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威廉·配第出生於英國的一個手工業者家庭,從事過許多職業,從商船上的服務員、水手到醫生、音樂教授。他頭腦聰明,學習勤奮,敢於冒險,善於投機,晚年成為擁有大片土地的大地主,還先後創辦了漁場、冶鐵和鋁礦企業。馬克思對配第的人品是憎惡的,說他是個“十分輕浮的外科軍醫”,是個“輕浮的掠奪成性的、毫無氣節的冒險家”;但是,對於他的經濟思想給予了極高的評價,稱他為”現代政治經濟學的創始者”、“最有天才的和最有創見的經濟研究家”,是“政治經濟學之父,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統計學的創始人”。
時勢造英雄,英國資產階級的大發展使這樣一個“輕浮的”的冒險家成為了“政治經濟學之父”。17 世紀中葉,工場手工業已經成為生產的主要形式,英國已經成為整個世界工業最發達的國家。與此相應,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英國已達到最發達的程度。這是英國得以最先產生
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經濟基礎。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奠定了英國最先產生古典政治經濟學的階級基礎。1640年英國爆發資產階級革命,英國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工場手工業日趨興盛,產業資本逐漸代替商業資本在社會經濟中占據重要地位。配第代表新興的產業資本的利益和要求,積極著書立說,為英國統治殖民地、奪取世界霸權尋找理論根據,他正是從這時開始研究經濟學問題。
威廉配第似乎被統計學遺忘了。由他所著《
政治算術》,首先由於誕生於
亞里士多德之後,由於時代原因,通過嚴格的統計調查得出的數據少,而根據經驗得出的數據多。其次在人們對於統計學的認識中,人們往往只重視統計調查所得的數據,而忽視了收集數據和分析數據對於統計學的影響。雖說亞里士多德開創了統計學,但也只是單純的統計調查,而威廉配第則將統計學領入了收集數據和分析數據的新時代。
《政治算術》的問世,標誌著統計學的誕生。《政治算術》是一部用數量方法(即“算數”)研究社會問題(即“政治”)的著作。在書中,威廉·佩蒂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對英、法、荷三國進行了國情、國力(主要是經濟實力)的數量對比分析,以此為依據,為當時英國社會經濟發展出謀劃策。
《賦稅論》
威廉·配第最著名的經濟學著作是《
賦稅論》(1662年)。雖然他的經濟學著作都是論述當時社會上存在的主要經濟問題,沒有形成完整的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但他沒有滿足於對現實經濟問題進行現象上的說明,而是力求探索經濟現象產生的自然基礎。他反對根據主觀意願作推斷,提出要從具體的統計資料中去尋找經濟現象產生的自然基礎。由此,他擺脫了
重商主義的影響,把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到生產領域,考察了資本主義生產的內部聯繫。
主要貢獻
是最先提出了勞動決定價值的基本原理,並在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上考察了工資、地租、利息等範疇,他把地租看作是剩餘價值的基本形態。配第區分了自然價格和市場價格。他的自然價格相當於價值,他指出:假如一個人生產一蒲式耳小麥所用勞動時間和從秘魯銀礦中生產一盎司白銀並運到倫敦所需勞動時間相等,後者便是前者的自然價格。可以看出,配第認為生產商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他還提出了商品的價值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例。但是他沒有把價值、交換價值和價格明確區分開來,他把生產白銀的
具體勞動當作創造價值的勞動,不懂得創造價值的是
抽象勞動。他還提出了“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的觀點,由此,他認為勞動和土地共同創造價值,顯然,這種觀點和他的勞動價值論是矛盾的,它混淆了使用價值的生產和價值的創造。
威廉·配第之所以能成為“政治經濟學之父”,還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他的個人經歷與素質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的研究方法,早在14歲時,他就表現出對父輩的叛逆性格,出海遠航,追求自由的生活,他迷戀於科學,特別是醫學(1644年-1645年在荷蘭萊頓大學攻讀醫學,後又到法國、英國行醫和從事學術研究,1649年獲得牛津大學醫學博士學位,成為醫生併兼任皇家醫學院教授,1651年任愛爾蘭英國駐軍總司令的隨從醫生),醫生的經歷有助於他運用醫學和人體結構學的精密視野考察經濟生活,而他的投機生涯也使他對經濟運行法則有了經驗性的了解。他還擔任過大哲學家霍布斯的秘書,這又使他在探索經濟問題時,能夠實現經濟研究方法論的革新。
理論觀點
賦稅的來源
配第的經濟思想就是所謂的“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
他認為社會財富的真正來源是土地和勞動,而課稅的最終對象也只能是土地的地租及其派生收入。他把地租看成是剩餘勞動的產物,從而也是賦稅的最終源泉。
稅收的經濟影響
威廉·配第在《賦稅論》和《政治算術》中深刻分析了稅收與國民財富、稅收與國家經濟實力之間的關係。他認為國民財富的增減是賦稅經濟效果的主要標誌。他說,如果對從事生產和貿易活動給社會增加物質財富的人徵稅,社會的財富就會減少;相反,如果對不生產任何一種物質財富或對社會有實際價值的物品的人徵稅,並將稅收收入轉移給前一類人,將資金用於生產領域,社會財富就會增加。他指出,政府可以運用稅收指導人們去創辦新的生產事業,增加社會財富。“如果一個國家迫使那些還沒有得到完全就業的人民從事生產那些一向從國外進口的商品,或者通過對這些人徵稅的辦法迫使這些人從事這些商品的生產,我認為,這種賦稅同樣會使公共財富增加” 。
稅收的原則
配第針對當時英國稅收制度的種種弊端提出了稅收“公平”、“確實”、 “便利”和“節省”四原則。他指出:“這些稅收並不是依據一種公平而無所偏袒的標準來課徵的,而是聽憑某些政黨或是派系的一時掌權來決定的。不僅如此,這些賦稅的徵收手續既不簡便、費用也不節省,它是包給捐稅承包人徵收的、而捐稅承包人又不確切知道怎樣做才算合理,就把收稅的權力層層轉包下去,以致到了最後,貧民所被課徵的金額,竟達到國王實際拿到的2倍”。配第認為,包稅制違背了公平和確實原則;人頭稅不能按能力納稅,有失公平;在繳納方式上,只準用貨幣形式繳納稅款是不便利的,還會帶來消費。
諸稅各論
配第在《賦稅論》中,分別論述了關稅、人頭稅、什一稅、國內消費稅等主要稅種。他認為,人頭稅是一種課於人身的稅制,越窮的人,稅負越重,危害性最大。
稅收觀點
關稅
配第認為它是一種屬於保險費性質的稅收,稅率不宜過高。他認為英國的關稅存在許多弊端,如關稅的徵稅對象為半成品,不經濟;徵收關稅需要很多的官吏;徵稅過程中人們易通過行賄、勾結、藏匿、偽裝等進行走私。為此,他提出要對關稅進行改革,其方案有二:一是對所有出入口船隻徵收一種噸稅來代替關稅;二是變關稅為保險費,便於調整。
人頭稅
人頭稅有兩種,一種是毫無區別地對每一個人的徵收;另一種是按稱號或爵位課於每一個人。配第認為第一種人頭稅有幾個優點,"第一,徵收敏捷,而且花費較少。第二,人口數字總是人所共知的,所以能夠準確計算出所要徵收的數額。第三,它會刺激所有的人讓他們的子女按其特長從事某種有益的職業,以便子女門用自己的收入來繳交自己的人頭稅。"
但是,配第指出這種稅非常不公平,因為能力不同的人繳納相同的稅,而且負擔子女費用最多的人繳納最多的稅。第二種人頭稅比第一種要公平一些,因為有稱號(如榮譽、職位、身份)和有爵位的人大多是一些富裕的人,他們多納稅是應該的。
國內消費稅
儘管消費稅有不公平的地方,如對一般啤酒和對濃啤酒的徵稅就不公平,但配第積極主張徵收消費稅,其理由:一是這種稅按每個人實際享受徵稅,符合自然的正義,它對任何人都是不加強制,收入低微的人稅負是極輕的;二是如果消費稅不是包稅而是國家直接徵收且合理的話,能促使人們勤儉,增加國家財富;三是由於人們對任何物品只能消費一次,因而不會對同一種物品繳納2倍或二次的稅收;四是實行這種稅,能隨時對國家的財富、出產、貿易及實力做出精確的計算。
什一稅
他認為這是聖德者對生產的果實徵收的薪俸。由於無能的聖職人員越來越多,什一稅的負擔也越來越重,應逐步減輕它。關於關稅,他指出:“這種關稅,最初是為了保護進出口的貨物運輸免遭海盜劫掠而送給君主的報酬”,所以,他認為關稅是一種保險費。同時,他認為對半成品徵稅,需要增加很多官吏,容易通過行賄等走私商品以及對英國自產而用來和外國貨交換的少數商品徵稅等是關稅的四大缺點。關於國內消費稅,配第認為,最好的課稅方法就是施行國內消費稅。他提倡面向全民的國內消費稅,認為國內消費稅可以增加向有產階級徵收的直接比例稅,而且它在英國資本的原始積累過程中起過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