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重慶市巴南區總工會、巴南區委“兩新”工委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內設辦公室、維權科、組織科。共有編制1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市巴南區總工會、巴南區委“兩新”工委
- 外文名:A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Banan District, Banan District Committee of "two new"
- 所屬地區:重慶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維權科、組織科
簡介,職能職責,辦事指南,
簡介
單位領導:郝文杰 重慶市巴南區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區委“兩新”工委書記
李 萍 重慶市巴南區總工會副主席,區委“兩新”組織工委副書記
陳智敏 重慶市巴南區總工會副主席
職能職責
中國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民眾組織,是黨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會員和職工民眾合法權益的代表者。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能
巴南區總工會是全區企業、事業、機關工會的領導機關,受中共重慶市巴南委和重慶市總工會的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確定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指導全區工會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組織和指導基層工會堅定不移地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進一步突出和履行工會的“維護、參與、建設、教育”職能。通過維護,更好地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並把這種積極性、創造性,通過各種形式組織和引導到完成黨和政府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
(三)圍繞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立法和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貫徹執行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指導基層工會協助黨政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五)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的培訓規劃,負責全區基層工會專(兼)職幹部的培訓工作,加強工會幹部隊伍建設。
(六)協助區政府和上級工會做好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做好在區內的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和重慶市勞動模範的協管工作。
(七)負責全區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做好基層工會興辦企事業的協調、指導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工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巴南區總工會是全區企業、事業、機關工會的領導機關,受中共重慶市巴南委和重慶市總工會的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確定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指導全區工會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組織和指導基層工會堅定不移地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進一步突出和履行工會的“維護、參與、建設、教育”職能。通過維護,更好地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並把這種積極性、創造性,通過各種形式組織和引導到完成黨和政府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
(三)圍繞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立法和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貫徹執行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指導基層工會協助黨政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五)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的培訓規劃,負責全區基層工會專(兼)職幹部的培訓工作,加強工會幹部隊伍建設。
(六)協助區政府和上級工會做好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做好在區內的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和重慶市勞動模範的協管工作。
(七)負責全區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做好基層工會興辦企事業的協調、指導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工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辦事指南
(一)成立工會委員會的基本程式
1、建立工會籌備組織。
由單位黨組織牽頭,組建工會籌備小組,負責成立工會組織的各項工作。還沒有建立黨組織的單位,由公司法人代表指定一名行政管理人員(一般說來應指定辦公室主任)負責工會籌建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
工會籌備小組組織職工學習《工會法》、《工會章程》、《重慶市工會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對工會組織的認識。
3、發展工會會員。
工會會員實行登記制度,凡本單位職工(含季節工和農民工)均應當登記成為工會會員。
4、劃分工會小組。
可按車間(班組)劃分若干工會小組,一般說來,車間主任(班、組長)為工會小組候選人,經小組會員會議選舉產生。
5、推薦和選舉。
(1)工會委員會。25人以下的成立工會,選舉產生主席1人;25人以上的成立工會委員會,委員由3-7人組成,設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工會委員和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可由工會籌備小組提出,也可由會員推薦產生。
(2)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25人以下的設工會經費審查委員1人;25人以上的成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3人,設主任1人。工會經費審查委員和主任候選人可由工會籌備小組提出,也可由會員推薦產生。
(3)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女職工人數在25人以上的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委員會由3人組成,設女工主任1名。女職工人數在25人以下的設女工委員1名。委員和主任候選人可由工會籌備小組提出,也可由會員推薦產生。
(4)選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各委員會。50人以下的工會直接召開會員大會選舉。50人以上的工會可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會員代表比例為10%--40%,由籌備小組確定代表名額,各工會小組選舉產生。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兩委會實行差額選舉,實際到會的會員(代表)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即為有效,被選舉人得贊成票超過實際到會代表半數的,得票多者為當選。選舉主席、副主席、經審會主任由兩委會採取無記名投票等額選舉方式進行,被選舉人得贊成票超過委員半數即為當選。
(5)會員不足10人的單位或企業,可由兩個以上單位或企業建立聯合工會。聯合工會的組成按上述四條辦理。
6、送審報批。
填寫《工會委員會審批表》,工會主席填寫《工會幹部任免審批表》簽署單位黨組織(行政)意見後報區總工會審批。可憑區總工會的批覆刻制印章,申請開設工會專用賬戶。
(二)職工維權熱線電話
職工的合法權益如果受到侵害,可撥打職工維權熱線電話,對有關問題進行諮詢。
1、受理範圍
全國職工維權熱線電話受理職工的各類諮詢和求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職工對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面的諮詢;
(2)職工對侵害職工整體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行為的控告、申訴;
(3)職工對緊急突發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報告;
(4)職工因生活困難或其他原因需要幫扶的求助;
(5)其他涉及職工合法權益問題的反映。
2、運行方式和處理程式
職工用任意一部固定電話撥打,按照語音提示進行操作,就可以接通我區維權熱線電話。按照熱線電話“統一建設,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運行方式,職工通過熱線電話進行諮詢和求助,區總工會都要認真接聽,並按照下列程式及時處理:
(1)接聽和記錄。值班人員接聽熱線電話時要準確填寫《職工熱線電話記錄表》並對問題進行分類,再直接處理或轉辦。
(2)直接處理。對於政策性諮詢,接聽人員能當場答覆的可直接給予當場答覆;經區總工會研究後可答覆的,待研究後答覆。
(3)轉送處理。需要有關主管部門或鎮(街道)答覆的,請示領導批准後填寫《重慶市巴南區職工維權熱線電話轉送處理單》,交有關主管部門或鎮(街道)處理。
(4)優先處理。對緊急突發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反映,要迅速按市、區要求做好應急處理,並及時將事件情況向區委和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5)匯總處理。對一段時間內職工反映比較集中的熱點問題或帶有普遍性的意見,區總工會要進行調查研究,然後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書面意見,提供決策參考。
3、工作要求
(1)區總工會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保證在上班時間內有人接聽熱線電話。接聽熱線電話要熱情、文明,答覆諮詢要有耐心,符合政策,記錄問題要仔細,翔實。按市總工會要求及時填報各種統計報表。
(2)區總工會要定期對熱線電話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對熱點問題和普遍意見要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
(3)把熱線工作與信訪工作結合起來,努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工作。
(4)接到突發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不得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