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肥胖的病因包括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內因包括遺傳因素、精神神經因素和內分泌因素;外因包括飲食和運動兩方面。
1.遺傳因素
流行病學調查表明:單純性肥胖者中部分有家族遺傳性,父母雙方均肥胖,所生後代患肥胖者比父母雙方體重正常者高5~8倍。
2.精神因素
下丘腦食慾中樞和攝食行為受多種激素和細胞因子的調節,腦室內直接注射瘦素比在中樞神經系統以外的全身反應更強烈,故提示中樞神經系統為瘦素作用的重要部位。
3.內分泌因素
多種激素如甲狀腺激素、胰島素、糖皮質激素等可調節飲食活動,這些激素可能參與了單純肥胖的發病機制。
4.其他
攝食較多、活動較少者能量消耗減少,易發生肥胖。運動員停止運動後、食量大者、睡前有進食習慣者等都與單純性肥胖的發生有關。
危害
與肥胖相關的健康問題主要包括:①代謝併發症:如糖尿病、脂代謝紊亂、代謝綜合徵、痛風等;②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壓、冠心病、腦卒中等,目前已成為全球首位致死原因;③呼吸系統疾病:如哮喘、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肥胖通氣不足綜合徵等;④腫瘤:如子宮內膜癌、乳腺癌、食管癌、結腸癌等;⑤肌肉骨骼疾病:尤其是骨關節炎;⑥消化系統:如膽囊疾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或肝炎等;⑦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如月經失調、不孕不育、子癇、難產等;⑧精神、心理障礙和社會適應能力降低。
檢查
1.身高體重測量法
標準體重(kg)=身高(<155cm)—100。標準體重(kg)=身高(166~175cm)—105;標準體重(kg)=身高(176—185cm)—110。正常人體重波動範圍在±10%左右。超過標準體重的20%~30%為輕度肥胖;超過30%~50%為中度肥胖;超過50%以上為重度肥胖。
2.體重指數(BMI)判數法
BMI=W(kg)/[H(m)];BMI>24為超重;≥28為肥胖
診斷
根據病史、臨床表現,結合體格檢查的結果及體重指數或身高體重測量的結果,可協助診斷。
治療
1.行為治療
(1)飲食控制
減重膳食的原則應當是低脂肪、適量優質蛋白、高膳食纖維,並且要增加飲食中蔬菜和水。建議減重中的低熱量飲食:女性1000~1200kcal/日,男性1200~1600kcal/日。
(2)增加體力活動
在合理飲食的基礎上,增加體力活動是減輕體重的關鍵。體育運動的安排應當根據患者的情況個性化安排,從小運動量、短時間開始逐漸加大運動量,並要結合患者的心、肺功能,避免運動傷害。
2.藥物治療
患者的體重過高無法進行基本的運動,以及通過嚴格的飲食控制及鍛鍊都不能使體重減輕者,則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藥物治療。
3.手術治療
減重手術是使重度肥胖病人獲得長期且穩定減重效果的唯一手段。目前國內公認的手術適應證是:①BMI>32;②確認出現與單純脂肪過剩相關的疾病,如2型糖尿病、脂肪肝、脂代謝異常、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等;③腰圍:男≥90cm,女≥80cm;④年齡16歲~65歲。重度肥胖患者不同於正常體重個體,在實施手術前要對患者的全身狀況進行詳盡評估。
預防
1.合理膳食
合理膳食包括改變膳食的結構和食量,以達到減少能量攝入的目的。應避免吃油膩食物和過多零食。少食油炸食品,少吃鹽;儘量減少吃點心和加餐,控制食慾,七分飽即可。
2.加強鍛鍊
運動可以增加機體的能耗,減少多餘熱量以脂肪的形式蓄積,而且有氧運動可以通過增加胰島素敏感性改善血脂、血糖和血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