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金華府城隍廟
- 地理位置:金華市區馬路里90號
- 始建:宋代治平元年(1064年)
- 修建:明清兩代多次修建
簡介,建築風格,廟內楹聯,城隍廟歷史,城隍,節慶日,
簡介
金華府城隍廟位於金華市區馬路里90號,創建於北宋治平元年(公元1064年),清同治年間重建。府城隍廟坐北朝南,平面布局為院落式組群建築,占地面積為361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2096平方米。共三進,依次為門廳、戲台和正廳;左、右廊廡十二楹,又廂房十一間。整組建築群的屋頂均為硬山頂。梁、枋和牛腿等木構件雕刻精湛,尤其兩個穹窿藻井十分精美,門廳的藻井以百餘朵雕刻牡丹的楓栱盤旋至頂。系浙江保存較好的一處府城隍廟。1997年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金華市政府為發掘弘揚古婺州文化對府城隍廟進行了修繕復原,在儘可能保持原貌的基礎上進行了恢復性的修繕工作,整體建築雕樑畫棟,工藝精緻。近年來已經成為金華旅遊、觀光和娛樂的一個景點。也為金華市民增添了一處休閒的好地方。
城隍廟內中間廳堂內,有製作精美的城隍老爺塑像端坐於大廳中央。與其相對的則是一座極有特色的吊角古戲台,古色古香。戲台頂部有鑲嵌於其中的大量圓雕和浮雕。雕刻工藝精緻,完美地體現了清代建築的風格特點,其上木雕人物栩栩如生,動物鳥獸形態各異,花紋裝飾華麗脫俗;戲台兩邊立柱上分別題有:“能道俗情勿遺聰聽,急須猛省莫太認真。”的對聯。
建築風格
金華府城隍廟位於金華市區明月街與馬路里交界處,始建於北宋治平元年(1064年),明洪武三年(1370年)重建,現存建築為清同治年間重修,規模宏大,富麗堂皇,在木雕、石雕和磚雕工藝上表現出了高超的技藝。主軸線上由南往北依次為五間門廳及魯班仙師廟、三間大殿及東西耳殿、凸字形戲台、東西各十三間廂房、五間後殿,副軸線上為兩進文武百官廳,各五間。其中門廳和戲台的藻井、天花設計巧妙,製作精湛,為省內所罕見。1997年該廟被公布為浙江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古建專家羅哲文、呂濟民、謝辰生等曾專程前往考察。2003-2004年間金華府城隍廟經過大修,恢復了歷史風貌。此外在城隍廟的北面有赤松鄉石耕背村的助廉廳,西面有東市街92號、96號古民居,它們都是清中期典型的浙中廳堂建築,由於舊城拆遷而移建於此。
廟內楹聯
正門
賞罰無私八婺人民歸總握 鑒觀有赫一生禍福大關頭
戲台
能道俗情勿遺聰聽 急須猛醒莫太認真
第三進大門
郭貌重新絳節碧幢恩下九天賜綸縭 年歌大有春祈秋報歡騰八婺薦馨香
城隍廟歷史
後唐末帝清泰元年(934)封城隍為王爵。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則下旨封開封、臨濠、束和、平滁四城的城隍為王,職位正一品,與人間的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級,又封各府、州、縣城隍為公、侯、伯,即府城隍為監察司氏城隍威靈公,職位正二品;州城隍為監察司氏城隍顯佑侯,職位正三品;縣城隍為監察司氏城隍顯佑伯,職位正四品,並且重建各地城隍廟,規模高廣與當地官署衙門完全一樣,還按級別配製冕旒哀服。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正祀典,詔去封號,只稱“某府或某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地城隍廟不得雜祀其他之神。據說明太祖朱元璋出生在土地廟裡,所以他對土地廟以及土地的“上司”城隍極為崇敬。明孝宗年間(1488—1506),莆田抗元英雄陳文龍(1232—1277)被封為福州城隍爺,其從叔抗元英雄陳瓚(1232—1277)被封為興化府城隍爺。
城隍
城隍,起源於古代的水(隍)庸(城)的祭祀,為《周宮》八神之一。“城”原指挖土築的高牆,“隍”原指沒有水的護城壕。古人造城是為了保護城內百姓的安全,所以修了高大的城牆、城樓、城門以及壕城、護城河。他們認為與人們的生活、生產安全密切相關的事物,都有神在,於是城和隍被神化為城市的保護神。道教把它納入自己的神系,稱它是剪除兇惡、保國護邦之神,並管領陰間的亡魂。
早在周朝,每到收穫之後,到了除夕,人們都要臘祭八神,其中第七神就是水庸神,水即隍,庸即城,水庸神即城隍神。
唐朝時,信仰城隍已相當普遍,很多文人雅士,如杜甫、韓愈、張九齡、杜牧、李商隱等人都撰有祭祀城隍的詩文。因為在當時的封建專制統治下,人們都希望那些當官的能為民做主,體恤他們的疾苦,因此,他們對那些為人民做好事的官員非常敬重,在他們死後,便把他們做為城隍神供奉。如蘇州祀春申君,杭州祀文天祥,上海祀秦裕伯,桂林祀蘇緘等。
到了明朝朱元璋做皇帝時,他對城隍大感興趣,因為他是在土地廟裡出生的,因而對土地神的上司城隍神便格外敬重,在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朱元璋下詔加封天下城隍。並嚴格規定了城隍的等級,共分為都、府、州、縣四級。於是一下子全國各地的城隍廟便如雨後春筍般修了起來。朱元璋說“聯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
縱觀城隍神的演變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城隍的出現與城市的形成是同步的。城隍神是從自然神變為人神又從好的變成壞的,從為民眾服務的英雄到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地方官吏”,從為民眾歡迎、愛戴的到被民眾所嘲弄和唾罵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