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措施,規範完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人才流動調配工作。
(三)參與擬訂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等工作。負責區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人才引進政策措施。
(四)負責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就業援助制度。
(五)牽頭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
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含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下同)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六)牽頭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並組織實施,保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維護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
(七)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
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違法案件。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
(八)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評審和聘用;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人才交流、人才引進、開發和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全區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引進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回)區工作或定居措施;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措施。
(九)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
公開招聘、聘用契約、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機關工勤人員,下同)的聘用、任免、考核、晉升、培訓、獎勵、處分、辭聘解聘等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政策措施,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一)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等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傷政策;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十二)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處理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職責分工
與區教委分工
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區教委等部門擬定。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委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作風建設、新聞宣傳、輿情信息、意識形態、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綜合考核、內部獎懲、公文處理、督查督辦、檔案管理、後勤保障、內部安全、機要保密、信息化建設、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務政務公開等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牽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協調信訪事務;牽頭建立健全機關管理制度、起草綜合性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組織開展綜合性調研;其他有關工作。
(二)法規與監察科(行政審批科)。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實施監督檢查並提供諮詢服務;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牽頭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工作;牽頭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辦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機制;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完善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管理;指導、監督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管理制度,規範勞動契約管理、勞動用工管理;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負責區管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人力社保領域勞動安全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綜合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查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違法案件,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三)財務與基金監督科。負責機關、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票據管理、政府採購、招投標、經費收支、內審內控、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機關、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幹部職工(含退休幹部職工)工資、津補貼及相關福利的申報、調整、繳納、發放工作;牽頭負責機關、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黨建經費、黨費、工會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並承辦會計、出納相關工作;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經費、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受理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投訴舉報事項,組織查處重大案件,維護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負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人員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四)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重慶市璧山區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辦公室、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牽頭擬訂就業創業規劃和計畫、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牽頭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貫徹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綜合管理創業培訓、職工技能培訓、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等職業培訓工作;負責職業培訓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技能鑑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鑑定;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考核、培訓、頒證等工作;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措施;其他有關工作。
(五)人力資源開發科。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措施並組織實施;健全完善全區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人才流動調配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並承辦全區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選拔引進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調配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人力資源的調研、預測、統計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人才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六)事業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重慶市璧山區職稱改革辦公室)。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
公開招聘、聘用契約、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聘用、任免、考核、晉升、培訓、獎勵、處分、辭聘解聘等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管理,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評審和聘用;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回)璧工作或居留措施;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對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優秀中青年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等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專家體檢、專家療養、專家慰問等專家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政策措施,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負責指導社會流動人才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七)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工作,承辦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資(含職業年金)審核確認工作,承辦工資年報、統發工作;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覆核工作;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承辦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及重大貢獻退休人員提高退休費比例審批工作;按許可權做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異地安置管理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八)社會保險管理科。牽頭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基金管理制度、關係轉續辦法;負責全民參保計畫相關工作;綜合管理企業年金工作,負責企業年金方案審核備案;貫徹執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負責全區
企業職工退休確認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負責征地農轉非參保人員、超齡參保人員的參保待遇領取資格確認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認定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因傷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工作;負責全區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協定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授權,承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承辦
企業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和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九)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科。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及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和隊伍建設,對調解員、仲裁員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訂企業職工分流、安置辦法;負責區內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行政編制
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的法規與監察科副科長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重慶市璧山區璧城街道璧渝路388號。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重慶市璧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魏曉鳳為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