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是國家《十一五期間全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規劃》和2003《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31個綜合性集中式危險廢物處置項目之一,是雲南省環境保護規劃興建的3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中心的項目之一,是紅河州乃至滇南各州市重要環境保護設施。該項目功能齊全、工藝先進、設施完善,是集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焚高溫燒、填埋、資源化利用三位一體的現代化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專業處理場所。處置場主要包括生產區、填埋區、生活區三大部分,其中,生產區設有收運系統、廢物貯存系統、高溫焚燒系統、醫療廢物高溫蒸煮系統、物化處理系統、穩定化/固化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含鉛煙塵回收利用系統、安全填埋場、分析化驗室等設施。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處理處置規模3.037萬噸/年(設計處理處置4.11萬噸/年),總投資1.9231億元,占地213.15畝,總建築面積1.35×104m2。處置場服務範圍涵蓋紅河州、玉溪市、文山州、普洱市和西雙版納州五個州市的危險廢物及紅河州的醫療廢物。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的建設並投入運行,將對滇南各州市乃至全省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起到積極地推動作用,為雲南省的環境保護及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紅河州德遠環境保護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9月,是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的法人及法定運營商,負責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的投資、建設、管理及營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德遠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 外文名:Honghe De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 項目名稱: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 項目地址:箇舊市錫城鎮新寨村委會白馬寨
公司介紹,公司理念,主營業務,主要處置系統,配套設施,公司場址,相關法律法規,

公司介紹

紅河州德遠環境保護有限公司成立以來,一直受到各級政府領導的高度關注。國家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雲南省環保廳、紅河州環保局相關領導多次前往檢查調研、指導工作。
公司具有處置廢物種類多、處置工藝精、回收利用率高、安全環保標準高等特點。對實現各類廢物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提供各類廢物的安全有效處置途徑,提高城市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和城市宜居性意義重大,為進一步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結合實際處理處置工藝設計及建設情況,公司能滿足44類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要求,可處理處置的危險廢物類別見下表。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可處理處置的廢物類別一覽表
廢物類別
廢物名稱
廢物類別
廢物名稱
HW01
醫療廢物
HW26
含鎘廢物
HW02
醫藥廢物
HW27
含銻廢物
HW03
廢藥物、藥品
HW28
含碲廢物
HW04
農藥廢物
HW29
含汞廢物
HW05
木材防腐劑廢物
HW30
含鉈廢物
HW06
有機溶劑廢物
HW31
含鉛廢物
HW07
熱處理含氰廢物
HW32
無機氟化物廢物
HW08
廢礦物油
HW33
無機氰化物廢物
HW09
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34
廢酸
HW10
多氯(溴)聯苯類廢物
HW35
廢鹼
HW11
精(蒸)餾殘渣
HW36
石棉廢物
HW12
染料、塗料廢物
HW37
有機磷化物廢物
HW13
有機樹脂類廢物
HW38
有機氰化物廢物
HW16
感光材料廢物
HW39
含酚廢物
HW17
表面處理廢物
HW40
含醚廢物
HW18
焚燒處置殘渣
HW41
廢鹵化有機溶劑
HW20
含鈹廢物
HW42
廢有機溶劑
HW21
含鉻廢物
HW45
含有機鹵化物廢物
HW22
含銅廢物
HW46
含鎳廢物
HW23
含鋅廢物
HW47
含鋇廢物
HW24
含砷廢物
HW48
有色金屬冶煉廢物
HW25
含硒廢物
HW49
其他廢物

公司理念

企業精神:厚載物,寧靜致
企業宗旨:政府放心,企業滿意,公司發展,員工收益。
經營理念:公司以建成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為目標,竭盡為政府和企業提供環保全面解決方案。

主營業務

公司主營業務包括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廢棄物中有價金屬(主要銦、鉛、銀等)的資源化利用;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技術諮詢;環保產品、有色金屬及有色金屬礦產品銷售;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的分析與鑑別。

主要處置系統

公司現有五大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和利用系統:高溫焚燒處理系統、物化處理系統、固化安全填埋系統、醫療廢物高溫蒸煮系統、含鉛煙塵回收利用系統。
4.1 高溫焚燒處理系統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焚燒系統是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的處理處置設施之一,由國內具有豐富焚燒設備設計、研發、製造經驗的北京機電院高技術有限公司負責設計、選型、安裝、調試等工作。該設備的工藝流程為:危險廢物根據其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及危險特性,先通過行車抓鬥或廢液噴槍或廢料提升機進入迴轉窯內充分燃燒,焚燒過程保證迴轉窯溫度850-1000℃,廢物停留時間30-120min,爐渣熱灼減率<5%;焚燒煙氣進入二燃室進一步高溫分解並焚毀,保證二燃室焚燒溫度≥1100℃,煙氣停留時間≥2s,系統燃燒效率≥99.9%、焚燒去除率99.99%、二燃室出口乾煙氣中氧含量達到6%-10%;餘熱鍋爐出口煙溫為600-550℃以及煙氣在急冷中和塔內550-200℃區間停留時間<1s,避免二噁英的再次生成;煙氣進一步經過“乾法脫酸+布袋除塵+濕法脫硫”後再次加熱至130℃後達標排放,殘渣、飛灰進行固化後安全填埋,從而保證不會產生二次污染。系統設定線上監測系統,數據可直接傳輸至市環保局進行監控。
該系統可處置廢藥品、農藥廢物、有機溶劑廢物、染料塗料廢物、有機樹脂類廢物、廢礦物油、燃料塗料廢物等廢物,焚燒系統處理規模為20噸/日,即0.833噸/時,全年處理量0.66萬噸。
4.2 物化處理系統
物化處理系統設計處理規模2500m3,實際處理量2090m3,折合日處理量6.3t/d。主要處理含銅廢液、含鉻廢液、含鎳廢液、含鎘廢液、無機氟化物廢液、酸鹼廢液、無機含氰廢液、低濃度有機廢水、廢乳化液、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等。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4.3 固化填埋系統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穩定化/固化處理系統設計處置規模為15000t/a,主要處理焚燒殘渣和飛灰、含銅廢物、含鉻廢物、含鋅廢物、含鉛廢物、含汞廢物、石棉廢物、含鎳廢物、電鍍污泥、物化處理及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等。穩定化/固化處理之前,每批廢物經取樣分析後進行穩定化/固化初試試驗,確定穩定劑、固化劑的種類、用量及固化配方。實際處置過程時,將待處理廢物經上料機送至攪拌機,並根據廢物的重量,按照既定的固化配方投加固化劑、穩定劑等輔料攪拌,攪拌完成後經皮帶輸送至砌塊成型機壓製成磚,定期養護,檢測符合《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方可安全填埋。
安全填埋場填埋的危險廢物總量約為22000t/a,其中,直接填埋的危險廢物量為242.8t/a,主要為石棉廢物;穩定化/固化處理後廢物量20350t/a。
4.4 醫療廢物高溫蒸煮系統
醫療廢物高溫蒸煮系統設計處理量為0.175萬噸/年,日平均處理量為5噸/天。該處理系統採用高溫蒸汽滅菌的方式對廢物進行處理,即濕熱滅菌。以高溫飽和蒸汽為工作介質,利用其較強的穿透力,深入到滅菌物品內部並釋放出蒸汽內含的潛伏熱,使滅菌物品迅速升溫達到滅菌溫度後維持一段時間,使細菌中的蛋白質凝固變性,從而將所有微生物包括細菌芽孢全部殺死。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氣經無害化處理後排放,廢水經收集管網匯集至“處置場”內的污水處理系統進一步處理,滅菌後的廢物運至填埋場安全填埋或進一步通過焚燒進行減量化處理(醫療廢物高溫蒸煮處理工藝流程圖)。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4.5含鉛煙塵回收利用系統
含鉛煙塵回收利用設施設計規模年處理10000噸/年,實際處理量為9960噸/年。該利用系統能有效地分離了煙塵中的砷,高效地回收了其中的有價金屬銦、銅、鋅,並使鉛硒都得到了富集,成為下一步提取的高品位物料。該系統工藝先進,有價金屬會回收率高,能有效地防止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配套設施

5.1 廢物收運系統
根據危險廢物產生量、地區分布、各地交通路線及路況,執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制定危險廢物往返收集網路路線,通過公路運輸方式,原則上不上高速公路,避開人口密集、交通擁堵路段,車速適中,做到運輸車輛與危險廢物特性,運輸荷載量相符,兼顧安全可靠性和經濟合理性,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正常化。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如下。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
序號
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備註
1
廂式汽車
4.5t
7
危險廢物運輸車
2
貨運汽車
8t
4
危險廢物運輸車
3
酸鹼防腐槽車
5t
1
危險廢物運輸車
4
醫療廢物廂式車
1t
4
醫療廢物運輸車
5
醫療廢物冷藏車
1t
1
醫療廢物運輸車
危險廢物運輸過程的管理
(1)GPS地位系統
危險廢物轉運過程按照國家和地方制定的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對其流向進行有效控制。為了對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進行監控,每輛運輸車輛上均配備衛星定位接收機(GPS),實時轉運車輛的空間三維坐標、運動方向、速度等,以便調配車輛的行駛路線。
(2)行車記錄儀
客觀記錄車輛運行數據,提醒駕駛員按照規章制度行車,保障行車安全,嚴格控制違規操作和不良駕駛習慣、疲勞駕駛的控制,為交通事故分析處理提供真實材料,維護企業及駕駛員正當權益,便於安排運營計畫、動態調度、應急處理。
5.2 廢物暫存系統
危險廢物通過專用容器及運輸車輛運至處置場,查驗其“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轉移聯單”與入場廢物的實際情況,核對廢物產廢單位、廢物名稱、重量等重要信息,對廢物採樣進行快速分析,判斷廢物是否進入處置中心,依據快速分析報告,對其進行計量、登記後,分別存儲於相應的暫存或貯存設施之中,至此完成危險廢物的接收、存儲工作。
5.3 分析檢測與技術研發系統
分析檢測室嚴格按照《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的要求建設和運行。實驗室建築面積約600平方米,設有三個分析室、兩個儀器室及樣品室、制樣室等,配有火焰/石墨爐原子吸收光譜儀、原子螢光光譜儀、卡氏水分測定儀、氧彈熱量測定儀、氣相色譜儀、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紅外分光測油儀、COD測定儀、總有機測定儀等多中國大型精密測試儀器,承擔廢物進場、工藝控制、環境監測等三方面的測試工作。具備廢水(32項)、滲濾液(29項)、地下水(16項)、固體廢物浸出毒性(17項)、廢氣(10項)、焚燒類廢物(12項)、土壤(10項)、及噪聲等項目的檢測條件。
5.4 污水處理系統
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能力約為150m3/d,主要處理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經物化處理後的廢水等。各類來水進入調節池調節後,進入氣浮除渣設備,去除水中的懸浮物、油類等物質後,廢水自流經過氧化還原槽→中和反應槽→混凝沉降槽進入中間水池,再通過提升泵進入“DC曝氣生物濾池+N曝氣生物濾池”去除水中的有機物質,經“石英砂+活性炭過濾”及二氧化氯消毒處理後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的要求,可以回用於車間地面沖洗、洗車和綠化用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經脫水後穩定化/固化處理最終處置安全填埋。
5.5 其它輔助設施
整個處置場配備了完善的安全、消防設施和先進的監控系統

公司場址

場址:紅河州箇舊市錫城鎮新寨村委會白馬寨村(個~元、金公路5~6公里處)紅河州德遠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紅河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場

相關法律法規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
一、法律及國際公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二、許可資質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三、危險廢物管理
1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3 《危險廢物鑑別技術規範》(HJ/T298-2007)
4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
5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GB5085.1—2007)
6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2007)
7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GB5085.3—2007)
8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易燃性鑑別》(GB5085.4—2007)
9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反應性鑑別》(GB5085.5—2007)
10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鑑別》(GB5085.6—2007)
11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
12 《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技術規範》
13 《危險廢物標誌牌式樣》
14 《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
15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
16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
17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
四、醫療廢物管理
1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
3 《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GB19217-2003)
4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
5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範(試行)》
6 《醫療廢物高溫蒸汽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範(試行)》HJ/T276-2006
7 《消毒與滅菌效果的評價方法和標準》
8 《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技術規範》(HJ/T177-2005)
9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10 《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
五、危險化學品及危險貨物
1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2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3 《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4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5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GB13690-2009)
六、其它技術規範
1 《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
2 《含多氯聯苯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13015-91)
3 《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607-2011)
4 《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範(暫行)》
5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
6 《含氰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12502—90)》
7 《廢玻璃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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