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自然資源局

鄱陽縣自然資源局

鄱陽縣自然資源局是主管鄱陽縣國土資源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鄱陽縣自然資源局
  • 隸屬:鄱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相關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上級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已批准備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專業規劃,近期建設規劃。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意見單》;負責城鄉規劃的監督實施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規定轄區範圍內村鎮規劃編制及審查、鄉村居民建房的規劃審批和批後監管,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省級風景名勝區內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指導和審查全縣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鄉村建設規劃及重大建設工程;負責規劃區範圍內各項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行政管理工作;參與對城市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業遺蹟保護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縣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縣級和省自然資源廳委託監督管理的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重大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測、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疏乾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等地質遺蹟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縣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對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落實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十五)按照上級部署,繼續深入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十六)全縣自然資源系統幹部管理體制,按照“分級管理,下管一級”的原則進行管理,實行雙重領導,以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黨組管理為主,所在地方黨委協助管理。
(十七)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推動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融合,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八)統一領導和管理鄱陽縣林業局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財務與資金運用股、政策法規股、耕地保護監督股、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股、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股、礦業權管理股、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股、測繪地理信息股、國土空間規劃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

下屬單位

鄱陽縣自然資源局下設事業單位4個、31個鄉鎮國土所(分局),4個事業單位為城鄉規劃研究中心、生態修復中心、自然資源監察大隊、不動產登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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