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農抑商政策
- 類型:經濟術語
時代背景,形成發展,
時代背景
在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帝國即將出現時,它首先要為自己確立一個強大的經濟基礎,來支撐自己的上層建築。周代領主制社會衰落後,從當時的社會經濟條件來說,農業是封建社會主要的、決定性的生產部門,農業中的封建主義生產方式是封建專制政權的主要基礎。因此,我們需要從理論上論證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由於封建國家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和傳統觀念而造成的商業資本(貨幣)與土地資源的結合,導致貨幣資本長期依賴於土地,個體工商業喪失獨立發展的道路,始終依附於農業,從而出現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促進了中國封建地主制社會的不斷前進。比如春秋時期,封建制度下的新的生產方式確立,雖然商品經濟前所未有的發展,但是商品貨幣經濟對土地所有制關係的滲透程度是相當膚淺的,商品經濟並沒有生根,並不改變土地所有制的性質。大量“活”的貨幣沒有轉化成流通資本或者擴大再生產,而是轉化成一成不變的不動產被桎梏。商人進行土地買賣只是為了將土地租出來維持一種剝削農民的方式,而不是把貨幣資本投入到土地去獲得更多的商業利潤。馬克思的經典理論認為:“商業對各種已有的,以不同形式產生使用價值的生產組織,都或多或少的起著解體的作用。這個解體過程會導向何處,換句話說,什麼樣的新生產方式會代替舊生產方式,這還不取決於商業,而是取決於舊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我們分析春秋戰國社會的經濟形態,可以發現,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不能作為領主制經濟瓦解後就一定會導向地主制經濟的依據,它不過是在前一段歷史過程中發揮作用而已。真正起決定作用的,仍然是舊的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和以農為本的歷史傳統。“重農抑商”政策觀念其實就是地主制封建社會確立後帶來的產物而不是其產生的原因。
形成發展
農本思想,這種觀念早已存在於中國文明的早期進化過程中,但是其作為國家干預經濟的手段方式則是在商品貨幣經濟大發展之後。歷來的封建思想家認為,重農必須抑商,商業的無限發展勢必要傷害農事,而農事一旦受到傷害,農民就要走向貧困,國家則要承擔經濟利益的損失,社會的道德天平就會發生傾斜,統治者也會面臨亡國的危險。逐漸,這也形成一種法律傳統,不斷得到歷代統治者的重視和認可,各朝統治者積極的政治干預使其得到發展並成為封建社會一項根深蒂固的方針。這種政治干預是以命令或者法令的方式來決定的。
(一)春秋時候“重農抑商”政策尚未形成:
雖然這一時期整個社會的制度是奴隸制,但是也出現了商品交換和商人階層。商族人在建立商朝後,更加重視商品的交換活動,遂有“殷人重賈”和“殷人貴富”之說。到了周代,一些商族遺民專門從事商品交換活動,官營工商也出現了。西周社會經濟的發展,及統治者比較重視商人的政策,使“工商食官”制度下的商業和商人仍有所發展。到了春秋時期,隨著“工商食官”論的瓦解,山川魚鹽資源得到進一步開發,私營工商業逐漸獲得發展。雖然這時有齊國管仲的“專山海”政策和秦國的政府控制工商業,但都為時較短或僅局限於某些個別地區。因此,對山澤之利採取放任私人經營,由政府取得稅收是此時期發展的主線。特別是“進入春秋中期開始,隨著“工商食官”格局的逐漸打破,自由商人已形成了在社會經濟中具有重大作用的龐大隊伍,社會地位也日漸提高。”到了戰國時期,各國的商業網已經形成。《管子》的描述是:“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即一個國家的人口越多,市場越大,則大商人的資產越多。所以說在戰國以前的史籍中,就不曾發現抑商思想的痕跡,至多只是認為商業不如農業重要,反對統治者以私人身份經營工商業。
(二)戰國是“重農抑商”政策的確立:
戰國時期,隨著商業的發展,商業資本對小農經濟發生侵蝕作用,商人一方面與農民作不等價交換,盤剝農民,使農民陷入貧困,同時利用農民貧困,進行高利貸盤剝,這就動搖了農業這個封建社會的根基,理所當然,政府要加以干涉,壓制商業,扶持農業。當國家上層統治者有這樣認識的時候,一定會有社會的主流學者加以附和。比如商鞅、荀子、韓非子等人為代表的抑商主義者,還將“重農抑商”思想付諸國家法律制度之中。商鞅主張以農戰為基本國策,動員國家一切力量進行農戰,並對這種政策作了多方面的說明和論證。他認為,“技藝之士資在於手,商賈之士資在於身;故天下一宅而環身資,民資重於身,而偏托勢於外,挾重資,歸偏家,堯舜之所難治也”。戰國後期,荀子又提出“重農論”。他把農業和工商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不同部門相對待,既看到它們有互相依賴、互相促進的一面,又有互相對立、互相限制的一面,並在這種分析基礎上建立了重農論。秦國統一中國前期,韓非子提出“耕戰論”。他指出“能趨力於地者富,能趨力於敵者強”,只有實行農戰方針,才能做到“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秦國以重農來加強國家的經濟力量,以重戰來加強國家的軍事力量,是成就“統一大業”的主要依據。
(三)秦漢時期“重農抑商”政策發展成熟:
秦統一六國後,隨即統一度量衡、貨幣和文字,建立寬達25丈的馳道和直道,修建靈渠,溝通長江和珠江水系,為全國範圍的物資運輸和交換奠定了制度和物質基礎,建立成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權統治。當然,秦始皇“尚農除末”,商業不發達。但是,漢高祖平定天下後,秦奠定的市場經濟的制度和物質基礎得到了有效利用,市場迅速發展起來。統治階級吸取秦亡的教訓,輕斂薄賦,採取了獎勵農耕的政策,一些思想家則提出了“積糧度荒”的做法,比如賈誼、晁錯等人。同時壓抑商人的社會地位,規定商人另立戶籍,稱為“市籍”,凡有市籍者,一律不準衣絲乘車,不得攜帶兵器,子孫不得任官;同時規定凡商賈均要交納加倍的人口稅。秦漢的重農抑商政策,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對於發展經濟、使百姓休養生息,鞏固中央集權制及封建統治,起了巨大的作用。秦漢時期確立的這一政策,一直沿襲到整個封建社會。
(四)明朝起“重農抑商”政策走向衰落:
明朝建立者朱元璋認為農業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社會穩定的基礎,要保證農業發展和經濟恢復,就必須有足夠數量的農業勞動力,所以需要安撫百姓,防止人口流移。朱元璋很多言行都反映出他對農業的重視,比如洪武元年十二月,宋免擔任開封府知府,朱元璋對他說:“汝往治郡,務在安輯人民,勸課農桑,以求實效,勿學迂儒,但能談論而已”。明初統治者作為封建地主階級的代表,它們首要目的是維護明王朝的長治久安,而農業經濟又是封建專制主義的經濟基礎,他們採取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便理所當然。但是,這個時期的西方社會,封建王朝搖搖欲墜,商品經濟飛速發展,資本主義革命此起彼伏,新的生產方式已經成為時代潮流,並以難以想像的速度影響全球。此時的中國東南沿海,已經出現了較成熟的商品經濟生產模式,而封建統治者,卻固地自封,極力的遏制商業發展,仍舊堅持落後的重農政策,違背了時代發展的潮流,必然走向封建社會的末路。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認為在維護封建統治的前提之下,統治階級會適當地採取一些“通商”政策來推動農業生產並為統治階級提供必要的奢侈品,而一旦農業生產受到衝擊、統治地位開始動搖時,“抑商”的政策就會實施。“抑商”是手段,而“重農”才是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