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

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啟用,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備案申請、信息變更等工作均需通過服務與監管平台進行,由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管轄範圍辦理。房源發布、網上籤約、契約備案等經營服務活動的開展也要逐步向服務與監管平台遷移。

工作流程
一、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其運營主體可以是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行業組織、商業網站運營者等,應當符合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對接相關技術要求,且其行業信用等級需滿足一定條件。
二、平台的對接,由符合條件的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主體向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經審核同意後,可與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進行對接。
三、申請對接的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主體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對接申請表;
2、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主體營業執照複印件(驗原件);
3、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主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許可或備案相關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主體公章。
四、對接後的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運營主體需遵守國家網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市住房保障部門關於信息安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市住房保障部門將核實情況後,取消對該房屋租賃網路交易平台的對接服務。
五、平台技術對接,以及管理維護工作由鄭州市房產信息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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