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繼英辟簽書
衛州判官事,劉從德代繼英,又表驤有善狀,進一官。尋監左藏庫,遷
太常博士、知乾州,提點益州路刑獄,為三司度支判官。建言:“蜀人引江水溉田,率有禁,歲旱利不均,宜弛其禁。”又言:“京西旱,舊禁粟無出國門,可且勿禁。”
慶曆中,與
魚周詢刺陝西民兵十餘萬。除陝西轉運、按察使兼三門發運使,加直史館、河北轉運使,入為度支副使。河決德州,入王紀口,議欲徙州,詔驤往視之,還言州不當徙,已而州果無患。又為河北轉運使。
王則反,討平之。除天章閣待制、知
鳳翔府。先是,皇甫泌、
夏安期皆為轉運使,泌先謫去,安期後至,不及賞,驤因辭不受,願命推功與二人。復為河北都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郎中,以疾知華州,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