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區級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全區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全區應急
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全區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承擔區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相關區領導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完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駐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協調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轄區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委區政府對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地震災害防禦、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組織和指導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各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區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形勢研判和統計分析,通報有關情況,提出對策措施。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工礦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督促檢查
重大危險源風險管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開展全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十六)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區森林和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抗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等相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區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臧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
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區應急局設下設8個科室:辦公室、應急管理和救災科、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安全生產巡查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工礦商貿安全監管科、自然災害管理科、火災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現任領導
重慶市巴南區應急管理局局長:韋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