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匯兌法》是滿洲國政府公布的文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郵政匯兌法
- 文獻出處:滿洲國政府
《郵政匯兌法》是滿洲國政府公布的文獻。
國際郵政匯兌業務是指匯款人在郵局營業視窗交匯一定數量的現金,由兌付國郵政以現金付給收款人。如果兌付國郵政規章允許,也可以記入收款人郵政活期賬戶貸方。國際匯兌業務由相關郵政根據萬國郵聯《郵政支付業務協定》經協商後簽訂雙邊協定辦理。它是郵政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分類 按與境外機構合作方式分為國際普通匯款、...
郵政匯兌法 《郵政匯兌法》是滿洲國政府公布的文獻。公布單位 文獻出處 滿洲國政府 公布 關鍵字 郵政匯兌 滿洲國 主題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12修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2年10月26日發布,自2009年10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1986年12月02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09修訂),2009年04月24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2012),2012年10月26日發布。中華人民...
郵政營業場所或者郵件處理場所重新設定前,郵政企業應當採取措施,保證郵政普遍服務的正常進行。第十三條郵政企業應當對其設定的郵政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證郵政設施的正常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郵政設施或者影響郵政設施的正常使用。第三章郵政服務 第十四條郵政企業經營下列業務:(一)郵件寄遞;(二)郵政匯兌、...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1986年12月2日通過,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版本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修訂信息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09修訂)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9年04月24日發布,自2009年10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1986年12月02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09修訂),2009年04月24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2012),2012年10月26日發布。中華人民...
郵件、匯款、儲蓄存款在檢查、扣留、凍結期間造成丟失、損毀的,由相關的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負責賠償。第九條 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依法沒收國內郵件、匯款、儲蓄存款時,必須出具法律文書,向相關縣或者縣級以上郵政企業、郵電管理局辦理手續。沒收進出口國際郵遞物品應當由海關作出決定,並辦理手續。第十條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12年10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決定 形式 第十一屆全...
郵政匯兌業務是郵政部門受匯款人委託用匯票的方式將其交匯的款項在國內(國際)指定地點兌付給收款人的一項金融業務。主要包括國內郵政匯兌業務和國際郵政匯兌業務。國內匯兌主要包括:普通匯款和電報匯款。以郵寄方式傳遞匯票的稱為普通匯款;以電報方式傳遞匯票的稱為電報匯款。二者的區別在於傳遞方式的不同,電報匯款由於...
匯款人在郵局營業視窗交現金或者要求記入其郵政活期賬戶借方,並要求向收款人支付一筆現金。普通匯票通過郵路寄遞。普通電報匯票通過電信方式傳遞。2.存款匯票 匯款人在郵局營業視窗交現金,並要求把這筆款項記入收款人郵政賬戶的貸方。存款匯票通過郵路寄遞。電報存款匯票通過電信方式傳遞。3.其他業務 各郵政可以協商...
匯款通知在寄遞過程中按給據郵件處理,匯兌的處理按《國內郵政匯兌業務處理規則》辦理。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七條 郵件按處理時限分為普通郵件、郵政快件和特快專遞郵件。普通郵件是按一般時限規定傳遞處理的郵件。郵政快件是一種優先處理,具有明確的時限要求,限時到達的郵件。特快專遞郵件是以最快速度傳遞並通過專門組織...
《郵政匯兌工作基本知識》是1975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吉林省郵電管理局編寫組。本書主要介紹了匯兌工作的性質、任務、一般規定、營業 業務、檢查工作等內容。目錄 第一章: 匯兌工作性質、任務和一般規定 第一節: 匯兌工作的性質和任務 第二節: 匯兌業務上的幾點基本規定 一、 匯款的種類和限額 二...
郵匯局的資本總額,沒有規定具體數目,僅對外說明系以郵政信用為擔保。郵政金融的一個特點是由政府公布各種業務法規,如《郵政儲金法》,《郵政國內匯兌法》、《萬國郵政公約》、《簡易人壽保險法》等。郵匯局根據法規來吸收儲金、辦理國內外匯兌及舉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它有別於一般銀行錢莊。郵政總局還令全國各區...
2001年4月底,郵政儲蓄存款餘額達5136億元,儲蓄餘額市場占有率為7.5%,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後,列第五位。郵政儲蓄業務種類有:活期儲蓄、定期儲蓄、定活兩便儲蓄等。截至1999年底,全國郵政儲蓄結存戶數共11092萬戶;郵政儲蓄網點31477處;郵政儲蓄從業人員達17萬人。郵政匯兌業務 我國於1898年1月開辦了郵政匯兌業務...
郵政資費是指郵政部門對用戶使用各項郵政業務按照規定收取的費用。包括①郵件資費,指寄件人納付的郵費,通稱“郵資”。②報刊發行費,指郵政企業承辦報刊發行向報刊社所收取的費用。③匯費,指辦理郵政匯兌業務時按有關規定向匯款人收取的費用。世界各國郵政對資費的制訂原則,一般分為三種類型:①以低價成本的資費對...
經營報刊等出版物發行業務;依託郵政網路,開發郵政物流、電子郵件等新興業務;受政府委託,辦理機要通信業務和義務兵通信業務;經營郵票發行業務,普通郵票發行數量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按市場需要確定,紀念郵票和特種郵票發行計畫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根據市場情況提出(報國家郵政局審定);經營郵政匯兌業務,依法經營郵政儲蓄...
第三章郵政業務的種類和資費 第十二條郵政企業經營下列業務:(一)國內和國際郵件寄遞;(二)國內報刊發行;(三)郵政儲蓄、郵政匯兌;(四)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適合郵政企業經營的其他業務。第十三條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擅自停辦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和地區郵政管理機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郵政業務。因不可抗力...
第三章郵政普遍服務 第十五條郵政企業應當採用現代科學技術和管理手段,逐步建立集受理、諮詢、查詢、監督、市場調查與預測為一體的用戶服務中心,增強普遍服務能力,滿足社會用郵需求。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郵政普遍服務應當...
附錄有郵政廣播常識詞,郵政法,郵政儲金法,郵政國內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交通部郵政總局組織法,郵政儲金匯業局組織法,各區郵政管理局組織通則,郵政代辦所規則,特種考試郵政人員考試條例等內容。《郵政常識》,是一份郵政刊物。該書的出版,有助於新進郵政局的同志快速熟悉相關工作,也為普通民眾提供了一個...
是《公約》的實施細則,分別載有有關國際函件業務和國際包裹業務的經營、商業化和經濟、技術方面的規定,是各國之間辦理國際郵政業務和國際郵件交換的基本操作依據。兩個《細則》均由萬國郵政聯盟大會授權郵政經營理事會修訂。《郵政支付業務協定》(簡稱《支付協定》) 郵政金融業務方面的業務法規。包含有國際郵政匯兌...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範圍、服務標準和資費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用戶持續提供的郵政服務,包括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服務。本條例所稱郵政特殊服務,是指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
1932年(大同元年)3月,偽滿洲國成立之初,根據郵政事業應嚴守中立,不受政局變動影響的國際慣例,依舊歸屬於中華民國政府。1932年(大同元年)7月11日,偽滿政府頒布《郵便法》、《匯兌法》、《儲金法》等一系列法規,引起中華民國南京政府對偽滿洲國政府的不滿,並準備全面封鎖偽滿洲國的郵政業務。於是偽滿洲國...
各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本單位入口網站公示受理消費者申訴的工作時間。如“12305”申訴電話因故暫停,還應當公示暫停原因、暫停時間和應急措施。第八條 消費者申訴受理範圍:(一)郵政企業經營的郵政業務服務質量問題,具體包括:郵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遞,報刊訂閱、零售、投遞,郵政匯兌,集郵票品預訂、銷售,...
第二十四條 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提供郵政普遍服務。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以及義務兵平常信函、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免費寄遞等特殊服務業務。未經郵政管理部門批准,郵政企業不得停止辦理...
(五)向郵政設施內塞投有毒、有害、易爆等危險品及其他雜物;(六)其他影響郵政設施正常使用的行為。第三章 郵政普遍服務 第一節 普遍服務要求 第十八條 郵政企業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郵政企業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
第二十二條 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第二十三條 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應當符合郵政普遍服務標準。郵政普遍服務標準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郵政普遍服務的需要適時修訂。第二十四條 郵政企業應當通過營業場所、流動服務車、郵筒(箱...
郵政匯兌規則 滿洲國政府 公布 司法制度。公布單位 文獻出處 滿洲國政府 公布 關鍵字 郵政匯兌 滿洲國 司法制度 主題詞
第五條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服務。第二章 郵政普遍服務 第六條 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應當符合郵政普遍服務標準。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第...
遞送郵件,依照郵件往返區域,分成:省內及金馬地區郵件,在台灣省內及福建省金馬地區互寄。國際郵件,往返港澳地區及其他國家或地區,但不含大陸地區。大陸郵件,往返大陸地區,但不含香港、澳門。郵政儲金 郵政匯兌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 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郵政資產營運 其他經台“交通部門”核定,受委託辦理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