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計畫(2022—2024年)

2022年7月6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計畫(2022—202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計畫(2022—2024年)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計畫(2022—2024年)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2〕7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計畫(2022—2024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6日   

內容全文

為防範化解城市重大火災風險,切實提升抗禦火災能力,守住消防安全底線,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計畫。
一、工作目標
針對重慶城市火災風險特點,持續深化“八大突出問題”整治行動,全面提升城市火災隱患治理“六大能力”。到2024年,城市重大火災風險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消防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抗禦火災能力大幅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城市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整治行動。
1﹒深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常態化開展滾動排查,重點整治消防用水問題。按照輕重緩急,逐步消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的問題隱患。掛牌整治占用“生命通道”問題重點區域,全面規範管理標識。開展可燃雨棚和突出外牆防護網整治“回頭看”,持續整治電力線路、燃氣管線等方面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
2﹒推進工業廠房庫房和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火災風險整治攻堅行動。全面整治工業廠房庫房遺留火災隱患,在2022年12月底前對賬銷號;加大城鄉結合部小廠房、小庫房排查力度,重點整治違規建設、違規改變使用性質、違規住人、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等問題。加大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火災風險整治力度,集中整治違章搭建、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用焊、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等問題。(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市應急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3﹒推進地下工程清違除患行動。重點清查地下車庫和公共人防工程違規改變使用功能,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等問題。對違規將建築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違規住人和違規儲存、使用、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辦、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4﹒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針對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特別是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的房屋,開展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將違規住人,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違規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用火用電用氣,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等消防安全問題整治到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5﹒推進大型商業綜合體達標行動。著力推進大型商業綜合體用電用氣、消防設施、裝修施工等方面突出問題整治,深化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確保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創建達標。指導管理單位組建行政管理、技術管理、火災撲救和技術處置“四個團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6﹒開展石油化工企業安全防護行動。推進石油化工產業安全布局最佳化,逐步推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範園區或依法關閉退出。定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檢查,督促石油化工企業定期開展消防評估,常態化開展安全排查,重點整治消防設施老化損壞、危險化學品違規儲存等隱患。指導企業專職消防隊和工藝處置隊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委、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7﹒推進老舊建築消防設施改造行動。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推進老舊小區消防設施改造。對城市更新和“退二進三”政策實施中由閒置老舊廠房、倉庫改建的商業性、生活性、服務性場所,加強規劃建設程式管理,按相關規定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車通道等消防設施,因特殊情況無法按照標準設定的,應當在項目實施方案中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8﹒開展新興業態火災風險防治行動。對密室逃脫、劇本殺、室內冰雪運動、電競酒店、私人影院等新興業態,落實行業主管責任;督促經營單位依法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常態化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強化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產品質量監管,嚴打非法改裝拼裝行為;從嚴登記管控,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行為,推進集中充電設施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按標準配備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二)開展城市火災隱患治理能力提升行動。
9﹒提升共建共治能力。
(1)完善法規規章標準。推動修訂《重慶市消防條例》,及時修訂《重慶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出台《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修訂《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制定充電場所、密室逃脫場所等新興業態場所的消防管理標準或規範。(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
(2)壓實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制定領導幹部消防安全“職責清單”和“任務清單”。結合城市火災風險特點,組織開展針對性治理。明確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行業管理職責,強化督導考核和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3)規範行業監管行為。建立有關行業和系統火災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分類編制學校、醫院、文博單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文化娛樂、旅遊景點、物流倉儲、養老機構、托育機構、室內冰雪運動等場所火災風險防範指南和檢查指引,推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責任單位: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委、市體育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郵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4)做實基層消防監管。出台加強全市基層消防治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內設機構,結合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在鄉鎮(街道)建立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專兼職消防工作隊伍,在江北區、巴南區、南川區、酉陽縣、兩江新區等區縣因地制宜開展先行先試。推進鄉鎮(街道)消防委託、賦權執法,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5)落實單位主體責任。指導社會單位落實火災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制度。建立連鎖經營企業、集團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標準,推動超高層公共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化工企業等聘用註冊消防工程師參與消防管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設施、消防車通道等消防管理責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6)推動社會多元共治。壯大消防專業服務力量,規範執業行為,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進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專家參與檢查評估和隱患整改工作。將火災風險排查融入格線管理範疇,完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機制,建立“吹哨人”制度。(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10﹒提升源頭管控能力。
(1)完善消防規劃編制實施。將城市消防規劃融入“多規合一”,加快推進《重慶市城鄉消防規劃(2019—2035年)》修編。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訓練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建立消防規劃滾動編制機制,加強評估和考評。(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2)最佳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在城市規劃中,合理控制高層建築高度和密度,綜合考慮消防救援能力,科學布局超大商業綜合體、超高層建築群、油氣儲備庫、石油化工企業、電化學儲能電站。在城市高層建築密集區、核心商圈建設小型消防站。(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3)推進城市消防安全升級。在對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進行城市更新提升時,將消防設施、消防車通道、燃氣設施等一併納入升級改造範圍,研究制定老舊小區改造消防設計技術標準。在實施老舊建築、油氣儲罐、燃氣管網等綜合改造和民生實事工程時,將消防安全納入整體改造計畫。加快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建設,進一步挖掘盤活現有資源,擴大停車泊位供給。(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委、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4)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按照《重慶市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落實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年度建設任務。嚴格落實《重慶市城鄉消防規劃(2019—2035年)》,嚴禁隨意占用消防站、消防水源等設施用地。(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財政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5)強化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把關。嚴把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關口,整治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強化高度在250米以上新建民用建築防火設計。落實保溫材料防火管理要求,並將其燃燒性能納入建築能效測評核查內容,加強保溫隔熱工程防火管理。強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查處未按規定設定消防設施、違規搭建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的員工宿舍等問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11﹒提升隱患整治能力。
(1)加強消防安全評估。健全城市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定期研判和預警提示機制,結合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功能布局、人口密度以及火災規律特點等要素,開展火災風險評估,提出防控對策措施,實施綜合治理。(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2)完善隱患整治手段。健全火災隱患常態化排查整治機制,強化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大執法力度,對重大火災隱患,由市、區縣政府按規定掛牌督辦。持續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固化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完善“綠波帶保暢”機制。完善消防信用監管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公示曝光和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12﹒提升智慧型防範能力。
(1)推進消防物聯感知平台建設。實施“網際網路+監管”,將城市火災風險防治嵌入基層智慧治理。推廣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物聯網監測、電氣火災監控等在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文物古建築等重點單位火災防控方面的套用,制定相關數據、接口標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2)強化城市火災風險監測預警。推進火災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平台和體系建設,構建消防“哨兵”瞭望監測平台,深度融入城市綜合風險監測預警等平台。加強消防安全監管與安全生產、市場監管、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門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享。(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13﹒提升綜合救援能力。
(1)建強專業精幹作戰力量體系。最佳化全市地震、水域救援和化工、森林火災撲救等8類消防救援專業力量布局和作戰編成,建強長壽重型化工滅火救援等編隊,建成一批“覆蓋全市、機動靈活”的消防救援專業力量。(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2)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壯大政府、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和志願消防隊伍、微型消防站力量,並加強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聯勤聯訓,構建多元互補的消防救援力量體系。(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3)建設“高精尖”攻堅裝備集群。為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增配輕量化、高性能、智慧型化的先進適用裝備,加強溫度活性水消煙滅火雲消防車、背負式泡沫滅火系統、滅火無人機等高新技術裝備配備,進一步提升城市火災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14﹒提升宣傳教育能力。
(1)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將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融入普法宣傳、社會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平安社區創建等工作,納入國民素質教育、公務員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常態化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創建消防志願者服務品牌,發動物流、快遞企業開展“敲門行動”,加強對老弱病殘、留守兒童等群體的消防安全服務。(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委、市郵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2)拓寬消防宣傳載體陣地。建設城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街道設立消防教育點。通過信息平台傳送消防提示,鼓勵快遞、電商企業開展消防知識宣傳,利用媒體、樓宇電視等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加大火災事故、重大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要將重大火災風險防治作為城市安全發展重要內容,精心組織、明確任務、及時部署。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細化措施、逐項分解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任務台賬”,實施“清單化”管理,定期開展會商通報、檢查考評,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區縣政府要將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與抓好“十四五”消防規劃實施有機結合、統籌推進,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加快推動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著力破解深層次問題,推動消防工作高質量發展。
(三)強化督導問效。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城市重大火災風險防治行動開展情況納入政務督查、督辦範疇,緊盯重點任務,常態化開展明查暗訪,並納入年度消防工作檢查內容。對因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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