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正

官名。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始置,屬太常寺太醫署,員十人。唐代沿置,改八人,從九品下,職掌診治疾病,並以其治癒之數進行考課。宋崇寧二年(1103年)置於殿中省尚藥局,以醫官副使充任。後隨尚藥局並罷。金於東京、上京、北京等諸處醫院各設一人,掌醫療之事。明代稱良醫正,各王府長史司良醫所分置,各一人,正八品,職掌王府醫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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