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村經濟委員會

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村經濟委員會成立於2009年7月,下設綜合科、林業科、農業科、水利科、畜牧科和綜合執法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村經濟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09年7月 
  • 別名:鄭州經開區農經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編制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研究擬定經開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區域性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辦事處具體實施農業、林業、畜牧業、水利、農機、農技、農經等涉農產業的落實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監督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農畜產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和市場準入工作。
(三)負責農業建設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區新農村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全區防汛抗旱和新農村建設綜合協調工作。
(四)指導、協調轄區動植物疫病的日常監測、調查、檢疫、防控和救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大動植物疫病的緊急防控和處置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經濟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工作以及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農業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收集、發布主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綜合協調全委工作;負責黨務、人事、檔案、行政、後勤、車輛及其它綜合性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公文的收發、登記、傳閱和整理、保管工作;負責督辦各項工作和制度的落實;做好上傳下達、為領導決策服務;及時承辦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林業科: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林業建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辦理區內林地採伐許可證;負責森林病蟲害監測和防治的組織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核;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區防震減災工作;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三)農業科:負責全區農業及農業機械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農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有關農資、農機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及各種農業機械牌證的發放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農業生產基地和農田保護建設,落實相關支農惠農政策;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四)水利科: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河道、水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水利基建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擬定農村水利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五)畜牧科:負責制定全區畜牧業生產規劃、年度計畫和技術措施;負責督促檢查市、區下達的計畫指標落實情況;負責擬訂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方案;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六)綜合執法科:負責全區涉農行政處罰案件的初審工作,確保涉農領域行政處罰案件程式適當、適用法律準確;負責做好涉農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協調工作和管理工作;加強對涉農行政處罰案件的督辦工作;及時掌握有關涉農方面法律、法規的動態,並向上級領導反饋有關法律信息;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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