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

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是重慶市公安局下轄分局,辦公地址位於重慶市巴南區龍洲大道6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巴南區龍洲大道6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配合開展消防工作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轄區內居留的有關事務。
十、對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監外執行、被宣告緩刑、被裁定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一、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維護工作。
十二、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負責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以及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 劉倫波:重慶市巴南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領導分工:負責公安、退役軍人事務、信訪、消防救援工作;協助聯繫人武工作。分管區公安分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信訪辦。聯繫區監委機關、區法院、區檢察院、區消防救援支隊、車輛管理所二分所(原江南車管所);協助聯繫區人武部。
  • 劉志勇: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政委
領導分工:分管政治處、分局紀委、警保處、科技信息化科、治安管理支隊、校保支隊、內部安全保衛支隊、人口管理支隊、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負責大數據建設工作、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區消防救援支隊、武警重慶總隊執勤一支隊四大隊六中隊、武警重慶總隊執勤一支隊二大隊巴南區中隊。
  • 張理國: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分管交巡警支隊;負責交通安全工作;聯繫區警察協會。
  • 黃衛東: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負責經偵、刑偵、禁毒、食藥環安全、網路安全、法制工作;分管經偵支隊、刑偵支隊、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禁毒支隊、法制支隊、食藥環支隊、大數據警務實戰中心。
  • 朱明臣: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負責指揮、出入境管理、特警工作;分管指揮中心、出入境管理支隊、特警支隊。
  • 馬寧: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領導分工: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警務督察支隊、審計室。

內設機構

(一)警令處。負責對全局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督辦、信訪、公文、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
(二)指揮中心。負責受理公眾報警、緊急求助和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現時發生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的投訴。負責分局局長公開電話的受理。負責公眾違法犯罪舉報的受理。
(三)政治處。負責全局民警、輔警政治思想、人事、組織、教育表彰、培訓、外宣、工會、婦女、團委等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協助分局黨委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控告、檢舉,按照管理許可權查處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公安民警申訴。
(五)警務保障處。負責經費保障,基礎項目建設、警用裝備管理、被裝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膳食保障、涉案財物管理、分局大院日常運行管理等。
(六)督察支隊。實施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受理、督辦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問題的舉報投訴。承擔分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能。負責聯繫黨風政風警風監督員工作。負責開展民意監測工作等。
(七)審計室。負責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建設項目審計、執法活動財物審計及各類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等工作。
(八)科信科。負責全局應急通信、視頻圖像建設、運維、保障工作。負責全局網路規劃、建設、維護工作以及信息中心機房及內部軟硬體建設與運維。負責信息網路安全與科技管理工作。
(九)經偵支隊。負責打擊金融、商貿、涉稅、假幣、涉眾型等經濟犯罪以及經濟金融風險防範。協調和指導全區各類經濟案件的案偵工作。
(十)治安支隊。負責全區治安行政管理,民爆、危險化學品、槍枝、特種行業、娛樂場所等場所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無人機管理、網約房管理、保全隊伍監管、烈性犬只管理以及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及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置,同時組織開展群防群治和黃賭打擊工作。
(十一)校保支隊。依法指導、監督學校開展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及校園安全保衛設施建設。指導、監督派出所及校警、保全人員開展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組織開展治安防範、法制、交通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實施安全應急演練。組織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整治。
(十二)人口支隊。負責辦理戶口遷移和部分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審批事宜。對居民身份證的申領、發放、使用、查驗進行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在戶口和居民身份證管理中的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公安派出所切實加強實有人口管理,開展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清理、登記工作等。加強對《邊境通行證》管理,對前往邊境地區的內地公民審驗身份證件,簽發《邊境通行證》。
(十三)刑偵支隊。負責全區防範、打擊刑事犯罪。
(十四)出入境支隊。承擔內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內持普通護照外國人居停留、簽證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出入境證件的受理、審批。承擔部分國籍、外國人永久居留受理事務。負責華僑回國定居管理和港澳台人員來內地(大陸)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執行境外人員遣送出境任務等。
(十五)看守所。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管理。
(十六)行政拘留所。懲戒和教育被拘留人,對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執行拘留。
(十七)強制隔離戒毒所。依法對吸毒人員進行強制戒毒和教育工作。
(十八)交巡警支隊。負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偵辦危險駕駛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和認定、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車駕管政務服務等工作。
(十九)法制支隊。負責全局刑事、行政案件審核。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國家賠償和刑事複議覆核案件 。執法監督、檢查考評。決策合法性審查、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法制培訓、考試。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 。
(二十)禁毒支隊。負責全區預防、打擊毒品犯罪。
(二十一)特警支隊。負責處置區內各類暴力恐怖犯罪、嚴重暴力性犯罪、暴亂騷亂事件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和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等。
(二十二)食藥環支隊。負責組織開展對食品藥品、智慧財產權、生態環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案件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參與涉及食藥環森領域安全重大事件應急處置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
(二十三)派出所。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提供服務。
27個派出所分別為:魚洞所、蓮石所、雲錦所、龍洲灣所、李家沱所、花溪所、土橋所、界石所、觀音山所、南泉所、南彭所、惠民所、木洞所、青山所、雙河口所、豐盛所、麻柳所、東泉所、姜家所、二聖所、天星寺所、接龍所、石龍所、石灘所、一品所、安瀾所、聖燈山所。

所獲榮譽

2022年5月,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花溪派出所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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