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計算機協會

鄭州大學計算機協會

鄭州大學計算機協會成立於1995年,2013年5月經校團委批准,計算機協會與1995年成立的電腦愛好者協會合併,現掛靠於信息工程學院。走過這十幾個春秋,計協不斷發展壯大,2016年協會共招收新會員560人左右,分布在學校各年級各專業。不僅完備了自己的活動用品,也吸納了一批批技術精湛、知識豐富、綜合素質較高的計算機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大學計算機協會
  • 外文名:Computing Association of ZZU
  • 成立時間:1995年
  • 協會口號:配機維修一體化,網頁課件走鄭大
  • 協會地址: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
協會職能,機構發展,特色活動,近三年所獲榮譽,協會章程,總 則,會 員,會 員 大 會,附 則,

協會職能

協會成立至今,本著“學我所學,為我所用,服務他人”的宗旨,成功舉辦過一系列廣受師生歡迎的活動——保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服務性外場活動“電腦義務維修”、為廣大計算機愛好者舉辦的學術性內場活動“名師大講堂”(如微電影講座,裝系統講座,視頻製作講座等等),與其他社團聯合舉辦的科技性活動傳統文化節——“科技互動展”,還有國際志願者日,雷鋒日的外場活動等等。在2015年12月21日,我們舉辦了計算機協會的二十周年慶典,給計協過了一個圓滿的二十歲生日。在學術方面,主要對外承接商業網站的建設,網頁設計、對校內的各個院系和社團組織也提供本項服務。並且還對協會內部成員進行技術培訓,舉辦技術性講座。計協通過這些各具特色的活動,以或專業或趣味的方式,向全校師生普及當下應具備的計算機知識,努力提高我校的計算機知識水平及操作能力,並且通過內部的交流與學習,提升自我,服務全校。

機構發展

鄭州大學計算機協會是一個以學習和志願服務為主的優秀社團,在創辦初期就被評為校”十大優秀社團”之一.在這兩年中,靠著所有會員的支持以及工作人員的努力,我們舉辦了各種各樣的活動.同時,會內細化為技術部、設計部、文宣部、組織辦公部、文訊部、團支部等幾個部門,井井有條,高效有序,給同學們提供了廣闊的鍛鍊自己的平台。

特色活動

1.知識講座類
請某方面精進的同學或華碩皇家售後的工作人員進行相關講座,如新生購機講座、校園網安裝使用講座、計算機系統講座、計算機硬體講座、PS講座、非專業計算機考試講座、office軟體套用講座等等。
2.義務維修類
協會招新現場協會招新現場
保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服務性外場活動“電腦義務維修”。在沒有特殊安排下,每周六開展為期一天的電腦義務維修,每周三晚七點半在物理館開展室內義務維修,為全校師生服務。
3.競賽類
每學年舉辦一次計算機知識競賽,以答題和實際操作為主要形式,形式多樣。
另組織acm戰隊,參與acm大賽。
開展各色講座的目的是為了服務同學並提高計算機協會成員整體水平。計算機義務維修是社團的最基本特色活動,展示和體現了大家的技術水平和學習成果,也是社團宗旨中“服務他人”的重要體現。競賽則是通過比賽的方式,敦促同學們學習更多的計算機知識,展現自己的才能。

近三年所獲榮譽

於2014年社團招新評比中獲得“優秀組織獎”
於2014年在第二屆青年志願者文化節活動中獲得“優秀組織獎”
於2014-2015學年被評為“十佳學生社團”
於2015-2016學年被評為“十佳學生社團”

協會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是由鄭州大學環境與水利學院01級的幾名計算機愛好者倡導組織的學生團體。
第二條 本協會以交流經驗,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為全校師生服務為宗旨;以擴展會員的電腦知識,培養會員的自我學習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提高會員的綜合素質為目的;以硬體知識為基礎,軟體的套用開發為最高理念。
第三條 本協會接受學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的直接領導與管理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在憲法法律和校規校紀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四條 本協會為會員制。
第五條 本協會根據發展需要設立若干職能部門。

會 員

第六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同學可以向本協會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成為本協會會
員;
(一)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
(二) 具有鄭州大學學籍的在校學生;
(三) 遵守憲法,法規,校規校紀,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風尚;
(四) 尊師重教,團結友愛,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
(五) 熱愛學習,尤其對計算機知識有較濃厚的興趣。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有以下權利;
(一) 會員有發表意見,言論自由的權利;
(二) 會員有監督各部門工作的權利;
(三) 會員有人事表決權,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四) 會員有優先參加協會活動的權利;
(五) 會員有享受與非會員不同待遇的權利;
(六) 會員有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第八條 本協會會員有以下義務;
(一) 會員有維護協會利益和聲譽的義務;
(二) 會員有遵守協會性質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三) 會員有宣傳協會性質和宗旨的義務;
(四) 會員有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按時完成協會所交任務的義務。
(五) 會員有交納會費的義務。

會 員 大 會

第九條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
第十條 會員大會行使以下權利;
(一) 聽取和審查部門提交的工作報告;
(二) 商討並決定本協會的重大事務;
(三) 修改本協會的章程;
(四) 選舉各部門負責人。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有辦公室召集,主席有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缺席時由副主任擔任。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的決定事項以出席會員的三分之二以表決同意後始得通過。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組織辦公部。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予以實施,修改時亦同時。
鄭州大學計算機協會
二零零四年九月原版(2006年由05級協會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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