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幼稚園、中國小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

《重慶市幼稚園、中國小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幼稚園、中國小(含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國際學生招收、培養和管理工作,為國際學生在渝學習提供便利,擴大重慶教育對外開放,提升重慶教育國際化水平,由重慶市教委制定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幼稚園、中國小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
  • 制定時間:2022年9月
發展歷史,主要內容,

發展歷史

2022年9月,為進一步規範幼稚園、中國小(含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國際學生招收、培養和管理工作,為國際學生在渝學習提供便利,擴大重慶教育對外開放,提升重慶教育國際化水平,重慶市教委制定《重慶市幼稚園、中國小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主要內容

《辦法》共8章46條。其中明確,經正式批准、在重慶市設立的實施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學校,按要求向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備案資料,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予以備案後方可招收國際學生。同時,學校應具備有關的4個基本條件。所謂的國際學生,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具有中國國籍且在學校接受教育的外國適齡學生。
《辦法》明確,國際學生可直接向已通過招生備案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應對申請就讀的國際學生入學資格和經濟擔保證明進行審查,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入校就讀,並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若學生未滿18周歲且父母不在重慶常住,需要學生父母正式委託在重慶常住的外國人或者中國人作為該學生的監護人,並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學生出生證明、臨時監護人委託書,受託人還應在重慶辦理聲明公證。
《辦法》指出,學校參照重慶市內中國學生相關學籍管理辦法開展國際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及時為接受學歷教育的國際學生辦理學籍,並根據國家和重慶有關規定為國際學生頒發畢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學校對國際學生做出退學或者開除學籍處分的,應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對國際學生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學校應當公布對國際學生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退學、轉學的退費規定。收費、退費以人民幣計價。學校對國際學生的教學按照我市現行的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組織實施,選派適合國際學生教學的師資,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質量保障制度。國際學生應當按照學校的課程安排和教學計畫參加課程學習,並按照規定參加相應的畢業考試或者考核。
《辦法》同時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是學校培養國際學生的基本教學語言。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達不到學習要求的國際學生,學校可以提供必要的漢語補習。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為國際學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務設施,建立健全並公布服務設施使用管理制度。學校應當對國際學生進行考勤管理,如實記錄其學習成績和日常表現。鼓勵國際學生參加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為其參加文體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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