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1年12月,鄉城縣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屬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行政執法機關;2004年6月在原“鄉城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增加了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職能,並更名為“鄉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0年,在縣政府機構改革中,劃為縣政府組成部門;目前,現有人員6人,下設綜合辦公室、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和食品安全協調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1年12月
  • 地點:鄉城縣
  • 類別:政府部門
部門概況,機構設定,

部門概況


食品藥品安全既是公共安全又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諧之基、安民之策。近年來,鄉城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緊緊圍繞以“保民生,保穩定”為主線,以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這一根本目標,重點抓了工作創新與突破,使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機構設定

根據《中共鄉城縣委辦公室、鄉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鄉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鄉委發〔2010〕79號)、《中共鄉城縣委辦公室 鄉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鄉城縣機構編制委員的通知》和《中共鄉城縣委辦公室鄉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鄉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鄉委辦發〔2011〕2號)檔案要求,設立鄉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縣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管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藥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企業的準入和藥品流通、使用和藥品安全等職責。
(二)劃出的職責
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
二、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並監督實施國家、省、州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開展餐飲服務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餐飲服務安全日常監督管理有關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和監督管理,化妝品生產、流通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標準,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有關信息。
(四)受理有關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五)依法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對開辦藥品經營企業進行初審上報。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地方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依法監督檢查藥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受理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八)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檢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
(九)負責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餐飲服務環節有關人員的培訓。
(十)負責食品藥品監督員、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培訓管理、考核工作。
(十一)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全縣醫藥行業巨觀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縣醫藥產業政策。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業務上接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指導。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鄉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全局日常政務和工作,負責行政事務、信訪、保密、文秘、檔案、資產財務、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許可和政務公開工作以及行政後勤工作;制定各項工作實施方案和各項工作計畫;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視窗的管理工作。
(二)食品和藥品綜合監管股
負責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監督檢查和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安全保障;依法查處轄區內餐飲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方面的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監督抽查和抽樣檢驗;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和抽驗工作;負責承擔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審批職能和公共服務事項。
貫徹監督實施國家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有關藥品、醫療器械流通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實施藥品、經營、醫療機構製劑、藥品包裝材料、中藥材生產等日常質量監督,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法定標準規範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轄區內制售使用假劣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藥品包裝材料和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行為;負責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妊娠控制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上報工作;負責承擔藥品零售企業申辦和GSP認證的材料初審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藥械監督行政執法文書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協助州局完成藥品抽檢計畫和對質量可疑品種的送檢,協助上級局完成違法違規案件的追蹤和大案要案的查處;依法開展虛假違法藥械廣告的監督工作。
(三)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主要職責:監督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稽查執法制度;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受理違法違規案件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鄉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行政編制為7名(含紀檢組長1名),其中: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3名。
縣紀委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鄉委辦發〔2010〕92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後勤工人編制1名。
縣紀委、監察派駐紀檢、監察人員按鄉委辦〔2010〕92號檔案規定執行。
五、其它事項
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質量技術監督):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衛生和人口計畫生育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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