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3年8月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3年8月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3.09.09由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3年8月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鄭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3.09.09
  • 實施時間:2003.09.09
經2003年9月1日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二○○三年九月九日
為保證法制統一,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市人民政府對現行的市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決定對《鄭州市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等6件規章予以廢止(目錄見附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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