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實行人員、編制、機構、經費四垂直管理體制。

全市地稅系統主要負責營業稅等13個稅種、養老保險等5大險種以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教育附加3項規費的徵收;負責代征殘疾人保障金、工會經費、散裝水泥基金、水庫庫區基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目前已停徵)、垃圾處置費等6項規費(基金)。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被命名為第三批“全國創建文明行業示範點”,先後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等稱號。

2018年6月1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原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自此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現任領導,機構職能,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處室,直屬單位,區縣局,社會影響,機構榮譽,

現任領導

程俊峰
李勇
廖忠賢
徐德中
姚朝智
楊建國
周梁剛
羅安梅
耿青
楊波
羅箭宇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本市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和稅制改革建議;參與研究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調控、促進經濟發展的建議;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稅收法制建設。
(三)承擔組織實施國家規定和市政府確定的地方稅、附加、規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任務和市政府確定的財政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報全市稅收、附加、規費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分析預測。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快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稅收政策諮詢。
(六)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市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八)監督檢查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情況,並依法處理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
(十)對全市地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負責徵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12個稅種;負責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殘疾人保障金等9項附加及基金;負責代征工會經費、垃圾處置費、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等3項規費。

機構設定

處室

督察內審處
巡視工作辦公室
財務管理處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處
國際稅務處
稅務稽查處(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
流轉稅管理處
所得稅管理處
財產和行為稅處
人事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政策法規處
辦公室
機關黨委
行政處
收入規劃核算處

直屬單位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第四稽查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第五稽查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第三稽查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重點稅源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管理中心

區縣局

黔江區地方稅務局
萬州區地方稅務局
涪陵區地方稅務局
渝中區地方稅務局
大渡口區地方稅務局
江北區地方稅務局
沙坪壩區地方稅務局
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
南岸區地方稅務局
北碚區地方稅務局
渝北區地方稅務局
巴南區地方稅務局
長壽區地方稅務局
江津區地方稅務局
合川區地方稅務局
永川區地方稅務局
綦江區地方稅務局
南川區地方稅務局
潼南區地方稅務局
銅梁區地方稅務局
大足區地方稅務局
榮昌區地方稅務局
璧山區地方稅務局
梁平縣地方稅務局
城口縣地方稅務局
豐都縣地方稅務局
墊江縣地方稅務局
武隆縣地方稅務局
忠縣地方稅務局
開縣地方稅務局
雲陽縣地方稅務局
奉節縣地方稅務局
巫山縣地方稅務局
巫溪縣地方稅務局
石柱縣地方稅務局
秀山縣地方稅務局
酉陽縣地方稅務局
彭水縣地方稅務局
萬盛經開區地方稅務局
兩江新區地方稅務局
重稅局
第一稽查局
第二稽查局
第三稽查局
第四稽查局
第五稽查局

社會影響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自成立以來,在重慶市市委、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領導下,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稅收工作,按照“科技興稅,管理治稅,人才立稅”的工作思路,穩步推進稅收改革,切實加強稅費征管,努力改善治稅環境,大力提高隊伍素質,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為重慶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在大力組織稅收收入的同時,各項稅收工作快速發展。依法治稅整體合力進一步增強,稅收法治環境明顯改善;稅收管理基礎不斷夯實,征管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信息化建設加快發展,現代技術對管理的支撐作用明顯發揮;納稅服務不斷最佳化。部門職能逐步轉變;隊伍綜合素質明顯提高,對外形象得到提升。全系統46個單位全部獲得市級以上文明單位稱號,受到中央部委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單位近300個(次),市局被命名為第三批“全國創建文明行業示範點”,先後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模範職工之家”、“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及“重慶直轄十周年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行業”等稱號。

機構榮譽

1996年十一月
國家稅務總局全國稅務系統征管能手競賽評選組織獎
2001年一月
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1999年度全國營業稅納稅人稅政資料調查工作先進單位
2002年一月
獲得“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單位”稱號
2003年九月
獲得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模範職工之家”稱號
2005年十月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06年五月
2006年六月
中共中央組織部“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09年一月
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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