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將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准與結合民用建設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審批事項合併;取消頒發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使用許可證。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人民防空方針、政策;起草成都市人民防空建設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草案。
(二)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實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與管理。
(五)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定,指導有關部門制定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和搶修搶險方案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六)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編制都江堰市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對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制定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積極推進人防平戰結合工作。
(七)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參與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的制定的審查;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綜合管理。
(八)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城市初級中學開展“人防知識”教育。
(九)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一)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戰時負責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二)都江堰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人防辦公室行政編制為2名,其中主任1名;機關黨委
(總支、支部)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
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