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源頭上講, “配第-克拉克定理”來自於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的《政治算術》,而真正對其歸納並加以驗證的是克拉克。1940 年,克拉克(Colin Clark)出版了《經濟進步的條件》一書,他以配第的研究為基礎,對40多個國家和地區不同時期三次產業的勞動投入產出資料進行了整理和歸納,總結出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勞動力首先由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業轉移,然後再向第三產業轉移的演進趨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配第—克拉克定理
- 性質:定理
- 第一產業的:屬性是農業
- 國家:英國
簡介,形成機制,理論來源,前提,
簡介
產業結構理論中,“配第-克拉克定理”表述為: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一產業國民收入和勞動力的相對比重逐漸下降;第二產業國民收入和勞動力的相對比重上升,經濟進一步發展,第三產業國民收入和勞動力的相對比重也開始上升。
形成機制
配第-克拉克定理的主要形成機制有:
1.收入彈性差異:第一產業的屬性是農業,而農產品的需求特性是當人們的收入水平達到一定程度後,難以隨著人們收入增加的程度而同步增加,即它的收入彈性出現下降,並小於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所提供的工業產品及服務的收入彈性。所以,隨著經濟的發展,國民收入和勞動力分布將從第一次產業轉移至第二、第三產業。
2.投資報酬(技術進步)差異:第一產業和第二次產業之間,技術進步有很大差別,由於農業的生產周期長,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比工業要困難得多,因此,對農業的投資會出現一個限度,出現“報酬遞減”的情況。而工業的技術進步要比農業迅速得多,工業投資多處於“報酬遞增”的情況,隨著工業投資的增加,產量的加大,單位成本下降的潛力很大,必將進一步推動工業的更大發展。
配第-克拉克定理不僅可以從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時間序列分析中得到印證,而且還可以從處於不同發展水平的不同國家在同一時點上的橫斷面比率中得到類似的驗證。即人均國民收入水平越低的國家,農業勞動力所占份額相對越大,第二、三產業勞動力所占份額相對越小;反之,人均國民收入越高的國家,農業勞動力在全部就業勞動力中的份額相對越小,而第二、三產業的勞動力所占份額相對越大。
理論來源
從理論形成和發展上看,配第-克拉克定理的理論來源主要有兩個:
1.配第定理,即產業間收入相對差異的描述性規律現象;
2 費希爾的三次產業分類法。
前提
配第-克拉克定理有三個重要前提:
第二,該定理在分析產業結構演變時,首先使用了勞動力這一指標,考察了伴隨經濟發展,勞動力在各產業中的分布狀況所發生的變化。
第三,該定理是以三次產業分類法,即將全部經濟活動分為第一次產業、第二次產業和第三次產業為基本框架的。配第-克拉克定理屬於產業結構變動的經驗總結,它不僅可以從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時間序列中得到印證,而且,還可以從處於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在同一時點上的橫斷面比較中得到類似結論。也就是說,從處於同一時期而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的經濟情況看,人均國民收入較低的國家,第一次產業勞動力所占的比重相對較大,而第二次產業、第三次產業勞動力所占的比重相對較小;反之,人均國民收入水平較高的國家,其勞動力在第一次產業中所占的比重相對較小,而第二次產業、第三次產業中勞動力所占的比重相對較大。因而可以說,配第-克拉克定理也是一條反映產業結構變動的經濟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