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

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

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簡稱區水利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以及經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慶市璧山區機構改革方案》,區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局長:張光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
  • 外文名:Bishan District Bureau of water resources of Chongqing Municipality
  • 辦公地址:重慶市璧山區雙星大道369號2號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所屬單位: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光漢(局長)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所獲榮譽,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水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寫城鄉防洪、水源、供水、用水、節水等水利綜合或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開展水資源評價和調度,組織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城市總體規劃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指導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地下水資源的勘測,實施取水許可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
(三)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擬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擬訂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負責全區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的責任,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五)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全區的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級水利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六)承擔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安全監管的責任。監督管理和規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編制、審批(審核)或轉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審核)或轉報水工程的初步設計。組織實施水利行政技術質量標準以及水利工程規程和規範。承擔水利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具體監管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
(七)組織、指導水域及其岸線、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以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防治水害規劃和河道防洪調度方案,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負責全區河道管理工作。擬訂河道清障計畫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河道采砂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八)負責全區水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文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實施區級河庫和地下水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依法對河道、所負責的水功能區、山坪塘的水量和水質狀況進行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及預警工作。
(九)負責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山洪災害治理、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
(十)負責全區城鄉供水的管理工作。負責供水企業的資質審批和二次供水的管理。負責組織城鄉供水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及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組織協調農村水利水電建設;組織實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人畜飲水、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科技推廣等工作。
(十二)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包括三峽工程)移民及後期扶持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包括三峽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和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核相關工作,承擔移民安置驗收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水利改革的統籌協調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是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是將區水利局所屬的重慶市璧山區水務工程質量監督站和重慶市璧山區水務工程管理站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機關,除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外,所屬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

職責分工

1、關於防汛抗旱工作
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及乾旱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救援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統一對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其中,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仍分別由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承擔。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全區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工作實施檢查並督促整改,對無行業監督部門監督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林業局等部門,按照規定,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信息安全、政務公開、目標考核、督查督辦、網路管理、制度建設、後勤服務、重大課題調研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意識形態、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人事、編制、統戰、保密、檔案、工會、群團、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衛生健康等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教育、科技、科學研究和水利社團工作。負責協調涉水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二)財務科。負責部門預決算編制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提出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負責水利項目投融資及使用管理。監督指導水利價格和水權交易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審計制度和業務規範的貫徹落實。負責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水利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等的審計監督。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三)規劃計畫科。負責擬訂水利中長期規劃、綜合規劃、流域規劃和重要專項規劃。負責水利改革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投資計畫的統籌管理,並提出項目安排和年度計畫建議。承擔水利統計、普查工作。負責全區的調水工作,協助市級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監督工作。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其他有關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水利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局應急和水利公共突發事件的管理。負責水利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培訓等工作,受理水利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負責水利公共突發事件的管理。指導開展水利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稽查)工作。指導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河流水庫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實施山洪災害治理、水利工程修復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負責制訂全區水利政策研究計畫,負責執行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承擔行業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水利系統規範性檔案備案,水利項目技術方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管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視窗。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組織實施水利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技術審查工作和運行管理重大技術審查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本部門招投標工作。負責水利系統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局信訪工作及水利系統重大風險防控和社會治安綜合防治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六)移民工作科。負責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監督管理工作。審查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全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並實施,指導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監測評估及績效評價。負責後期扶持人口核實登記、後期扶持直補資金的發放、監督指導項目資金的使用、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征地移民安置驗收等工作。負責小型水庫庫區移民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水利扶貧工作,負責移民困難扶持扶助工作,扶持基金績效評價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七)水生態建設科。指導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評價和監控工作。指導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保護。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水量分配、河流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區水資源公報。組織編制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全區水土流失調查、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預報、公告等工作。指導水土保持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工作。牽頭水生態建設工作,負責河(庫)長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河道水域及岸線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指導河流、水庫、灘涂、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監督指導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工作,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其他有關工作。
(八)水利科。負責全區城鎮供水規劃,指導和監督城鎮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區供水行業服務,保障供水安全。指導全區供水水價綜合改革。指導農村水利水電工作。監督實施農村水利水電法規、政策、發展規劃和地方標準。指導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實施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和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行政編制

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的政策法規科副科長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黨委書記:唐應容
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局:張光漢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重慶市璧山區雙星大道369號2號樓。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所獲榮譽

2021年,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被中國水利部評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2021年,重慶市璧山區水利局獲國家級“節約型機關”榮譽稱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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