金融穩健統計又稱金融穩定統計,是指通過一系列統計指標來監測一個國家金融體系的運行狀況,反映金融體系的風險和脆弱性,從而發現金融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為防範和控制金融風險尤其是防止金融體系的崩潰,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健性提供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穩健統計
- 外文名:Robust Statistics
- 別名:金融穩定統計
金融穩健統計的主要內容,金融穩健統計與金融監管統計的關係,金融穩健統計產生的背景,參考文獻,
金融穩健統計的主要內容
金融穩健統計是通過一系列指標實現的。金融穩健統計指標的主要內容見表。出於分析的需要,金融穩健指標多為相對比率指標。由於金融穩健統計要反映巨觀經濟運行對金融體系產生的系統性風險,因此金融穩健統計指標涉及的統計對象不僅是存款機構部門,而且有非銀行金融機構、企業部門、住戶部門、金融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其中,關於存款機構部門的重要指標是整個指標體系的核心,其他指標為輔助指標,IMF稱這種指標為鼓勵指標。儘管鼓勵指標的重要性次於核心指標,但劃分核心指標與鼓勵指標的另一個出發點是實際統計工作的可行性。一般說來,核心指標不僅具有更為突出的重要性,而且各國普遍編制這些指標,統計的可行性較高;而鼓勵性指標不一定為各國普遍編制,並且對有些.國家來說,部分鼓勵指標的數據可得性較差。
核心指標 | |
存款機構 | |
資本充足 | 監管資本/風險加權資產核心資本/風險加權資產 |
資產質量 | 不良貸款/全部貸款總額(不良貸款—特別準備金)/資本金部門貸款/全部貸款總額 |
核心指標 | |
大額貸款風險暴露/資本金 | |
收益與利潤 | 淨收入/平均總資產(資產收益率)淨收入/平均資本金(資本收益率)利差收入/總收入非利息支出/總收入 |
流動性 | 流動資產/總資產(流動資產比率)流動資產/短期負債 |
對市場風險的敏感程度 | 資產久期負債久期外匯淨開放頭寸/資本金 |
鼓勵指標 | |
存款機構 | 資本金/全部資產(槓桿比率)地區貸款/全部貸款金融衍生資產存量/資本金金融衍生負債存量/資本金交易收入(包括外匯資產損益)/總收入比重人力支出/非利息支出存貸款參考利差銀行間拆借最高與最低利差客戶存款/全部貸款(不包括銀行間借款)外匯貸款/全部貸款外匯負債/全部負債股權類資產的淨開放頭寸/資本金 |
其他金融性公司 | 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金融體系總資產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GDP |
非金融性公司部門 | 全部債務/資本金息前和稅前收益/資本金(資本收益率)息前和稅前收益/利息和本金支出(償還債務能力)外匯淨開放頭寸/資本金企業申請破產保護的數量 |
市場流動性 | 證券市場平均買賣價差證券市場平均換手率 |
住戶部門 | 住戶部門的債務/GDP住戶部門債務負擔,住戶部門的可支配收入 |
房地產市場 | 房地產價格住房房地產貸款/全部貸款商業房地產貸款/全部貸款 |
(一)存款機構部門統計指標
存款機構部門核心指標的設定服從銀行監管的CAMELS原則,即從五個方面監測存款機構的穩健運行隋況:資本充足狀況、資產質量、收益與利潤狀況、流動性和對市場風險的敏感程度。核心指標中反映資本充足的主要指標有:監管資本與風險資產的比率,核心資本與風險資產的比率;反映資產質量的主要指標有:不良貸款與全部貸款的比率,扣除準備金後的不良貸款與資本金的比率,部門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大額信貸風險暴露與資本金的比率;反映收益和利潤狀況的指標有:資產收益率,資本收益率,利息收人占總收入的比重,非利息支出與總收入的比率;反映流動性的指標有:流動資產比率,流動資產與短期負債比率;反映對市場風險敏感度的指標有:資產的久期,負債的久期和外匯淨開放頭寸與資本金的比率。存款機構部門鼓勵指標的設定圍繞資本、資產和收益三個方面。與資本相關的指標有:槓桿比率,金融衍生產品的總資產與資本金的比率,金融衍生產品總負債與資本金的比率,股權類資產淨開放頭寸與資本金的比率;與資產相關的鼓勵指標有:客戶存款與全部貸款的比率,居住房地產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商業房地產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各地區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外匯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以及外匯負債占全部負債的比重;與收益相關的鼓勵指標有:交易收人以及外匯資產的收益(或損失)占總收入的比重,人力支出占非利息支出的比重。
(二)非銀行金融機構統計指標
在金融機構多元化發展較快的今天,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一國金融穩定的影響雖然不像銀行部門那么大,但其影響也不能低估。監測非銀行金融機構對金融穩定的影響,主要從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規模進行判斷。因此,關於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穩定的指標主要涉及其規模的發展情況,一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占整個金融體系總資產的比重,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與GDP的比率。
(三)企業部門統計指標
作為全社會的主要生產和實物投資部門,企業部門是實物經濟運行中最重要的部門,同時也是對金融機構穩健運行影響最大的部門。一般說來,一個社會中對存款機構負債規模最大的部門是企業部門,企業部門財務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存款機構部門資產的質量。因此,關於企業部門金融穩健的主要指標有:全部債務與資本的比率,資本收益率,債務償還能力,企業外匯淨資產風險暴露與資本的比率以及企業申請破產保護的數量。
(四)住戶部門統計指標
住戶部門是全社會主要消費部門和住房投資部門。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不少已開發國家住戶部門的消費信貸和住房抵押貸款發展很快。在美國,有些年份住戶部門甚至成為一個赤字部門。在我國,住戶部門負債的增長速度也很快。2001年,我國住戶部門的新增貸款達3500億元,占當年國內新增貸款的30%。住戶部門的債務狀況是其影響金融穩定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方面,因此,住戶部門的金融穩健指標主要有兩個:住戶部門的債務與GDP的比率,住戶部門的債務負擔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
(五)金融市場統計指標
金融市場包括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外匯市場、衍生工具市場,每類市場又由若干個子市場組成(見表):這些市場對金融穩定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根據市場規模和各國經驗,對金融穩定影響最為重要的是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外匯現貨市場,短期國債市場、大額存單市場、證券回購市場、長期國債市場、股票市場、外匯的期貨和掉期市場也比較重要:
金融市場分類 | 金融市場對金融穩定的影響程度 |
貨幣市場 | |
銀行問同業拆借 | 重要 |
短期國債 | 比較重要 |
大額存單 | 比較重要 |
商業票據 | 一般 |
銀行承兌 | 一般 |
匯票證券回購 | 比較重要 |
證券市場 | |
長期國債 | 比較重要 |
企業債 | 一般 |
資產擔保證券 | 一般 |
股權 | 比較重要 |
外匯市場 | |
現貨 | 重要 |
期貨 | 比較重要 |
掉期 | 比較重要 |
其他衍生產品市場(外匯衍生產品除外) | |
期貨 | 一般 |
期權 | 一般 |
掉期 | 一般 |
監測金融市場變化對金融穩定的影響從兩個方面人手:一是以利率為核心,監測存款機構部門的穩健狀況;二是監測證券市場對存款機構流動性的影響。
以利率為核心的指標有:銀行業的存貸款參考利差、銀行間同業拆借的最高與最低利差,監測證券市場對存款機構流動性有影響的指標有換手率和市場買賣價差。
(六)房地產市場統計指標
較其他行業,銀行業對房地產行業的信貸暴露規模較大,加之房地產價格存在較大的波動性,因此,房產業對金融穩定的影響特別突出。房地產市場對金融穩定的影響主要用三個指標反映:房地產價格的變動,居住用房地產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商業用房地產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後兩者在銀行業與資產相關指標中已經出現過)。
金融穩健統計與金融監管統計的關係
金融監管統計是以《巴塞爾協定》為指導的,用於單個金融機構監管的統計方法和統計體系。金融穩健統計與金融監管統計的關係已經在本節第一部分作了概括性說明,這裡就二者的關係進行進一步的對比。
(一)統計原則
在統計原則方面,金融穩健統計與金融監管統計對機構部門的劃分、流量和存量的定義、交易記錄的時間、估價方法、部門財務報表等遵循《國民經濟核算》、《國際會計準則》和《巴塞爾協定》的標準。由於《國民經濟核算》與《國際會計準則》、《巴塞爾協定》在這些基本核算概念上相互協調,因此,金融穩健統計與金融監管統計的核算基礎也是協調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國民經濟核算》與《國際會計準則》、《巴塞爾協定》在核算單位確定的原則方面有根本性的不同。《國民經濟核算》的核算單位為一國常住的機構單位(見第二章),《國際會計準則》和《巴塞爾協定》的核算單位以常住集團為基礎。二者的區別在於,按照《國民經濟核算》的核算單位確定原則,一個常住母公司在國外的分公司和附屬公司不屬於核算對象;按照《國際會計準則》和《巴塞爾協定》的核算單位確定原則,一個常住母公司在國外的分公司和附屬公司則包括在核算對象之中。
金融穩健統計規定,金融部門和非金融企業部門核算單位的確定遵循《國際會計準則》和《巴塞爾協定》以常住集團為基礎的原則,其他部門核算單位的確定遵循《國民經濟核算》常住單位的原則。金融監管統計遵循的是《國際會計準則》和《巴塞爾協定》常住集團原則。因此,金融穩健統計和金融監管統計在對金融部門的核算原則上是相互協調的。
(二)統計對象
金融穩健統計的統計對象比較廣泛,它在以存款機構部門為核心的同時,還強調對其他部門,如非銀行金融機構、企業部門、住戶部門以及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的統計,而金融監管統計的統計對象僅限於金融機構,尤其是存款機構。
(三)套用範圍
金融穩健統計在個體機構統計的基礎上,根據分析需要,對個體機構進行相關分類。在分析套用時,關注的是各類機構、整個部門乃至這個經濟體的金融健康狀況?金融監管統計以個體機構統計為主,分析套用的重點是單個金融機構的健康狀況。因此,金融穩健統計中的指標是相關機構分類匯總後計算出來的統計指標,金融監管統計主要是單個金融機構的統計指標。
(四)衡量存款機構健康穩定的標準
儘管金融穩健統汁服務於巨觀上對金融風險的管理和監測,而金融監管統計服務於微觀上對金融風險的管理和監測,但二者都堅持審慎的原則,在對存款機構部門風險的監測方面,二者都遵循《巴塞爾協定》中提倡的CAMELS標準,即從資本充足狀況,資產質量、收益和利潤狀況、流動性和對市場風險的敏感程度五個方面判斷風險狀況。對個別重要指標的具體判斷標準,二者也都一致遵循《巴塞爾協定》中的標準,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要求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8%,核心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4%,以及金融機構對單個機構貸款與其監管資本的比率不應超過10%等。
金融穩健統計產生的背景
伴隨著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迅猛發展,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性的金融危機頻繁爆發:先是在1992年爆發了英鎊危機,然後是1994年爆發的墨西哥金融危機,接著是1997—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及其後2002年的阿根廷金融危機。其中,最為嚴重的是東南亞金融危機。這場危機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表現為其所波及的十幾個國家國民收人下降、貧困人口增加、公共服務業萎縮、教育和衛生條件惡化、犯罪率上升等。這些金融危機不僅表現為貨幣危機,最為突出的是銀行業普遍發生了擠兌危機。脆弱的銀行部門往往是危機產生的突破口。金融體系是否穩健,能否防禦巨觀經濟條件惡化和國際資本流動所帶來的衝擊,成為各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個穩健的金融體系應該通過對社會資金的有效配置和向社會提供高效的支付服務來保證國民經濟的有效運行。衡量金融體系是否穩健有微觀和巨觀兩個角度。微觀的角度是對個體金融機構風險的審慎分析,反映在金融統計上即為金融監管統計;巨觀的角度是監控和分析各種個體機構的集體行為對國民金融體系穩定性所造成的影響,反映在金融統計上即為金融穩健統計。金融監管統計是金融穩健統計重要的微觀基石之一,但不能替代金融穩健統汁:金融穩健統計必須站在巨觀,而非個體金融機構的角度,反映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
個體風險和整個金融體系風險的關係可通過舉例說明。假設個別銀行房地產信貸有大幅增加,這並不意味著整個房地產部門對銀行負債的增加;但是倘若由於房地產信貸可以獲得可觀的盈利,多數銀行普遍增加房地產信貸,則會導致整個房地產部門對整個銀行部門債務的增加。如果房地產市場存在風險,那么,在前一種情況下,它只威脅個別金融機構的健康運行;在後一種情況下,則影響整個銀行部門的穩健運行。對個別銀行來說是外生的風險,對整個金融體系來說就變成了內生的風險。金融穩健統計反映的是巨觀經濟運行對金融體系產生影響的系統性風險,而不是個體金融機構的風險。
國際金融組織,尤其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以下簡稱IMF)在成員國的配合下,開展了建立金融穩健指標體系的系統工作,並於2003年推出了《金融穩健指標編制指南(草稿)》,作為成員國開展金融穩健統計工作的指導。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都從維護本國金融穩定的角度出發,建立了金融穩健統計體系,監測本國金融機構的系統性風險。
參考文獻
1 許滌龍.金融穩健統計監測的國際準則.《中國統計》2008年第03期.
2 杜金富主編 .貨幣與金融統計學 2版.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