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縣規劃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梁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78號)和《中共梁平縣委、梁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梁平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梁平委發〔2009〕2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平縣規劃局
  • 所在地區:梁平縣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郵政編碼:405201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局系統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統計工作;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文字材料及信息的報送和傳遞;負責機關及系統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群團、政工、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城鄉規划行政效能監督和目標管理;負責規划行政審批(許可)的綜合協調和行政審批視窗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和後勤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規劃志的修編和規劃年鑑編制;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監察科)
負責城鄉規劃及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宣傳;負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和本局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承辦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組織、指導、協調城鄉規劃及測繪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鎮鄉(街道)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受理違反城鄉規划行為的舉報和投訴;負責有關規划行政監察執法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安全、應急、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規划行政執法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規劃編制管理科(測繪管理科)
指導、監督縣城總體規劃、鎮鄉(街道)村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制定;負責城鄉規劃、測繪和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的監督工作;負責組織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城市設計、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的編制;指導重要地區(包括風景名勝、歷史文化保護區等重要地區)的規劃編制;負責對城鄉規劃有關專題、專項、專業規劃的審查和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指導鎮鄉(街道)、村的規劃編制工作;組織起草測繪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擬訂基礎測繪年度計畫;承辦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組織地籍測繪、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地圖審查、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負責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及測繪成果質量監督及匯交、地圖審查、測繪標誌保護的監管工作;指導地理信息套用服務;指導規劃和測繪市場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測繪師執業資格管理和審查報批。負責有關規劃編制管理和測繪管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規劃編制和測繪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負責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城市規劃管理科
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涉及規劃變更、用地調整的在規劃編制管理科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城市雕塑、城市小品和廣告等設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文書;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交通、市政、管線工程用地規劃條件函、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核發縣城規劃區交通、市政、管線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文書;負責縣城規劃區規劃道路用地控制線和市政管線管理控制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市規劃區修建性詳細規劃、重要建築外裝飾設計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重大建築工程項目的方案徵集工作;參與有關城市規劃管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管理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村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建制鎮規劃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涉及規劃變更、用地調整的在規劃編制管理科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城市雕塑、城市小品和廣告設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文書;負責除縣城規劃區外交通、市政、管線專項規劃的審查和工程用地規劃條件函、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查報批,負責核發縣城規劃區外交通、市政、管線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文書;指導、監督建制鎮規劃區修建性詳細規劃、重要建築外裝飾設計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指導鎮鄉規劃區重大建築工程項目的方案徵集工作;指導、監督鄉村規劃的實施;承擔鄉村規劃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對鄉村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及鄉村建設風貌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鄉和村規劃區範圍內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規劃許可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並參與有關村鎮規劃管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村鎮規劃管理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單位
一 梁平縣城市規劃管理辦公室
參與縣城城市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選址定點,現狀資料收集調查、整理上報縣規劃局;對縣城城市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實施日常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放線,對項目進行驗線,項目跟蹤管理,參與規劃的竣工驗收;負責對縣城城市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規劃管理控制線的製作;承辦縣規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 梁平縣規劃監察執法大隊
負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對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全縣範圍的違法建設實施強制制止和拆除;負責聯繫社會規劃監察網路;參與規劃違法作為的調查、取證;承辦縣規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 梁平縣規劃與地理信息中心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控制線的製作和城鄉規劃、測繪檔案行業信息匯集、發布,提供規劃諮詢服務;負責城鄉規劃可行性研究;建設地理空間信息基礎設施,為“數字梁平”提供技術服務。承擔全縣地理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地理空間資料庫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地理空間數據分發與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承擔梁平縣地理信息應急服務隊的日常工作;為城市規劃檔案管理提供服務,並負責收集、整理和管理規劃、測繪檔案,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承辦縣規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 梁平縣規劃設計院
承辦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承辦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承辦規劃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梁平縣規劃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承擔由縣政府組織編制的梁平縣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具體工作;組織編制縣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重要專項規劃;負責對城鄉規劃有關的專題、專項、專業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指導重要地區(包括風景名勝、園林綠化、歷史文化保護區等)的規劃編制工作;指導鎮鄉(街道)、村的規劃編制工作。
(三)負責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承擔由縣政府組織制定的縣城區近期建設規劃的具體工作;依法核發縣城區和建制鎮規劃區範圍內,劃撥土地上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包括城市雕塑、城市小品和廣告設施)、提出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工程的規劃竣工核實;依法核發縣城區、建制鎮規劃區、鄉和村規劃區範圍內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四)擬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負責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地籍測繪工作,建立健全國家和地方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負責測繪標誌保護。
(五)負責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指導地理信息套用服務,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
(六)指導規劃和測繪市場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管理;承擔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工作;承辦地圖審查工作;負責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測繪師執業資格審查。
(七)組織、指導、協調城鄉規劃及測繪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城區、鎮規劃區範圍內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指導鎮鄉(街道)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
(八)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的編制,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的制定。
(九)負責城鄉規劃、測繪檔案和信息管理;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管理,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
(十)承擔縣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局系統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統計工作;負責起草全局綜合性文字材料及信息的報送和傳遞;負責機關及系統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群團、政工、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城鄉規划行政效能監督和目標管理;負責規划行政審批(許可)的綜合協調和行政審批視窗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和後勤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規劃志的修編和規劃年鑑編制;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監察科)
負責城鄉規劃及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宣傳;負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和本局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承辦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組織、指導、協調城鄉規劃及測繪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鎮鄉(街道)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受理違反城鄉規划行為的舉報和投訴;負責有關規划行政監察執法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安全、應急、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規划行政執法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規劃編制管理科(測繪管理科)
指導、監督縣城總體規劃、鎮鄉(街道)村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制定;負責城鄉規劃、測繪和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的監督工作;負責組織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城市設計、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的編制;指導重要地區(包括風景名勝、歷史文化保護區等重要地區)的規劃編制;負責對城鄉規劃有關專題、專項、專業規劃的審查和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指導鎮鄉(街道)、村的規劃編制工作;組織起草測繪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擬訂基礎測繪年度計畫;承辦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組織地籍測繪、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地圖審查、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負責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及測繪成果質量監督及匯交、地圖審查、測繪標誌保護的監管工作;指導地理信息套用服務;指導規劃和測繪市場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測繪師執業資格管理和審查報批。負責有關規劃編制管理和測繪管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規劃編制和測繪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負責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城市規劃管理科
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涉及規劃變更、用地調整的在規劃編制管理科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城市雕塑、城市小品和廣告等設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文書;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交通、市政、管線工程用地規劃條件函、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核發縣城規劃區交通、市政、管線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文書;負責縣城規劃區規劃道路用地控制線和市政管線管理控制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市規劃區修建性詳細規劃、重要建築外裝飾設計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重大建築工程項目的方案徵集工作;參與有關城市規劃管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管理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村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建制鎮規劃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涉及規劃變更、用地調整的在規劃編制管理科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城市雕塑、城市小品和廣告設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文書;負責除縣城規劃區外交通、市政、管線專項規劃的審查和工程用地規劃條件函、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查報批,負責核發縣城規劃區外交通、市政、管線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文書;指導、監督建制鎮規劃區修建性詳細規劃、重要建築外裝飾設計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指導鎮鄉規劃區重大建築工程項目的方案徵集工作;指導、監督鄉村規劃的實施;承擔鄉村規劃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對鄉村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及鄉村建設風貌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鄉和村規劃區範圍內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規劃許可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並參與有關村鎮規劃管理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村鎮規劃管理統計、信息工作;協助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及建議;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單位
一 梁平縣城市規劃管理辦公室
參與縣城城市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選址定點,現狀資料收集調查、整理上報縣規劃局;對縣城城市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實施日常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放線,對項目進行驗線,項目跟蹤管理,參與規劃的竣工驗收;負責對縣城城市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規劃管理控制線的製作;承辦縣規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 梁平縣規劃監察執法大隊
負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對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全縣範圍的違法建設實施強制制止和拆除;負責聯繫社會規劃監察網路;參與規劃違法作為的調查、取證;承辦縣規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 梁平縣規劃與地理信息中心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控制線的製作和城鄉規劃、測繪檔案行業信息匯集、發布,提供規劃諮詢服務;負責城鄉規劃可行性研究;建設地理空間信息基礎設施,為“數字梁平”提供技術服務。承擔全縣地理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編制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地理空間資料庫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地理空間數據分發與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承擔梁平縣地理信息應急服務隊的日常工作;為城市規劃檔案管理提供服務,並負責收集、整理和管理規劃、測繪檔案,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承辦縣規劃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 梁平縣規劃設計院
承辦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承辦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承辦規劃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陳世康(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計畫、財務,負責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側重分管縣城規劃管理工作。
鄧舉達(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黨建、群團、信訪維穩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組織、人事、縣城規劃管理工作,側重雙桂新區規劃管理工作。分管城市規劃管理科、縣城市規劃管理辦公室。
徐雲豪(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政務管理、行政審批、政策法規、規劃監察執法、工委、保密、宣傳工作,牽頭目標考核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監察科)、縣規劃監察執法大隊。
楊代斌(副局長):負責城鄉規劃編制、村鎮規劃管理、規劃與地理信息、測繪、科技、環保、安全、市級目標考核工作,分管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規劃編制管理科(測繪管理科)、村鎮規劃管理科、縣規劃與地理信息中心、縣規劃設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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