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不再保留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1.劃出風景名勝區管理的職責至區林業局。
2.劃出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污水管網運行維護、雨水管網建設維護等職責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加強的職責。加強城市管理領域綜合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
(二)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和指導各有關單位和鎮(街)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三)負責城區主幹道、重要節點和大型廣場等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的升級和改造。
(四)負責城市管理配套設施、綠化方案指標、環衛設施審查及竣工驗收。
(五)負責城區範圍內移植、砍伐城市樹木、永久占用城市綠地、城市道路挖掘許可。
(六)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和城市公園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園林“三創”的申報和城鎮建城區內的古樹名木申報;負責組織擬訂園林綠化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
(七)負責生活垃圾處置及處置費的征管工作,負責垃圾中轉站建設、水域清漂。
(八)負責城鎮供水節水排水管理。
(九)負責戶外廣告、路燈燈飾設定的審批和管理。
(十)負責建設項目燈飾工程方案審查。
(十一)負責城市橋隧和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管理。
(十二)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統籌城市停車秩序管理,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管理職責。
(十三)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根據區政府資金計畫,負責編制下達城市管理維護、公用、環衛、園林綠化、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資金計畫,並對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對城市管理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十六)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安全、環保監管責任。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劉榮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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