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水利局是一個地方政府職能部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寨縣水利局
- 性質:地方政府職能部門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縣
- 內設機構:7個
機構職能,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職能調整
(二)取消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綜合經營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編制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水利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擬訂全縣水利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區域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協調、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縣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承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重要河流湖泊、河口、岸線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跨鄉鎮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按照規定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按規定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開展水利科技工作。擬訂貫徹水利行業技術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水利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檔案和報告;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信息、來信來訪、統計、政務公開、計畫生育等工作。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股(水政監察大隊)
組織起草地方性水利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性檔案和相關制度;承辦行政處罰、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及跨鄉鎮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制度;組織指導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審核河湖泊庫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水量水質監測和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三)工程規劃股
貫徹實施水利基本建設的法規政策和質量標準;按規定承擔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的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按照有關規定承辦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申報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具有跨鄉鎮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測工作;負責全縣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水利科技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農村水利股
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建設;指導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節水灌溉和缺水地區的人畜飲水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和綜合防治;編制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
(五)工程管理股(小水電管理股)
指導全縣河道(含湖泊、人工水道)及岸線、大中型水工程的運行管理與保護;指導全縣水工程管理範圍內的水資源、岸線及灘涂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防洪論證工作;承擔河道采砂管理有關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小水電建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水能資源合理有序開發、利用和保護;對全縣小水電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管理;組織指導全縣小水電設施的管理和保護。
(六)財務股
編制縣級水利部門預算;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的建議;對全縣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管;承擔水規費徵收工作;指導並監管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和會計工作;對局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七)行政審批服務股
集中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縣水利局的行政審批的相關事項,審查、受理、核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有關證件、證明,對行政許可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及業務諮詢。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縣
金寨縣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