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局,是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桂西路行政中心1號樓402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相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二)承擔城市道路、橋樑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的責任;負責市政設施維護許可工作。
(三)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負責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四)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場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監督戶外廣告、戶外燈飾設定管理工作。
(六)組織編制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城市綠化管理的責任;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水域安全工作;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除違反公園和古樹名木管理以外的違法行為的監督處罰職能。
(八)承擔綜合性公園、專類園、社區公園等城市公園行業管理的責任;指導動物園、城市公園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新建城市公園的驗收和定級工作;指導城市園林緊急避難場地的規劃、建設、保護工作。
(九)依法負責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參與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審核認定;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園林式單位”和“綠化先進單位”的評審和報批工作。
(十)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開展城市管理行業人員培訓。
(十三)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契約簽訂後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鄉鎮(街道)市政管理、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工作。
(十五)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草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檔案;負責信訪穩定工作,牽頭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及人大、政協定提案;負責承辦政務、文秘、信息、保密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離退休人員有關事宜;負責局機關會務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政務值班、車輛管理,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管理使用等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重要工作和專項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承接市、區對局考核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法規和會計制度;編制下達資金使用計畫和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制定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承辦機關各項經費收支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和下達局屬單位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性收費徵收和管理,籌措維護資金;負責固定資產統計管理,審定城管系統項目預決算;負責綜合統計和機關財務、勞動工資發放和調整、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城管系統內審工作,指導局系統財務、審計、統計工作。
(三)市政公用管理科。負責編制市政公用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市政公用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區市政工程設施、公用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維護項目規劃設計管理,參與市政工程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的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參加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市政維護單位、公用企業資質申報、審批;負責市政公用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市政設施管理所和重慶市梁平區龍泉供水有限責任公司。
(四)園林綠化管理科。負責綠化賠償、集中綠化建設、城市園林綠地建設;負責編制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鎮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園林植物保護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植物園、專類園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園林綠化管理所。
(五)市容環衛科(農村環境指導科)。負責編制市容環衛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戶外廣告規劃設計;起草市容環衛管理及綜合整治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負責參與審定市容環衛設施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參加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市容整潔單位(街、小區)的評審、報批;負責市容環衛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管理;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所、重慶市梁平區潔美環衛有限公司和市容環衛所屬行業社會化服務企業。
(六)執法監督科(行政審批科、應急管理科)。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局案件的審理、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工作;承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審查和審批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以及集中綠化事項;參與對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設計和綠地審核;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核實;負責城市占道許可;負責城市停車樓(場)的備案登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設施損壞賠償的審批;負責戶外廣告場地占用審批及戶外廣告依法備案登記等事項;負責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負責組織和監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編制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工作;參與城市管理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聯繫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梁平區數位化城市管理中心。

事業單位

(一)重慶市梁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以區城管局的名義,統一行使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接受委託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承擔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城市供水、園林綠化方面區直管及跨區域的各項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工商管理方面、水務管理方面、食品藥品監管方面部分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城市建成區內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城市違法建築執法職責。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糾察工作,承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重慶市梁平區市政設施管理所
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管理、維護工作;承擔城市道路、橋樑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工作。協助編制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等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城區道路、橋涵、廣場、隧道、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搶修、管理的工作。負責公共燈飾維護和管理;協助指導鄉鎮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三)重慶市梁平區園林綠化管理所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園林綠化和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本區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與維護工作。協助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的起草,並負責實施;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和工程設計方案的審定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園林植物保護工作。協助指導鄉鎮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及城鎮園林綠化創建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重慶市梁平區公園管理所
負責制定並實施公園資源保護的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公園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負責公園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園內生態環境保護,落實有關污染防治措施。負責公園安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公園內的違法行為。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重慶市梁平區市容環衛所
協助編制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專業規劃和環境衛生標準編制工作。承擔環衛作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環境衛生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工作,並參與城市環衛設施項目竣工驗收。參與指導鎮鄉及社會單位的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並對鎮鄉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域清漂保潔、化糞池運行的規範性管理開展指導督促。承擔城區段水域清漂保潔工作。承擔對城區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服務工作。承擔生垃圾分類指導、管理工作。承擔建築垃圾處置及資源化利用的指導、管理工作。
(六)重慶市梁平區數位化城市管理中心
負責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平台的更新、維護與安全運行;對城市管理問題的收集辦理;結案過程進行監督;協調相關責任單位處理應急事件及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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