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的意見》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推進網路發展和建設網路交易市場誠信的意見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5〕62號
檔案內容,重要意義,重點任務,保障措施,

檔案內容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規範網路交易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網路交易秩序,促進網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和《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工商總局令第60號)精神,現就推進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重要意義

網路交易市場是網路商品和服務交易的場所,是網路經濟的運行載體。網路交易市場在引導消費、促進生產、活躍流通、方便生活、擴大就業、拉動內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平台。當前,我市網路交易市場蓬勃發展,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了新空間,為經濟發展增添了新動力,對促進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融合發展、激勵創業、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義。市場經濟的本質是信用經濟,誠信守約是網路交易市場繁榮發展的基礎,誠信經營是企業的立足之本。推進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是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基礎性工程。建設誠信的網路交易環境,有利於健全現代市場體系,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有利於規範網路交易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網路交易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由於網路交易市場誠信體系不健全、市場秩序不規範等問題,在網路商品和服務交易活動中,一些網路經營者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欺詐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由失信帶來的消費糾紛投訴日漸增多,加強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刻不容緩。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四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圍繞“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總任務,著力解決網路交易市場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推進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快建立開放、規範、誠信、安全的網路交易市場發展環境,健全網路交易市場信用監督管理機制,促進全市網路交易市場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服務發展與規範管理相結合,正確處理市場發展與規範的關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以規範促發展,最大限度減少對網路交易市場的行政干預。堅持政府推動與社會共建相結合,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加大政府調控、指導和政策支持力度,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形成社會誠信建設合力。堅持“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協同管網”,最佳化網路交易市場信用監管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業發展環境,激發社會創業活力。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我市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的標準體系基本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監管機制基本健全,網路交易市場信用服務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網路交易市場中的推廣套用得到普及,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發揮作用,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網路交易市場體系,促進網路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重點任務

(一)加強網路交易市場主體準入規範和身份標識管理。
1.依法規範網路交易市場主體準入。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以及符合登記註冊條件的從事網路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尚不具備登記註冊條件的,應當督促其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開展經營活動。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2.依法落實網路交易市場主體身份標識管理措施。已辦理註冊登記的從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其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記載的登記信息、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或者電子營業執照。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開展經營的,已辦理註冊登記的經營者應向平台提交其工商登記信息,平台應對其經營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實更新,公開經營者營業執照記載的登記信息、電子營業執照,或者統一建立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尚不具備登記註冊條件的自然人應向平台提交身份證明、經營地址、聯繫方式等真實身份信息,平台應核發證明個人身份信息真實合法的標記,載入在其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醒目位置。
(二)建立網路交易市場信用管理和信用評價制度。
1.實行信用監管。信用監管是網路交易市場監管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對網路交易市場監管應以信用監管為核心,不斷建立健全網路交易市場長效監管機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信用檔案的記錄,對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實施信用監管。
2.開展信用評價服務。鼓勵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為交易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對平台區域網路絡經營者的信用情況客觀、公正地進行採集與記錄,建立信用評價體系、信用披露制度、交易風險警示制度,在平台頁面上公示經營者違法失信行為記錄。鼓勵和引導經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或備案的合法徵信機構及評級機構、電子商務平台企業,依法採集、利用信用信息,對網路交易市場經營主體開展信用評估,為交易當事人提供信用服務。開展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工作,推廣套用網站可信標識,為電子商務用戶識別假冒、釣魚網站提供手段。
3.推動開展部門指導,行業組織、企業和消費者參與的網路交易自律規範制定工作,建立誠信網商協會,開展誠信網商和誠信網路交易市場評選活動。
(三)建立網路交易市場信用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機制。
1.建立網路交易市場經營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制度。充分依託重慶市企業聯合徵信系統,及時、準確和全面歸集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平台中的信用信息,實現企業信息集中整合運用,建立全市企業法人庫。
2.深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誠信交易服務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管制度,建設網路經營者電子標識業務系統和公共服務平台,全面推行網路經營者主體身份公示制度,構建網路經營者信用信息公示體系。
3.依託大數據完善監管平台的建設。以工商部門網路經濟戶口信息為基礎,加強網信、工商、商業、稅務、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公安、通訊管理、金融等部門的平台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統一的網路交易市場信息管理平台及資料庫,具備對網路交易市場經營主體、客體和交易行為的動態監管、統計分析等功能,實現網路經營主體基礎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資質榮譽信息、監管信息線上聯網徵集、實時共享套用。
4.建立健全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加強信息公示,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其他部門和司法機關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司法判決等信息通過重慶市企業聯合徵信系統和年報公示系統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深化企業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門社會管理活動中的套用,促進部門聯合信用約束機制的建立,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有效發揮失信懲戒機制在網路交易市場監管中的作用。
5.探索建立“四位一體”網路交易市場共治體系。充分發揮企業、行業組織主體作用,建立“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四位一體的網路交易市場共治體系,建立完善平台內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管理制度,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證平台正常運行,營造可靠的交易環境,維護網路交易秩序。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對通過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及其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時可以停止對其提供平台服務。網路交易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平台內有違反網路交易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予以配合。
6.依法開展專項整治,加大網路交易環境治理的力度。重點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智慧財產權、虛假違法廣告、傳銷或變相傳銷、不正當競爭等網路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達成壟斷協定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加強網路交易安全保護,營造網路交易市場誠信發展環境。
(四)完善網路交易市場消費維權機制。
1.積極研究和探索網路環境下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和措施,暢通網路消費權益保護渠道,及時受理消費投訴舉報,強化網路銷售商品質量的抽檢,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2.開展網路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規則備案。指導為其他經營者進行網路零售提供虛擬經營場所及相關服務的第三方平台經營者進行平台交易規則備案。
3.及時發布網路交易風險警示信息,提高網路消費者和網路經營者的風險防範意識。
4.指導監督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在網站設定消費投訴舉報站及電子標識連結。引導經營者依法自覺履行消費維權的社會責任,促進消費糾紛的源頭解決。支持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網路交易糾紛,維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引導鼓勵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建立經營者首問和先行賠償制度,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用於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建立健全消費糾紛和解和消費維權行業自律制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6.發揮消費者組織在消費維權協同共治中的引領作用,凝聚社會各界力量,加大維權力度,提高消費維權社會共治水平。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工作由市工商局牽頭,市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科委、市商委、市外經貿委、市公安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市金融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國稅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海關、市通信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協同配合。市工商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定期溝通聯繫工作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完成本部門相關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任務,為我市網路交易市場健康快速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工作,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目標考核要求,推進本行政區域的網路交易市場誠信建設發展。
(二)加強規範和標準體系建設。緊密結合本地實際,有效增強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在電子商務領域的適用性和操作性。圍繞網路交易市場發展關鍵環節,加快制定市場平台建設標準、信息安全管理規範、經營管理規範、物流配送規範、支付管理規範、信用體系管理規範等網路交易市場技術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積極推廣套用。
(三)加強信用技術的基礎建設。加快網站建設、平台服務、認證服務、管理服務、諮詢服務、技術服務等網路交易市場服務業協調發展,為網路交易市場發展提供全方位服務支撐。有效整合基礎電信運營、軟體供應和系統集成等基礎業務,培育一批專業化網路交易市場服務商,為中小微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平台開發、信息處理、數據託管、套用系統和軟體運營等外包服務。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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