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1.用於腎功能不全所致的腎性貧血(包括血液透析及非透析、腹膜透析患者)。
2.用於惡性腫瘤、非骨髓惡性腫瘤化療後、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愛滋病或經治療後引起的貧血。
3.還可用於外科圍手術期的紅細胞動員、早產兒貧血等。
臨床套用
治療量,皮下注射:開始每次20U/kg,3次/周,必要時4周后劑量可加倍;靜註:開始每次40U/kg,3次/周,必要時4周后劑量可加倍;最高劑量不超過每周720U/kg。維持量,紅細胞比容在30%~35%後,劑量首先減半,然後每周調整劑量,維持紅細胞比容在35%以下。
不良反應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血壓升高或現有高血壓加重,尤其在PCV(血細胞壓積)快速升高時。另外在正常或偏低血壓的個別患者中可能出現伴有腦病樣症狀的高血壓危象(如頭痛和精神錯亂狀態,感覺運動障礙—諸如語言障礙或步態受損—直至強直痙攣性發作)。可能會出現旁路血栓症,尤其在有低血壓趨勢的或其動靜脈瘺出現併發症(如狹窄、動脈瘤)的患者。在多數情況下,可觀察到血清鐵蛋白水平下降同時有血細胞壓積的上升。此外,還在個別病例中觀察到血清鉀及磷酸鹽水平一過性增高。在個別病例中,羅可曼治療會引起抗紅血球中和抗體介導的單純性紅細胞再生障礙(PRCA)。如果診斷出現PRCA,則必須停止羅可曼治療,而且患者不得轉換成其他促紅素類藥物進行治療。可能會出現罕見的皮膚反應(≥1/10000至≤1/1000),如皮疹、瘙癢、蕁麻疹或注射部位反應。
注意事項
1.本品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細胞比容,注意避免過度的紅細胞生成,如發現過度的紅細胞生長,應採取暫停用藥等適當處理。
2.套用本品有時會引起血清鉀輕度升高,應適當調整飲食,若發生血鉀升高,應調整劑量。
3.對有心肌梗死、肺梗死、腦梗死患者,有藥物過敏病史的患者,及有過敏傾向的患者,伴有轉化型芽細胞增多、癲癇、血小板升高及慢性肝功能衰竭的難治性貧血患者應慎重給藥。
4.治療期間因出現有效造血、鐵需求量增加,通常會出現血清鐵濃度下降,如果患者血清鐵蛋白低於100ng∕ml,或轉鐵蛋白飽和度低於20%,應每日補充鐵劑。
5.葉酸或維生素B12不足會降低本品療效。嚴重鋁過多也會影響療效。
6.對孕婦及哺乳婦女、早產兒、新生兒、嬰兒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7.老年用藥:高齡患者套用本品時,要注意監測血壓及血細胞比容並適當調整用藥劑量與次數。
8.合併感染者,宜控制感染後再使用本品。
9.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血壓升高,應密切監測。
用藥禁忌
1.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壓患者禁用。
2.重度感染者禁用。
3.對本品及其他哺乳動物細胞衍生物過敏者,對人血清白蛋白過敏者禁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