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能債

鄂能債,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能債
  • 債券代碼:111031
債券概況,集資金用途,公司簡介,

債券概況

1、債券名稱:2006年湖北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06鄂能債
3、債券代碼:111031
4、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
5、信用評級:AAA
6、債券面額(元):100
7、債券期限(年):10
8、債券利率(%):4.05
9、基本利差:
10、計息方式:固定利率
11、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12、發行總額(元):1000000000
13、發行價格(元):100
14、發行日:2006-05-22
15、上市日:2006-08-29
16、兌付日:存續期內每年的5月22日(節假日順延)
17、摘牌日:
20、擔保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1、承銷方式:餘額包銷
22、主承銷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3、上市推薦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4、上市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人民幣10億元,其中9.8億元用於“水布埡水電站工程項目”,0.2億元用於“鄂州發電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煙氣脫硫項目”,計畫投資總額108.27億元。
一、水布埡水電站工程
水布埡水電站位於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境內,是清江幹流水電三個梯級開發的龍頭電站,也是發行人實施清江流域水電“流域、梯級、滾動、綜合”開發試點的關鍵性工程,作為華中地區“十五”期間規劃建設的重要電源點,於2002年列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水布埡水電站總裝機容量為160萬千瓦,安裝4×40萬千瓦水輪發電機組,設計多年平均發電量為39.2億千瓦時。工程建設期為2002年-2009年,計畫2007年7月首台機組投產發電,2008年底全部機組投產發電,2010年全部完工。
水布埡水電站工程項目總投資106億元。發行人持有水布埡水電站項目法人湖北清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62.5%的股權。
二、鄂州發電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煙氣脫硫項目
為解決二氧化硫排放污染問題,湖北省鄂州發電有限公司積極籌備建設脫硫設備。該項目擬採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和一爐一塔運行方案,100%的煙氣處理,>95%的脫硫效率。該工藝完全符合國家燃煤機組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要求。
項目工程總投資2.27億元。發行人持有湖北鄂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60%的股權。

公司簡介

2、註冊資本(萬元):300000.00
3、註冊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586號
4、法定代表人:肖宏江
5、行業類別:
6、經營範圍:電力、能源、酒店、節能項目的投資和管理;日用百貨銷售;電力設備及相關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
7、公司概況:湖北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系湖北省國資委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電力開發公司和湖北省清江水電投資公司已於2005年2月28日整體合併,成立湖北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原兩家公司同時註銷,其所有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統一併入湖北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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