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廣勝(原武穴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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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勝,男,1969年9月19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大專文化,武穴市物價局原局長,住武穴市城區。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17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廣勝
  • 出生地:湖北武穴
  • 出生日期:1969年9月19日
人物履歷,立案審查,犯罪經歷,

人物履歷

2005年1月31日任武穴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2009年5月9日任武穴市建設局黨組成員,
2010年8月任武穴市兩型辦副主任,
2012年任武穴市招商局局長,
2016年任武穴市物價局局長。

立案審查

2017年2月,經武穴市委同意,武穴市紀委對郭廣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郭廣勝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和議事規則,個人擅自決定處置國有資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兒子婚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參與賭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以及夥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犯罪。
郭廣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武穴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報武穴市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武穴市監察局報武穴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犯罪經歷

一、書證
(1)戶籍證明。證實郭廣勝身份情況。
(2)中共武穴市委組織部武組乾[2005]8號檔案、[2009]27號檔案、[2010]73號檔案、中共武穴市委員會武發乾[2012]6號、[2016]50號通知。證實郭廣勝2005年1月31日任武穴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2009年5月9日任武穴市建設局黨組成員,2010年8月任武穴市兩型辦副主任,2012年任武穴市招商局局長,2016年任武穴市物價局局長。
(3)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歸案經過。證實2017年5月8日辦案人員將郭廣勝從黃岡市紀委“兩規”地點拘傳至該院。
(4)武穴市城西房管所與伍某簽訂的原意向協定書及變更後的意向協定書、還建協定書、涉案房屋產籍證明、涉案直管公房開發的相關批覆、請示、報告等相關手續。
(5)武穴市城東房管所與秦某簽訂的原意向協定書及變更後的意向協定書、還建協定書、涉案房屋產籍證明、涉案直管公房開發的相關批覆、請示、報告等相關手續。
(6)夏某的銀行流水。證實夏某於2010年7月19日將39萬元存入其尾號為8249的工商銀行卡中,並於次日消費317800元用於買車;2010年9月2日,夏某從郭某2成的農行卡中轉款30萬至其尾號8249的工商銀行卡中;2012年1月17日伍某轉賬10萬元(2筆各5萬元)至夏某尾號0609的建設銀行卡;2011年1月31日轉賬10萬元至夏某的建設銀行卡中。
(7)郭廣勝尾號2349的建行銀行卡流水。證實夏某2010年12月23日通過ATM自動櫃員機存入2萬元(2筆各1萬元)至郭廣勝建行銀行卡中。
(8)湖北鵬吉、鵬祥公司(秦某)的賬證(包括銀行回執及夏某部分收條)。證實秦某向戶名為郭某2成尾號為7214的農行卡中轉賬總計85萬元。分別為2010年7月27日轉賬30萬元、2010年7月28日轉賬30萬元、2012年4月9日轉賬10萬元、2012年5月7日轉賬5萬元、2012年9月26日轉賬4萬元、2013年7月20日轉賬6萬元。
(9)郭某2成尾號7214的農行卡的銀行流水。證實收到湖北鵬吉、鵬祥公司(秦某)的轉賬總計85萬元;2010年7月29日刷卡購買27162元黃金首飾;2010年9月2日轉賬30萬元至夏某尾號為8249的工行銀行中。
(10)2010年7月18日武穴市委會議紀要。證實武穴市委研究機構改革幹部調整配備事項。
(11)武穴市紀委暫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記表。證實郭廣勝向武穴市紀委退贓款30萬元。
(12)武穴市人民法院(2017)鄂1182刑初293號刑事判決書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鄂11刑終53號刑事裁定書。證實同案人夏某因本案被判刑。
(13)公安大情報系統提供的郭廣勝全國民航離港記錄、全國民航訂票記錄、全國鐵路售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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