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是重慶市璧山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
  • 機構屬性:國家行政單位
  • 現任領導:李佳敏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班子,現任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機構簡介

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為正處級,是將區文化委員會(區體育局)的職責,區商務局(區旅遊局)的旅遊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區體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區文化委員會,區商務局不再保留區旅遊局牌子。

現任領導班子

李佳敏:黨組書記、主任。
殷朝陽:黨組成員、副主任。
何中政:黨組成員、璧山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
洪軍:黨組成員、副主任。
嚴國鋒:黨組成員、副主任。

現任主要領導

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李佳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四)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實施全區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體育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保護工作,承擔文化市場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具體執法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十一)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二)負責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四)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系統的安全工作。
(十五)負責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履行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職責。指導協調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規劃全區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傳統項目建設,組團(隊)參加市級運動會。制定全區體育競賽計畫,管理指導區級以上體育競賽,承辦上級體育行政部門安排在本區的比賽。按照上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許可權,培訓、審批和授予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技術等級和職稱。配合上級體育部門做好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
(十七)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區大型文化和旅遊、體育等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八)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分析全區文化、旅遊、文物、廣電、文化市場執法、體育工作情況;負責與相關部門的統籌協調工作;組織起草涉及全局性、綜合性的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協調、督查各下屬單位、各科室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二)公共文化服務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在文化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全區文化的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區文化設施布局規劃,監督檢查相關設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導並開展全區文化創作和民眾文化活動,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對全區重大文化活動進行規範、協調、管理;制定文化活動計畫;管理指導、組織區級文化活動,承辦我區舉行的大型文藝表演;組織參加市級以上文藝活動;對文化事業單位進行業務指導,指導聯繫鎮街、部門、企事業單位文化工作的開展;負責區內文藝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對區內的市、區級文物保護點、館藏文物、流散文物、地面地下文物實施行政管理;負責文化(文物)統計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三)旅遊科。貫徹國家和市有關旅遊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組織實施年度方案,負責旅遊總體形象的宣傳工作;負責旅遊產品設計和開發工作;組織並參與國內各類旅遊博覽會、交易會和大型促銷活動,負責研究旅遊設計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負責旅遊經營單位服務質量的檢查、指導、監督,受理旅遊企業和遊客的投訴,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銷售;負責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負責管理全區旅遊涉外事務;負責全區旅遊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全區旅遊統計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四)體育科。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牽頭研究全區體育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全民健身活動計畫,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參與擬定體育設施布局規劃、監督檢查體育設備的管理與使用;組織、管理和指導全區重大體育活動及有關民眾性體育競賽活動;組團(隊)參加市級重大運動會;制定全區體育競賽計畫,管理指導區級以上體育競賽,承辦上級體育行政部門安排在本區的比賽;按照上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許可權,培訓、審批和授予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技術等級和職稱;負責體育人才的培育工作;負責區級體育協會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負責體育統計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融合發展。承擔文化旅遊體育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體育、旅遊方面的行政許可和年度核驗;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文化、體育市場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協調開展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治理;負責市場從業人員的法規培訓、繼續教育和技術等級評定推薦工作;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其他有關工作。
(六)廣電傳媒科。擬訂全區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和廣播電視“戶戶通”等基層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監管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廣電統計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直屬單位

重慶市璧山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
重慶市璧山區文化館
重慶市璧山區圖書館
重慶市璧山區文物管理所
重慶市璧山區體育場(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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