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涪陵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辦法》(涪教委辦發[2008]68號)和《涪陵區中國小學籍管理檢查評估辦法》(涪教委辦發[2008]71號)檔案精神。
專人負責,屬地管理,三級分管,學籍管理工作的有關說明,做好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幾點要求,
專人負責
為了貫徹落實好這兩個辦法,現就學籍管理工作有關事宜講以下幾點:
各教管中心、直屬學校,對學籍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視,主任、校長要親自抓,並落實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同時還必須落實一名年輕的、懂微機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學籍管理工作,要專人負責,落實責任。
屬地管理
各教管中心的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的學籍管理都以行政區劃切塊,由教管中心統一管理,直屬學校由區教委直接管理。
三級分管
實行區教委、教管中心、學校三級管理,區教委只負責對直屬學校和教管中心的國小、國中實行網路管理,不越位對校管理;教管中心對轄區內學校實行學籍管理(微機和書面學籍簿、學籍卡雙重管理);學校對班級實行書面檔案管理,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微機、檔案雙重管理。請各學校一定要建好學生的檔案,區教委不再印發轉學聯繫表、學籍卡、學籍簿等表冊,學籍管理檔案和有關表冊掛在網路學籍系統里,請自行下載。
學籍管理工作的有關說明
(一)網路學籍系統的建立。去年,區教委開發了“涪陵區網路學籍管理系統”,這個系統適用於全區國小和國中,從2008年秋期起,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實行網路化管理,本期已開始啟用,運行良好。
(二)網路學籍系統的套用。區教委在每年的質量抽測和教育質量考核評估中,將以“網路學籍系統”中的學生信息作為該單位質量抽測和質量考評的基礎數據加以套用。質量抽測時以系統中該單位的學生人數為準進行測試、統計;國中“二合一”考試時,學生一律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登記,對於在他校借讀參加考試的學生,考試成績要算回學籍所在學校;各單位“二合一”考試及格率、優生率、人均分等各種指標的計算都以學籍系統中的學生信息為準,年終的教育質量考核評估各項指標的計算也以系統中的學生人頭為準。
(三)學籍異動辦理辦法。
1、根據市教委和區教委學籍管理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各個年級的學生不準留級,特別是畢業年級是絕對不能留級。只有一種情況可以留級就是已辦了休學且已休學了一學年。若是休學需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證明、住院期間的病歷等證明材料。若是“三殘兒童”必須出據相關部門的認定材料。
2、本區內鄉鎮之間的國小、國中轉學,不再到區教委辦理,經轉入、轉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同意後,由教管中心或直屬學校在學籍系統中做出或做入並上報,經區教委審核同意後自動生存學生新的學籍號。休學、休學後復學、輟學、死亡、留級出(入)三殘兒等異動和區縣之間的國小、國中轉學,經轉入、轉出學校和教管中心雙方簽字蓋章同意後再到區教委辦理。
3、高中轉學。(1)區外、市內、市外轉入,手續齊全市教委審核後上學籍。(2)區內只能逆向轉學,確因特殊情況,學校雙方同意,手續齊全由區教委審查報市教委上學籍。(3)其餘情況區內不準轉學。
(四)、學籍管理工作考評。從今年開始,區教委將按照《涪陵區中國小學籍管理檢查評估細則》對各教管中心、直屬學校的學籍管理進行年度工作考核,並結合區教委平時的管理記錄進行綜合評估,對評選出的學籍管理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對工作失錯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做好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從今年開始對2009年的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凡是評價等級全部達到“合格” 和“C”等的學生,升入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加5分。
具體辦法,按照《涪陵區國中畢業生綜合評價辦法》(涪教發[2008]39號)和《開展國中畢業生綜合評價工作》(涪教發[2008]40號這兩個檔案辦理。
幾點要求
1、請各單位雕刻一枚學籍專用章,專人專管,落實責任。
2、從2008年起國小、國中學生畢業由區教委網上審核,教管中心、直屬學校驗印頒發,教管中心轄區內的學校不能辦畢業證,也不能雕刻鋼印,必須由教管中心統一辦理。如需辦理鋼印的單位於9月15前將單位名稱和聯繫電話發給基教科崔紅個人信箱,也可直接和區公安局印章辦聯繫(電話:72259110)。
3、請教管中心、直屬學校於9月15日前上報學籍管理員名單到基教科(只報教管中心一個、轄區內的學校不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