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完善政策舉措,著力破解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體制機制難題,大力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確保火災形勢持續平穩,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人民高品質生活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保障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高層建築火災隱患治理,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持續改善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環境。
風險防控,綜合治理。從本質安全、火災防範、滅火救援等方面建立風險控制長效機制。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有效化解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重大風險。
系統布局,統籌推進。加強整體規劃,圍繞“責、規、建、管、防、改、宣、救”8個方面,科學統籌消防資源配置,構建高層建築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火災防控體系。
科技,創新驅動。推進信息技術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深度融合,創新高層建築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管理機制,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提高消防工作現代化水平。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法規、標準、責任體系更加完善,制度機制更加健全,重大風險隱患防範化解到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和智慧型化水平大幅提升,民眾消防安全意識普遍增強,反應迅速、運轉高效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建成。
二、重點任務
(一)在“責”方面,完善消防安全法規及責任體系。
1.完善消防法規標準體系。分步啟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法規規章修訂工作,進一步明晰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制定消防物聯網技術標準。(牽頭單位:市司法局;配合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總隊)
2.明確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風險研判,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裝備建設,保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鄉鎮(街道)格線化管理內容,實現日常管理全覆蓋。(牽頭單位:各區縣政府)
3.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部門依法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單位強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具有審批職能的部門,依法嚴格按照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法定條件進行審批;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結合部門職責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牽頭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
4.明確社會各方管理責任。全面推行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管理人,無管理單位的高層建築,由屬地區縣政府指定單位負責管理。分類明晰高層公共建築消防安全責任,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指導高層建築業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義務,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
(二)在“規”方面,著力加強消防源頭管控。
5.合理布局高層建築。在城市規劃中,合理控制高層建築密度和高度,科學布局超大商業綜合體、超高層建築群,統籌考慮小型消防站、消防通道及救援場地等滅火救援需求;嚴格落實消防專項規劃,嚴禁隨意占用消防站、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用地。(牽頭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
6.科學設定消防車道。在詳細規劃、設計、施工等階段,督促指導設計和建設單位加強街區、小區及建築的消防車道設計、施工,確保車道坡度、淨高、淨寬、轉彎半徑、承載力等指標滿足消防車通行要求。(牽頭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市住房城鄉建委)
(三)在“建”方面,全面提升建築本質安全。
7.強化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管控。督促指導高層建築建設、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執行國家工程消防技術標準,將消防安全納入施工工地安全管理重要內容,從源頭管控火災隱患。強化建設工程消防審查和驗收信息共享,確保審批、監督各環節無縫銜接。(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配合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
8.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監督檢查中,對建設環節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及時抄告有關行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處理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市住房城鄉建委)
(四)在“管”方面,打通滅火救援“生命通道”。
9.強化消防車道管理。對高層建築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逐一划線、注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新建高層建築應在交付物業服務企業前完成標識化製作。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嚴格查處占用、堵塞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的行為。加快公共停車場建設和停車資源最佳化利用,通過“彈性停車、錯時開放”等手段,盤活社會停車資源,利用市場價格槓桿調控停車需求。(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
10.強化消防用水管理。督促供水企業加強市政消火栓的維護保養,納入數位化城市市政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對完成消防設施改造的老舊高層居住建築,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供水企業對室內消火栓系統進行維護保養。(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消防救援總隊,有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