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免去鄭逢春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201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命鄭逢春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免去鄭逢春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鄭逢春,男,漢族,1970年4月生,貴州晴隆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於貴州省稅務學校稅務專業,在職畢業於貴州省委黨校法學專業(研究生),...
2010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免去鄭逢春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1 201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
其中案首計梅真、錢靜芝於同年10月17日被處決;李振英、曾清萬、王文清、許金玉、高秀玉、劉建修、張欽傑等7人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鄭逢春、宋世興、李熒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