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輕女(重視男性、輕視女性的社會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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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輕女是指一種重視男性、輕視女性的社會偏見,也是一種以男性為中心的文化觀念及行為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男輕女
  • 定義:一種重視男性、輕視女性的社會偏見,也是一種以男性為中心的文化觀念及行為模式
歷史,原因,農業社會,儒家文化,“養兒防老”,危害,應對,

歷史

關於重男輕女最早的記載在周朝,《詩經·小雅·斯乾》中記載:“乃生男子,載寢之床,載衣之裳,載弄之璋,其泣煌煌,朱帶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衣之褐,載弄之瓦,無非無儀,惟酒食是儀,無父母治摧。”可見,從降生的那一剎那開始,男女就分別貼上了尊卑、貴賤的標籤,享受著不同的待遇。這種觀念廣泛流行,人們普遍以生男為榮、生女為恥。
之後重男輕女也深刻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人。《漢書·杜鄴傳》說:“男雖賤,各為其家陽;女雖貴,猶為其國陰。”宋人鄭太和在《鄭氏規範》中言:“世人生女,往往多至淹浸。”另外,“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等封建社會的道德規範也無不傳播並加重了重男輕女的思想。

原因

農業社會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社會以生產和維持農作物和農田為基礎。中國的農業社會是影響中國重男輕女的因素之一,大部分農業工作需要依靠男性的力量,這就直接導致了人們對於男性的偏好。儘管近些年來中國的城市化發展迅猛,但農業基礎以及農業化所帶來的影響依然根深蒂固,且是不容易改變的,甚至大部分從農村到城市發展的人們仍然持有男性偏好觀,他們認為,在中國社會文化中,兒子應該承擔更多的家庭責任。

儒家文化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大多數封建王朝儒教為核心價值宗教,信奉儒家思想,而父權制正是儒家價值的一部分。儒家思想給中國女性帶來沉重的負擔,它認為妻子的首要責任是照顧和服務家庭,包括做所有的家務、傳宗接代等。此外,儒家文化所強調的孝道也認為,如果沒有兒子,一家的香火便會折斷,傳承和延續家族的唯一方法便是生兒子,這也直接導致了重男輕女思想的泛濫。

“養兒防老”

中國有句古話叫作“養兒防老”。在中國傳統社會文化中,在老一輩的觀念中,女孩一旦嫁給了丈夫,就屬於夫家,也就沒有了贍養父母的責任;因此,父母會擔心如果他們的女兒結婚了,誰來照顧他們。反過來說,如果家裡是一個男孩,則應承擔起家庭責任,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長期以來,“養兒防老”是人們信賴的鐵律,相比於養兒,人們會認為養女兒是一種浪費;而養兒子在他們看來就是有了養老保障和經濟支持。

危害

由於重男輕女的影響,我國在過去幾十年中一直報告高出生性別比,社會中出現了女性缺乏的狀況,面對著男多女少的尷尬處境。而這就直接導致男性過剩,許多男性無法結婚、組建家庭,而相關研究表明,這一部分男性會產生更多的心理問題、自尊心下降、心理脆弱甚至產生攻擊暴力行為,威脅社會的穩定和安全。另一方面,對於女性來說,重男輕女可能導致女性在家庭內部和勞動力市場上均遭受性別歧視。如女性的職業晉升標準高於男性,女性在高級管理職位上就職的機率較低;在家庭內部,由於家庭偏好男孩,男孩通常可獲得更多的家庭照料和教育資源投入,有兄弟使女孩獲得更少的教育機會,不利於女孩教育水平的提高,甚至在健康方面家庭對於女孩的投入也少於男孩,導致女孩健康指標的降低。不過,從積極角度來看,重男輕女在某些方面降低了人口增長率,而隨著社會中的女性減少,她們會更被受到重視,這也會重新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有利於她們自尊和心理健康的發展。

應對

在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開幕式上,中國共產黨人莊嚴地向世界承諾:“我們十分重視婦女的發展與進步,把男女平等作為促進我國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國策。”之後,2005年完成了《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2012年男女平等作為基本國策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至此,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實現了從政府承諾到立法再到執政黨意志的落實。在黨和國家的重視下,中國的婦女事業取得了歷史性進展。到2020年,中國已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規在內的全面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為加快實現男女平等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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