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教育研究學會總部設在鄭州大學工學院(原鄭州工業大學)。三所大學(鄭州大學、鄭州工業大學、河南醫科大學)合校後,於2003年3月學會總部改設在鄭州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河南省高等學校的計算機教育工作者,促進計算機教育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計算機技術的普及和套用,為國家和地方培養計算機方面的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教育研究會
- 成立時間:1984年
- 總部地址:鄭州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 成立目的:促進河南計算機教育事業的發展
歷史沿革
學會簡介
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工作堅持教育創新和教學改革,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用信息技術推動社會進步。學會倡導學術自由,提倡發表不同學術觀點,倡導“創新、求實、協作、提高”的精神,為政府部門當好參謀。
學會性質
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在豫的高等學校和從事計算機教育的工作者,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提高教學水平,普及計算機的基礎知識,開展對外交流,培訓計算機套用人才、為促進河南省省計算機的推廣套用作出貢獻。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高教處及河南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主要任務
(1)組織學術交流活動,促進計算機教育的創新與發展,推動教學改革與教育進步。開展計算機教育理論、課程體系、教學法、教材及教學手段的研究和交流活動。
(2)協助教育廳組織好每年兩次中國大學生(河南考區)的計算機等級考試。舉辦講座和培訓班,提高從事計算機教育的師資水平
(3)開展計算機教育與普及活動。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普及計算機知識的教育活動。
(4)促進計算機技術的套用與推廣。 協同有關部門採用多種形式開展河南省計算機知識和套用的普及工作與套用研究。
(5)編輯和出版學術書刊。 組織有關教材和參考書的編寫和組織出版。
(6)開展技術培訓和開發。 向有關部門提出關於計算機教育方面的建議。
(7)擴大國內學術交流,加強同全國學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聯絡,促進相互間的交流。
組織會員
申請加入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意願;
(三)在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活動;
(三)獲得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決議;
(二)維護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組織機構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組織財產
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河南省高等學校計算機基礎教育研究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