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介機構理論

金融中介機構理論是關於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在創造信用、影響投資、儲蓄和產出等方面具有與銀行體系同樣地位和作用的學說。是對美國經濟學家麥金農的金融抑制論和美國著名學者E. S·肖的金融深化論,以及其他經濟學者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發展的理論和模型的統稱。

金融中介機構理論,首先對所謂 “淨額貨幣論”提出了異議。該理論認為,銀行體系以外的非貨幣金融的發展不會影響貨幣市場上的貨幣需求與供給,因而不會對整個經濟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所以政府當局只須控制銀行體系而不必控制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他們認為,就整個巨觀經濟而言,“事後”儲蓄的確總是等於 “事後” 投資。但是,在實際經濟生活中,各個經濟單位的 “事後” 儲蓄未必等於 “事後” 投資。只要存在儲蓄大於投資的盈餘部門(最終貸款人) 和儲蓄小於投資的赤字部門(最終借款人),他們之間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資金融通活動。而資金融通的方式有兩種: 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在他們看來,直接金融的手段是分配技術,它不僅提高了融資雙方進入證券市場的自由度,而且促使最終借款人的債務和最終貸款人的金融資產多樣化,從而增加了可貸資金的市場廣度,提高了資源分配的效率。間接金融的手段是中介技術,中介技術的運用降低了赤字部門發行初級證券的邊際成本,同時也提高了盈餘部門持有金融資產的邊際效用。與分配技術相比,中介技術進一步提高了金融資產的多樣化和資源的分配效率。格利和肖將運用中介技術的金融中介機構分為貨幣系統和非貨幣系統。前者指購買初級證券和創造貨幣的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 (即銀行體系),後者指購買初級證券和創造非貨幣的債權的金融中介機構,又稱為非貨幣中介機構,如美國的儲蓄貸款協會、互助儲蓄銀行、信用社和人壽保險公司等機構,以及聯邦土地銀行、郵政儲蓄系統、養老基金會等政府機構。他們認為,貨幣系統購買赤字部門的初級證券時,創造出多倍於初級證券的貨幣。由於非貨幣部門最初是買進通貨和活期存款。因此,這些非貨幣中介機構也可以按照貨幣系統創造貨幣的辦法。創造出多倍於通貨或非貨幣的金融資產。所以貨幣與非貨幣中介機構都能創造金融資產,從而把未支用的收入從盈餘部門轉移到赤字部門。二者的區別不在於是否創造了信用,而是各自都創造了獨特形式的債務,因此,非貨幣中介機構和貨幣系統一樣,也能創造可貸資金。正是由於貨幣系統與非貨幣中介機構存在上述共同點。以及私人部門(消費者和企業) 對外部融資依賴程度的增長; 再加上政府對貨幣系統存貸款利率的限制,對非貨幣中介機構所購的初級證券的保險,非貨幣中介機構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並成為貨幣系統的有力競爭者。他們認為,非貨幣中介機構的有力發展造成了初級證券需求的膨脹,這不但增加了可貸資金的供給量,而且創造出了流動性很高的巨額金融資產。在貨幣當局只對貨幣系統中的商業銀行進行嚴格管制的情況下,非貨幣中介機構的發展就自然地削弱了金融政策影響物價與產量的能力。結果,貨幣當局雖然控制了貨幣供給量的增長,卻未能抑制物價的上漲。因此,在格利和肖看來,非貨幣中介機構的發展雖然提高了儲蓄與投資的水平,促進了經濟成長,但同時也削弱了金融政策的作用,促使了物價的上漲。為此,他們建議貨幣當局: ①控制商業銀行的名義準備金量、準備金餘額利率和存款利率。②統一管理公債與貨幣。③控制非貨幣中介機構。他們認為,加強對商業銀行的控制固然能控制實際準備金,從而達到控制名義貨幣供給量和穩定物價的目的,但會影響銀行利潤,並導致銀行資本狀況的惡化。所以,他們特彆強調把控制範圍擴大到商業銀行以外的非貨幣中介機構。
麥金農和肖的金融中介理論的傑出貢獻,是探討了金融與經濟發展的辯證關係,但缺陷是只進行了簡單的靜態分析,其理論模型考慮的因素較少。其他經濟學者,特別是新加坡國民大學經濟學教授卡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濟學家馬依森和美國加州大學教授弗賴,對此理論進行動態的分析、研究與發展,並建立了各自的數學模型,使該理論更具體化、更數量化和更動態化,從而成為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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