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配第的關稅原則是配第在其《賦稅論》中提出的關稅原則是:課徵出口稅的結果,要使出口貨物的售價在國際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力;課徵進口稅的結果,要使進口貨物不致於衝擊國內市場,並有利於促進本國工業生產者。
具體地說,就是出口稅不能太重,使其在國際市場上的售價能低於別國同類商品的售價。在課徵進口稅時,對生活消費品重稅,使其高於國內同類產品售價;對生產資料可以課徵輕稅,鼓勵進口,以滿足國內工業生產的需要;對奢侈品和有害物品應課於高峻的關稅,寓禁於稅。配第的關稅原則體現了重商主義思想,即體現了貿易保護主義的主張。至今,世界各國仍大都採用這些原則,發展本國的對外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