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稅指的是巴西對金融交易徵收的一種稅。徵稅對象是金融(包括保險契約) 交易,以交易人為納稅人,按納稅人交易的契約額作為計稅依據,實行從價定率計征,稅率為0.2%至1%。該稅的目的旨在減少金融市場的波動性。
基本介紹
發展歷程,目的,全球貨幣穩定,填補財政赤字,行業徵稅,反對聲音,實施,相關報導,
發展歷程
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之後,隨著浮動匯率和通貨膨脹的出現,國際金融交易尤其是一些投機性的金融交易就開始繁榮。在此背景之下,有學者提出對外匯交易以及一些金融期貨、期權的交易徵收交易稅。其中,美國經濟學家托賓就明確提出對外匯交易徵收附加稅。因此,後來很多人將之稱為“托賓稅”,國際金融交易稅是托賓稅的一種。
隨著全球浮動匯率體系建立以及各國實施金融自由化政策,如今,資本大規模跨境流動已成為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特徵。這極大增加了各國巨觀風險管理的複雜性,並對貨幣匯率體系和金融穩定產生影響。如何應對國際跨境資本流動,已成為最迫切的戰略性議題。
法國和德國一直主張在全球範圍內徵收金融交易稅。2011年8月16日,法國總統薩科齊和德國總理默克爾在巴黎共同提議在歐盟範圍徵收金融交易稅。預計法、德政府將在今年9月向歐盟提交一份金融交易稅徵收方案,歐盟對此進行審議並在10月向二十國集團提交一份相關建議。
“金融交易稅”提案在2012年10月9日進行的歐元區財長會議上獲得11個歐元區國家的支持,這項在歐盟內部引起廣泛爭議的稅收提案就此可能加速推進。
目的
全球貨幣穩定
填補財政赤字
金融交易稅的優點,在於它像印花稅一樣是一種“用者自付”的稅,因為它是以交易為基礎徵收的。當政府需要為了公眾利益而不得不救助金融系統時,它就好比為應對金融危機的風險而收取的保險費。嚴格地說,政府補貼了金融行業,然而目前金融行業沒有為此支付相應的成本,亦即沒有被適當徵稅。
行業徵稅
通過對富人徵稅來補貼窮人。就像博彩稅一樣,可以為公共利益籌集大量資金,因為它是對金融業這一高度盈利而且日益投機的行業徵稅。
反對聲音
金融交易稅的反對者主要有三個理由:
一是不切實際;
二是最終承擔這一稅收負擔的是消費者而非金融業;
三是會增加而不是抑制金融交易的波動性。
實施
2012年8月1日,法國在全球率先開徵金融交易稅,對在法國境內掛牌交易、市值10億歐元以上的任何一家公司內的證券交易徵收交易額0.2%的交易稅。
2012年10月23日,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宣布批准德法等10個歐元區國家提出的徵收金融交易稅申請,意味著儘管英國、瑞典等國持反對意見,歐盟仍可啟動“強化合作”程式推動徵稅計畫。
2013年3月起義大利也開始徵稅,對在交易所或其他多邊報價系統中進行的股票與債券交易徵收0.12%的交易稅,對OTC交易徵收0.22%的交易稅。
2013年2月14日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並推出了金融交易稅(FTT),將從2014年1月份其在11個國家內對所有金融工具的買賣進行徵稅。除了德國和法國外,開徵金融交易稅的11個國家還有義大利、西班牙、奧地利、葡萄牙、比利時、愛沙尼亞、希臘、斯洛伐克以及斯洛維尼亞。而英國並沒有加入,此前,英國首相卡梅倫曾經公開表示,只有在全球範圍內統一開徵金融交易稅,英國才能同意徵收此稅,因為假如僅在歐盟範圍內徵收,那么將導致更多的國際資本流向沒有徵稅的國家和地區。
2014年5月6日 布魯塞爾,歐盟十國在6日舉行的歐盟財長會上達成一致,計畫從2016年起開徵金融交易稅。 包括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奧地利、葡萄牙、比利時、希臘、斯洛伐克、愛沙尼亞在內的十個國家當天發表聯合聲明宣布,計畫從2016年1月起對本國的股票交易徵稅,並將徵稅範圍逐漸擴展至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各參與國享有擴大金融交易稅徵稅範圍的自由。
2014年5月6日 布魯塞爾,歐盟十國在6日舉行的歐盟財長會上達成一致,計畫從2016年起開徵金融交易稅。 包括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奧地利、葡萄牙、比利時、希臘、斯洛伐克、愛沙尼亞在內的十個國家當天發表聯合聲明宣布,計畫從2016年1月起對本國的股票交易徵稅,並將徵稅範圍逐漸擴展至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各參與國享有擴大金融交易稅徵稅範圍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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