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重慶市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外資工作的決策部署,更好地發揮外資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強穩外資各項工作,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結合重慶實際而制定的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三年行動計畫(2022—2024年)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20日
  • 施行地區:重慶市
出台背景,全文,

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外資工作的決策部署,更好地發揮外資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強穩外資各項工作,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結合重慶實際,制定該行動計畫。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認真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更大力度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資,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擴大外資規模,最佳化外資結構,培育外資新的增長點,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推動形成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
二、發展目標
堅持補鏈、固鏈、強鏈、擴鏈與引資、引技、引智相結合,聚焦重點產業、開放平台和高端資源,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創新鏈,持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外資積極投向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推動利用外資與全市產業轉型升級有機結合,促進更多的優質外資項目落地發展。2022—2024年,全市實際使用外資年均增長10%以上,製造業吸收外資占比30%以上。到2024年,全市高技術製造業、高技術服務業吸收外資水平明顯提高,外資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的作用顯著增強。
三、重點任務
(一)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
1.落實外商投資市場準入政策。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推動汽車製造等領域開放舉措落地見效。做好外商投資準入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銜接,提高許可事項規範度、透明度、便利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政府;以下均需各區縣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深化利用外資重點領域開放。爭取國家增值電信業務開放試點,探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特定區域開放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等增值電信業務,爭取數字經濟、數字貿易領域開放政策先行先試。支持設立中外合資醫療機構,推進研究型醫院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創新發展。鼓勵外商投資會計、設計、資信調查、管理諮詢、檢驗檢測服務、技術推廣等領域,吸引相關行業國際知名企業來渝發展。推進職業教育國際合作特色項目,鼓勵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落戶。用好金融業開放政策,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在渝落戶和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自然人投資重慶市內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公司。(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大數據發展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委)
3.鼓勵外資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外資依法依規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支持政策同等適用於外資特許經營項目建設運營。探索試點外資通過PPP等模式參與燃氣、供水、供電、供熱、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地下綜合管廊、水利、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軌道交通、公路、鐵路、港口等基礎設施,以及醫療、文旅、健康養老等公共服務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旅遊委、市國資委)
(二)加速外資高端優質資源聚集。
4.激發開放平台利用外資引擎作用。著重發揮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招引重大外資項目和鏈主企業的主陣地效用,大力引進境外產業鏈龍頭企業,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創新鏈“四鏈聯動”和集成發展,提升外向型經濟發展能級。推動實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2021年版)》,引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進一步擴大引資規模,提升引資質量,實現高質量發展。支持外向型經濟基礎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市級開發開放平台創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等多雙邊國際合作機制,舉辦“跨國公司重慶行”活動,加大對各類開放平台招商引資的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引導“專精特新”企業參與市內國別(地區)產業園區建設。(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中新項目管理局、市財政局)
5.打造高能級外資總部經濟。鼓勵外資利用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等政策,在渝設立跨國公司全球或區域總部,以及管理、採購、品牌、結算中心等各類功能性機構,支持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業務,推動其集聚業務、拓展功能、輻射發展。制定外資總部企業認定標準、支持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加大外資總部企業落戶支持力度。創新做好外資總部企業全流程服務,在企業開辦、標識設立、資金管理、通關便利、人才引進、出入境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品牌評估、信用等級評定、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等多種形式為外資總部企業提供融資便利。(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重慶海關、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邊檢總站)
6.鼓勵外資研發中心建設。鼓勵外資在渝設立研發創新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台,支持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本市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政府科技計畫項目,對認定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開辦獎勵。鼓勵內外資企業、科研機構開展研發合作,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與內資研發機構在研發成果產業化、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科研人員出入境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專利申請方面實行“綠色通道”便利措施。落實國家關於科技創新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等專項政策,支持外資研發中心人才(團隊)申報“重慶英才計畫”。(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商務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知識產權局、重慶市稅務局、重慶海關)
(三)加大外商投資促進力度。
7.創新利用外資方式。鼓勵外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外資依法參與不良債權重組與處置,最佳化完善相關管理和退出機制。發布外資併購項目機會清單,引導外資通過合資、併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市內製造業企業轉型升級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承接東部沿海地區產業轉移,鼓勵外資以增資擴股和利潤再投資等形式加大在渝投資,按規定落實相關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支持滿足用地、能耗等經營建設指標需求。積極推動市內企業以跨境併購、境外上市、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發行、返程投資等方式,引進國際高端要素資源。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試點,鼓勵外資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重慶證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市稅務局)
8.最佳化利用外資產業結構。鼓勵外資積極投資醫藥製造、航空太空飛行器及設備製造、電子通信及設備製造、計算機及辦公設備製造、醫療儀器設備及儀器儀表製造等高技術製造業。引導市內汽車、電子、化工、裝備等製造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向研發、設計、行銷、維修等領域延伸,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向一體化服務總集成總承包商轉變,支持企業用好“專精特新”等支持政策,推動外商投資向高端化、智慧型化轉型。支持外資加大金融服務、現代物流、供應鏈管理、信息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和醫療、健康、養老、育幼、旅遊、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投資,增加優質服務供給。(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資局、市文化旅遊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
9.實施外資招商專項行動。繪製全市外資招商補鏈、固鏈、強鏈、擴鏈“產業鏈圖譜”,編制發布外商投資指引,建立外資重點項目庫和企業庫,並瞄準境外世界500強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和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企業,市、區縣聯動開展“鏈長制”招商、“靶向”招商,著力引進一批高質量外資項目。充分利用世界經濟論壇、博鰲亞洲論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國際智慧型產業博覽會、中國西部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重大活動平台,發揮市、區縣領導帶頭精準招商效用,打造外資招商重慶品牌。用好市領導視頻連線跨國公司高層、重點外資項目工作專班等機制,常態化開展線上招商、雲上籤約活動,全程推動外資項目落地。對區縣出境開展招商活動的團組在出國批次和經費方面予以保障傾斜。(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招商投資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外辦)
(四)強化外資發展政策支持。
10.加大財政獎勵支持。從2023年開始,對在我市設立的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超過1000萬美元的新項目或增資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下同),以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美元)為基數,按不低於2%(人民幣)的額度予以獎勵。對在我市設立的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製造業新項目或增資項目,以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美元)為基數,按不低於4%(人民幣)的額度予以獎勵。按照同一方向不重複支持的原則,以上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招商投資局、市經濟信息委)
11.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建立政銀企外資融資服務聯動保障機制,實施重點外商投資企業金融服務動態管理,舉辦“銀企對接”服務活動,鼓勵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外商投資企業融資需求實施常態化的投貸融資“一對一”服務。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用好出口信用保險、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支持政策,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逐步降低至1%及以下。全面推廣資本項目收入支出便利化,允許外商投資企業人民幣資本金用於向境內關聯企業發放委託貸款,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借用外債模式。(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委、重慶銀保監局、人行重慶營管部)
12.加大要素保障支持。對重點外資項目用地,按照“計畫跟著項目走”和“消化存量確定增量”的原則,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由市級統籌保障。支持外資參與城市更新提升建設,如土地競得人以外資結匯形式繳納土地綜合價款,非因企業原因無法及時辦理結匯事宜導致未能按時付款,且欠繳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可按規定免繳相應滯納金。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政策和本市對境外專業人員的需求,動態推出境外人員可申報的職業資格考試目錄,支持符合條件的特定行業高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辦理人才引進落戶和工作居住證,鼓勵全球專業人才來渝工作。(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
(五)最佳化外商投資發展環境。
13.落實外商投資國民待遇。推動《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增加重慶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再投資企業適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向稅務機關申請談簽預約定價安排,獲取稅收確定性,避免雙重徵稅,穩定經營預期。深入清理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的限制性措施,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適用國家各項政策,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招投標、標準制定。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委、重慶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
14.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最佳化鼓勵類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流程,對屬於《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範圍的外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實行免徵關稅政策。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享受更多便利化通關政策。降低通關成本,打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口岸通關環境,線上線下公示口岸經營服務收費清單,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加快“單一視窗”功能由口岸通關執法向物流、服務貿易等全鏈條擴展,推進落實“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措施,進一步壓縮通關時間,提高通關效率。(責任單位:重慶海關、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商務委)
15.做好重點項目服務保障。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一站式”服務視窗,開展諮詢熱線、政策宣講、手續代辦等公共服務。充分發揮“三送一訪”(送政策、送工具、送諮詢、訪企業)、外商投資行政服務管家、領導定點聯繫服務、外商投資企業智慧服務雲平台等機製作用,通過“線上+線下”的方式,對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提供全流程服務,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物流、用工、用能等問題。用好商務往來“快捷通道”,減少辦理環節、最佳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為商務人員往來提供便利。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按照經營發展意願,在本市範圍內自主有序布局。落實《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切實維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外辦、市市場監管局、重慶市稅務局)
(六)提高外商生活服務水平。
16.最佳化國際教育服務。加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完善國際學校布局,在人才引進密集區域合理布局建設有國際化特色的學校,為國際人才子女教育需求提供服務保障。放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舉辦者主體限制,允許內資企業和中國公民舉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支持中國小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接收外籍人員子女入學。(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17.增強涉外醫療服務供給。規劃建設若干國際醫院,支持具備條件的本市醫療機構提供國際醫療服務。探索建設國際醫療聯合體,完善機構合作、分級診療等功能集成的國際化醫療服務新模式。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及員工駐地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涉外社區屬地醫療服務。增強涉外服務能力,支持試點醫院通過非編制方式聘用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條件的外籍醫助、外籍導醫,同時加強醫護人員外語培訓,提升外語服務綜合能力。支持外籍就業人員、外商投資企業員工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關醫療保障待遇。(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人力社保局)
18.提升外商社會融入獲得感。規範化設定公共場所外語標識標牌,推進外籍人員線上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積極推進在華永久居留身份證在鐵路、民政、社保、銀行、不動產登記、醫院、公園等系統實現全面適用。對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可按規定簽發最長5年有效期的工作類居留許可。開展海外人才用匯便利化試點,滿足海外人才真實合理的用匯需求。外商投資企業在企業納稅地所在區縣對接保障性租賃住房時與內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市政府外辦、市住房城鄉建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外資高質量發展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市穩外貿穩外資穩外經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完善市政府服務外商投資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對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的統籌指導,加強對重大事項的研究調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同配合,按照行動計畫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門、本地區具體工作舉措,抓好重點任務的落實落地。市商務委要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加大對重點任務督查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金融監管局)
(二)落實引資責任。招商部門要加大外資招商引資力度,持續壯大外資的契約引資規模。經濟信息、規劃自然資源、商務、國資、金融監管等部門要加大行業利用外資指導和招商引資力度,推動行業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履行外資引資的主體責任,狠抓外資招商,推動本地區外資的契約引資和實際到資持續發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各項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招商投資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
(三)提升能力水平。將外商投資促進服務能力提升學習納入幹部教育培訓內容,強化領導幹部利用外資推動開放、促進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市、區縣兩級定期舉辦與外商投資促進、管理、服務、保護等相關的培訓活動,培養外商投資促進專業隊伍,提高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業務水平。鼓勵本市高等院校與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合作,搭建校企交流合作平台,大力培養產業發展和經營管理人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商務委、市教委)
(四)加強績效管理。發揮招商工作活躍指數、招商引資督查專報、利用外資情況通報等機製作用,落實市級有關部門、區縣政府利用外資主體責任。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推動外資高質量發展工作成效好的區縣進行獎勵。加強外資監測預警,做好外資領域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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