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倫(高麗王朝後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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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倫(1277年—1348年),高麗王朝後期大臣。字無己,號竹軒、戇村,彥陽人,參理金賆之子,官至左政丞,封彥陽府院君,諡號貞烈。

基本介紹

  • 本名:金倫
  • :無己
  • :竹軒、戇村
  • 所處時代:高麗王朝
  • 出生日期:1277年
  • 逝世日期:1348年
  • 主要作品:《送草亭員外歸京師》、《題玄悟大禪師蘭若》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人際關係,主要作品,

人物生平

金倫生於至元十四年(1277年)六月二十九日。十四歲時,哈丹入侵高麗,他率領全家遷徙江華島,“指畫如成人,一族賴之”。後憑門蔭入試,歷任鹵簿判官、典廄丞、別將、郎將、牽龍行首、左都知、右中禁二指諭、神虎衛護軍兼監察侍丞、讞部議郎、典符令、中門使兼司憲執義、提點典符、密直右副承旨、讞部典書、選部典書、密直副使、慶尚全羅都巡問使、僉議評理商議會議都監事、三司左右使等職,受封彥陽君。他歷仕五朝,在忠烈王和忠宣王之間遊刃有餘,又在忠肅王和沈王王暠爭權時忠於忠肅王,並效忠忠惠王,去元朝為忠惠王辨誣,因此在忠惠王第二次即位時策一等功臣,賜推誠贊理功臣號。至正三年(1343年)十一月,忠惠王被抓到元朝,只有他倡議向元朝上書救忠惠王,針對有的宰相害怕得罪元朝,他慷慨說道:“君臣父子也,子而救父,孰以為罪?畏罪不救,可謂子乎?”不過,李齊賢起草了上書後,終究沒幾人願在上書上署名,導致上書無法呈交元廷,金倫因此抱恨終身。高麗忠穆王即位後,任命金倫為都僉議贊成事、判版圖司事,賜推誠守義協贊功臣號,又拜為左政丞。金倫在不久之後就請求辭職,進封彥陽府院君。至正八年(1348年),他請求為忠惠王請謚於元,同時請求明正忠惠王所寵信的小人康允忠等人之罪,以便為忠惠王洗脫罪名,從而得謚,得到忠穆王及其母德寧公主的批准。就在金倫準備出發赴元時,突然得了風疾,於至正八年(1348年)二月二日去世。忠穆王輟朝三日,賜謚貞烈。

歷史評價

李齊賢:公喜觀書,多識典故,有問,回響無疑。仁於宗姻,信於故舊。見其來,必置酒,竟日極歡;聞其病,每市藥,造門相視。悃愊如漢吏,而疾惡嘉善之公,無擇於戚疏;曠達若晉士,而愛君憂民之切,不渝於夷險。故賢者慕其行,不肖者畏其義,街童巷婦聞稱竹軒,亦能知其為公也。

人際關係

  • 父親金賆
  • 母親:許氏(許珙之女)
  • 妻子:崔氏(崔瑞之女,崔沖後裔)
  • 兒子:金可器、金敬直、宗烜(出家為僧)、達岑(出家為僧)、金淑明、金希祖、金承矩、金穢跡(庶子)
  • 女兒:金氏(嫁閔思平)、金氏(嫁金輝南)、金氏(庶女)、金氏(庶女)

主要作品

金倫有《送草亭員外歸京師》和《題玄悟大禪師蘭若》二詩收錄於《東文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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