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行業的
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交通行業發展計畫,經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市、區的總體布局及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交通樞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綜合平衡全區交通運力,負責全區公路、鐵路、民航、水運、軌道交通等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協調工作。承擔市級及以上公路、鐵路、機場等重大重點項目的建設協調。對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政策以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範和技術標準。承擔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建設市場的監管責任。負責公路養護、航道養護和維護。負責交通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區公路路政和運政管理責任。負責全區客貨運輸行業管理及城鄉客運、軌道客運、出租汽車、搬運裝卸、運輸服務、聯運服務、貨櫃運輸、旅遊汽車、汽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駕駛學校行業管理。
(六)承擔航運運政、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全區船舶檢驗、船舶駕駛證照審核、水運設施維護及航道養護等水運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八)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負責交通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九)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和培訓工作。
(十)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鐵路安全的行業監督管理,協調配合全區交通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
(十一)承擔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將原區交通委員會所屬的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區交通運政稽察大隊)、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的行政決策、行政許可等行政職能劃入機關。劃轉後,除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外,區交通局所屬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
職責分工
1、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統一對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其中,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仍分別由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承擔。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全區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工作實施檢查並督促整改,對無行業監督部門監督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林業局等部門,按照規定,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管理。
2、重大重點項目管理職責分工
區交通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重大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工作。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重點項目,牽頭商區交通局擬定重大重點項目年度計畫按程式上報區政府審定。
3、鐵路、民航及交通規劃職責分工
區交通局負責對接市交通局,做好鐵路、民航重大項目規劃、建設、協調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擬定區綜合交通規劃;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對接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牽頭審查鐵路、民航重大項目規劃;負責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4、口岸物流職責分工
區商務委負責牽頭統籌全區口岸物流工作。制定商貿物流發展規劃及促進政策措施;負責城鄉商貿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電商物流等工作。牽頭推進電子商務和物流配送標準化建設、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和電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牽頭對接市政府口岸和物流辦公室工作。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璧山高新區管委會會同區商務委做好口岸物流相關工作。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商務委負責現代物流業發展工作,做好口岸物流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協調發展規劃的平衡銜接。區交通局負責綜合平衡交通運力,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協調管理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等多種運輸行業發展。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負責農業物流發展工作。璧山高新區管委會牽頭負責工業物流發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財務科(統計科)。指導交通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決算;負責交通資金的管理及撥付;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負責交通系統內審工作,實施局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交通系統財務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交通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三)法制安全科(港航管理科)。指導監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船舶檢驗、水運設施維護及航道養護等水運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鐵路安全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行業安全事故統計分析,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承擔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動行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四)建設管理科(交通工程招投標辦公室)。貫徹執行交通建設管理的政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交通建設規劃的擬定和實施;承擔交通項目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及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的公路、水運養護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推動交通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推廣和套用;指導交通建設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公路、鐵路、機場等重大重點項目的建設協調;其他有關工作。
(五)運輸管理科。負責全區的交通運輸行業和運輸市場的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運輸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協調與銜接,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運輸發展規劃、運力和線網布局規劃;負責交通運輸統計;負責緊急客貨運輸運力的保障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和運價工作;負責客貨運站、場、維修網點的規劃和設定,客貨運線路調整和投放的管理工作;負責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對汽車駕駛學校實施行業管理;負責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做好相應的證、牌、單和票據等管理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工作;負責交通企業行業管理;負責信訪維穩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六)行政審批科。負責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集中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論證、審查等工作;組織推進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標準化和相關電子政務工作;具體管理機關政務服務視窗。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其他有關工作。
行政編制
重慶市璧山區交通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行政審批科副科長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重慶市璧山區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重慶市璧山區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賴曉明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重慶市璧山區向陽街242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