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方誌記載,校定邑乘,
方誌記載
郭爵(?~?),山東丘縣人,明萬曆年間拔貢,任直隸束鹿縣知縣。楊柏窓曰:“郭君廉以持已,公以服眾。案牘繁囂,衡鑑自定。文移、刑名、招案自草。稅糧依期完解,馬匹遵制輸邊。革書算之久應,省里甲之妄費。審定均徭頭役,不假吏書之手。數夜不寐,疏通周莊淤塞,滹沱水患之害三年不作。省刑輕贖,僅取犯人之供招,理枉申冤,開釋王倉之死罪。痛懲惡少,撫恤善良。牌獎節婦之孀居,特標孝子之廬墓。其他政行多端,難以悉舉。似此循良之吏,不愧拔貢之選。至今幾三十年,民猶思慕不忘。余親得於束鹿人士之口碑,不忍泯沒其善。因修丘志,特著往績焉。”
校定邑乘
鄉賢郭爵,拔貢生。
郭選貢為校定,楊時中家藏邑乘。
編集成書,承邑侯命(節錄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