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永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邯鄲市永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邯鄲市永年區城市管理局牌子。負責貫徹黨中央關於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永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所屬地區:邯鄲市永年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擬訂全區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工作計畫、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安排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依法集中行使政府授權的下列行政處罰權及行政強制職權:
1.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所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批准或未按照批准的綠化工程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拒不繳納綠化用地補償費;在城市工程項目竣工後未拆除綠化用地範圍內的臨時設施、清理場地,城市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未在工程主體投入使用後的第二個綠化季節內完成;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砍伐城市樹木,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在城市綠地範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採石、設定垃圾堆場、排放污
水以及其他破壞城市生態環境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或需要移動位置、
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損害、侵占城市道路,排水戶未將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
氣瓶充裝瓶裝燃氣,擅自拆除、遷移、改變城市道路照明設施,
有礙照明設施正常維護和安全運行,擅自架設通訊線纜或依附於路燈桿、電桿、通訊桿安裝其他設施,私自接用路燈電源以及蓄意盜竊、打砸、非法占用等損害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影響城市總體規劃的違法行為,以及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單獨存放、經銷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對未採取密閉或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物質造成城市大氣污染,對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膠、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的惡臭氣體,在城
市人口集中地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燒烤食品等產生煙塵污染
物質,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以及對居民生活、商業噪聲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或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占破壞城市道路,在城市道路路沿石以上和城區所有遊園、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隨意停放或臨時停放機動車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2.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以及殯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3.民族宗教事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4.衛生計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5.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6.商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7. 文化(含廣電、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管理方面法
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8.農業農村(含農機、畜牧獸醫)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9.發展改革管理、經濟信息和科學技術管理、糧食流通管理等相關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10.教育體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11.勞動監察等勞動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12.統計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13.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職權。
(三)負責本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的梳理與調整,全面公開行政執法有關事項。
(四)負責組織、協調全區重大或專項行政執法活動。
(五)負責建立聯合執法協調指揮機制;負責建立與各相關。
業務主管部門協作配合機制;負責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負責建立完善執法預警體系和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體系;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負責指導鄉鎮綜合執法工作。
(六)負責全區執法隊伍建設的管理和培訓,制定綜合行政執法內部考核和監督辦法;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本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建立本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負責開展本單位執法評議考核和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七)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中小型項目建設資金的計畫編制、使用和管理;會同區財政部門編制擬定城區的環衛經費資金分配使用計畫;依照有關規定負責城市管理相關方面費用的徵收工作。
(八)負責組織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督導相關單位解決處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負責籌備城區管理聯席會議,並督導議定事項的落實工作。
(九)負責指導協調城區的市容市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動;負責城區臨街建築物及設施的市容市貌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的戶外廣告、宣傳牌、霓虹燈、燈箱、電子螢幕、畫廊設定和城市洗車點的監督管理;負責加強規範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負責指揮、協調城區未經批准在城區街道和公共場所散發傳單和廣告品,或使用宣傳車、軍樂隊等進行商業宣傳和慶典活動;參與停車場規劃設定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城區環境衛生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醫療垃圾、餐廚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收集、貯存、清運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城區“三清一管”工作和衛生責任單位的達標管理和檢查驗收;負責環衛機械設備配置的計畫編制和產權管理;負責新建和改造環衛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方案審批及竣工驗收;負責監督環衛基礎設施項目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的落實。
(十一)負責對城區生活垃圾、建築、拆遷工程的渣土、有毒有害專業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徵收企事業單位、居民區、市場外攤點環境衛生服務費、門前衛生清掃服務費及各類垃圾清運費和處置費。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高立彬負責黨政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郭雷濤負責綜合執法、紀檢監察、黨建、信訪穩定、安全生產、工會、婦聯、團委、停車場、公廁項目建設;分管科室:協調監督科、綜審辦、綜合執法一組、綜合執法二組、綜合執法三組、綜合執法四組、綜合執法五組,協助局長抓好辦公室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付科負責綜合執法、法制建設、財務、人事、數字平台建設;分管科室:政策法規科、財務科、人事科、數字中心、綜合執法六組、綜合執法七組、綜合執法八組。
局黨組成員、智慧永年綜合指揮中心副主任寧振傑負責城市管理、城管執法、環衛管理、大氣污染防治、廣告牌匾管理、垃圾處理、垃圾分類、潔淨城市鞏固提升、美麗街區和精品街道創建、建築渣土管理、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分管科室:城市綜合管理科、大氣辦、渣土管理辦公室、垃圾場、城管一至八執法大隊、新區大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