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義工志願者協會

重慶工商大學義工志願者協會

重慶工商大學義工志願者協會是重慶工商大學校黨委領導下、校團委具體指導下的,代表廣大學生利益的學生民眾組織。自2003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以服務在校師生,幫助社會需要幫助人群為中心工作,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獻。按照校團委提出的“指導思想要明確、工作思路要清晰、工作品牌要形成、工作重點要突出、工作機制要創新、工作方法要科學”等六點要求,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原則,秉承“以服務謀生存,以創新求發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把義工志願者協會建設成“同學之家、師生之橋、幹部之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工商大學義工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Volunteer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niversity Of Chongqing
  • 成立時間:2003年
  • 性質:學生民眾組織
  • 領導:重慶工商大學校黨委
總綱,基本任務,會員,協會發展,

總綱

第一條:本會全名為重慶工商大學義工志願者協會,是在校黨委領導下和團委指導幫助下的民眾性組織,其宗旨是服務民生、奉獻社會,提升自我、傳播文明;其精神是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其口號是有時間做義工,有困難找義工。
第二條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重慶市學生聯合會章程》及《中國志願者章程》,以團體會員身份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重慶市學生聯合會,並參加其組織的活動。
第三條: 本會是由志願、無償為社會,學校提供義工志願者服務的全校師生員工所自願組成並經學校批准成立的從事非營利性公益活動的團體組織。本會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會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19號重慶工商大學校園內體藝館四樓。

基本任務

第一條: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和引導廣大學生,倡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培養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基礎紮實、知識面廣、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強的高素質套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第二條:圍繞學校黨政中心工作,自覺執行黨政的工作部署和決定,集思廣益,在更高平台上體現以青年學生為本的工作理念,更深層面上堅持服務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目標,更寬領域上開拓學生會服務工作的新視角。  第三條:建設有工商大學特色的優良校風、學風,營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搭建科技創新平台,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活動,努力提升同學們的人文素質和學術素養,提高同學們的科技創新能力,切實為同學提高素質、增長才幹,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服務。
第四條:充分發揮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參與涉及學生利益的學校有關重大事務的民主管理,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表達和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促進學校安定團結,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校園。
第五條:加強同全國各兄弟院校學生會和社會各界的廣泛交流合作,爭取最廣泛的理解和支持,堅持共同進步原則,增強友誼和合作,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實踐機會,樹立工商大學生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

會員

第一條:本會實行會員管理制度,擁有重慶工商大學學籍的本、專科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凡通過全國志願者註冊註冊認證之後都成為本會會員;本會實行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結合制,個人會員是指承認本會章程,提出入會申請,並經本會審查通過,履行入會程式者;團體會員是指15人以上從事義工服務的團體,承認本會章程,經所屬單位同意,提出入會申請,並經本會審查通過,履行入會程式者。凡會員應支持協會工作,依本章程規定行使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第二條: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願從事義工服務;
(二)、承認和遵守《重慶工商大學義工·志願者服務條例》和本會章程;
(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四)、符合從事的義工·志願者服務所要求的身體條件、服務技能或者服務資格。
第三條:會員入會須經如下程式:
(一)申請人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本會進行資料審核;
(三)將申請人資料交由重慶市助老助殘總隊進行全國統一註冊認證;
(三)本會對義工·志願者進行入會培訓後發給義工·志願者服務證件及標誌。
第四條:會員的權利:
(一)自願加入或者退出本會;
(二)參加本會開展的義工·志願者服務活動;
(三)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四)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參與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五)請求本會幫助解決在義工服務期間遇到的實際困難;
(六)對本會提出建議、批評與監督;
(七)有困難時優先得到義工·志願者的服務。
(八)要求獲得義工·志願者服務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
(九) 有權要求本會維護個人合法權益,有權享有本會提供的幫助、服務及自由發展的權利。
第五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三)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報酬;
(四)不得向服務對象借錢、借物和謀取其它利益;
(五)在服務期間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捐贈;
(六)對服務對象的隱私予以保密;
(七)團體會員每年應向本會報告一年的工作總結和第二年的工作計畫;
(八)不得以義工·志願者或者本會的名義組織或者參與違反義工·志願者服務原則的活動;
(九)宣傳本會的宗旨,維護本會的聲譽,完成本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以實際行動擴大本會的社會影響。
(十)勤奮治學,努力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和學風建設的良好發展;
(十一)服從大局,團結同學,維護學校聲譽;
第六條:團體會員中的個人與個人會員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會員退會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交回義工服務證及標誌,本會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會員連續一年內不參加義工·志願者服務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其義工·志願者服務證公告作廢,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加入,不得參評優秀。
第八條會員有違法行為,或者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和本會章程處理,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加入。

協會發展

多年的實踐經歷讓這位作為義工志願者協會的元老級人物——陶向明得到了許多的同時,也明白了許多,特別是關於重慶市的大學義工志願者協會發展方面,他有許多不同的見解。“我們義工志願者協會內部存在了一些問題,例如許多大學生來當義工志願者只是為了拿‘拓展分’或者‘拓展經費’,不是真正從事這方面工作;在具體進行工作過程中,活動經費大部分都是自己通過招商解決,儘管學校或學院會提供一部分,但是在具體運行過程中,我們工作執行的力度會因此受到限制。”劉通也強調,每年都會有81%左右的新生加入到志願者這個隊伍中來,但是由於跟他們沒有很好的聯繫途徑以及有很多志願者沒有從事過社會服務的經驗,都使得真正參與志願者服務工作的人數很有限。
陶向明正在聯繫一些報社或者網站,希望可以通過一個平台,來引起社會對義工志願者行為的重視,引導更多的人加入這個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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