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酒店業扶持辦法(試行)

2016年2月1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都辦發〔2016〕1號印發《都江堰市酒店業扶持辦法(試行)》。該《辦法》分適用範圍、資金來源、扶持標準、附則4部分,由都江堰市旅遊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兩年。已簽訂投資協定並已動工建設的酒店項目按協定執行。都江堰市原有涉及星級飯店評定和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進的相關扶持政策,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酒店業扶持辦法(試行)
  • 印發機關: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都辦發〔2016〕1號
  • 印發時間:2016年2月1日
  • 施行時間:2016年2月1日
檔案通知,辦法,

檔案通知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都江堰市酒店業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都辦發〔2016〕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各部門、各國有公司:
《都江堰市酒店業扶持辦法(試行)》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2月1日

辦法

都江堰市酒店業扶持辦法(試行)
一、適用範圍
符合都江堰市酒店業及旅遊產業整體發展規劃,獨立核算酒店項目投資額度,且工商註冊地和稅收解繳關係均在都江堰市的酒店投資企業。主要分為已投入運營的酒店投資企業和新引進建設的酒店投資企業。
二、資金來源
都江堰市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或國家、省、成都市專項資金。
三、扶持標準
(一)已投入營業的酒店投資企業扶持標準
1.旅遊飯店評定星級
對已投入運營並通過改造提升評定相應旅遊飯店星級的酒店投資企業進行以下扶持:
(1)對按照五星級旅遊飯店標準改造提升的酒店投資企業,在完成改造提升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在通過五星級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
(2)對按照四星級旅遊飯店標準改造提升的酒店投資企業,在完成改造提升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在通過四星級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
(3)對按照三星級旅遊飯店標準改造提升的酒店投資企業,在完成改造提升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在通過三星級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
(4)由低向高升級的星級飯店,全額補足獎勵級差部分。
(5)已享受“品質酒店評定等級”和“主題旅遊飯店評定等級”等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進行扶持。對已投運酒店的財政扶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酒店申報年度內實際的稅收貢獻。
2.主題旅遊飯店評定等級
對已投入運營並通過改造提升評定主題旅遊飯店等級的酒店投資企業進行以下扶持:
(1)對按照特色五級主題旅遊飯店標準改造提升的酒店投資企業,在完成改造提升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在通過特色五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
(2)對按照特色四級主題旅遊飯店標準改造提升的酒店投資企業,在完成改造提升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60萬元。在通過特色四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60萬元。
(3)對按照特色三級主題旅遊飯店標準改造提升的酒店投資企業,在完成改造提升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30萬元。在通過特色三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30萬元。
(4)由低向高升級的主題旅遊飯店,全額補足獎勵級差部分。
(5)已享受“旅遊飯店評定星級”和“品質酒店評定等級”等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進行扶持。對已投運酒店的財政扶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酒店申報年度內實際的稅收貢獻。
(二)新引進建設酒店投資企業扶持標準
1.旅遊飯店評定星級
對按照投資合作協定約定建成後擬評定相應旅遊飯店星級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進行以下扶持:
(1)對按照五星級旅遊飯店標準建設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一年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300萬元。在通過星級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300萬元。
(2)對按照四星級旅遊飯店標準建設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一年並通過星級旅遊飯店評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在通過四星級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
(3)對按照三星級旅遊飯店標準建設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一年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在通過三星級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
(4)已享受“品質酒店評定等級”和“主題旅遊飯店評定等級”等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進行扶持。
2.主題旅遊飯店評定等級
對按照投資合作協定約定建成後擬評定相應主題旅遊飯店等級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進行以下扶持:
(1)對按照特色五級主題旅遊飯店標準建設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一年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在通過特色五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
(2)對按照特色四級主題旅遊飯店標準建設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一年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在通過特色四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
(3)對按照特色三級主題旅遊飯店標準建設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一年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在通過特色三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並授牌後,一次性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
(4)已享受“旅遊飯店評定星級”和“品質酒店評定等級”等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進行扶持。
3.酒店規模
對按照投資合作協定約定建成後將達到相應規模的新建成酒店投資企業進行以下扶持:
(1)對客房間數達到500間(含)以上,且客房平均面積在40平米(含)以上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300萬元。
(2)對房間數達到300-499間,且客房平均面積在40平米(含)以上的新引進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200萬元。
(3)對客房間數達到200-299間,且客房平均面積在40平米(含)以上的在建酒店投資企業,在項目投入運營並經考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
(4)對客房間數達到100-199間,且客房平均面積在40平米(含)以上的在建酒店投資企業,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50萬元。
(三)新引進國際飯店集團高端品牌扶持標準
1.國際飯店集團高端品牌扶持標準
對新引進由美國《HOTELS》雜誌(國際酒店與餐廳協會會刊)發布的上年度“全球酒店集團325強”中排位前20名飯店集團中簽訂五星級標準高端品牌冠名契約在3年及以上並正式冠名的酒店項目,第20位一次性給予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300萬元。在此基礎上,引入的高端品牌排名每提升1位,給予產業扶持資金100萬元。
2.精品酒店品牌扶持標準
對新引進全球奢華精品酒店聯盟(SLH)、中國小型豪華酒店聯盟(SLHC)、中國精品酒店聯盟(BHAC)酒店,規模在30—49間、50—79間、80—99間、100間以上的,一次性分別獎勵酒店投資企業產業扶持資金4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
3.新引進國際飯店集團高端品牌和新引進精品酒店品牌產業扶持資金就高不重複,可按照相關標準重複享受“旅遊飯店評定星級”、“主題旅遊飯店評定等級”或“品質酒店評定等級”等扶持政策。
四、附則
(一)特別重大酒店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二)本辦法由都江堰市旅遊局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兩年。已簽訂投資協定並已動工建設的酒店項目按協定執行。我市原有涉及星級飯店評定和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進的相關扶持政策,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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