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

《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是生態環境部廢止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
  •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
  • 廢止時間:2019年6月13日起
自2019年6月13日起,關於發布《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和《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環發〔2004〕15號)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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